陸寶忠

陸寶忠

陸寶忠,字伯葵,原名爾誠,字易門, 江蘇太倉人,道光三十年七月初六日(1850年8月13日)生。其父為舉人,曾官刑部郎中。寶忠光緒二年(1876)中進士,朝考改庶吉士,次年散館編修,旋丁父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寶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850
  • 逝世日期:1908
個人履歷,人物生平,軼事典故,相關事件,歷史評價,工作經歷,頭銜,

個人履歷

陸寶忠(1850~1908) 字伯葵,城廂鎮人,清末教育家。光緒二年(1876年)進士。先後授庶吉士、編修等職。光緒十一年,任湖南督學使,後歷任少詹事內閣學士禮部侍郎、兵部右侍郎等職。二十六年,出任順天學政。他疏請整頓教育,廣設學堂,被朝廷採納並付諸實施。三十一年,又疏請設立文部,管理自京師大學堂、譯學館以下的各省學堂。他主張加強職業教育,多設商、農、工、蠶、林學等科目,使青少年學有一技之長。三十二年,任禮部尚書。三十三年,御史趙啟霖因諫被革職,他十分同情,疏請朝廷應廣開言路,嚴禁黨援,使更多的忠良能為國效力。同年9月,光緒帝下令禁菸,他奉旨離職戒菸,三年乃絕,復職後不久謝世,終年59歲。
陸寶忠

人物生平

八 年、寶忠充國史館纂修。十一年至十四年、任湖南學政。其間巡視諸多府縣學事、監臨闈場、整飭考風。十二年春、寶慶府童試、有童生劉鵬程者、賄買本地有關人員通同舞弊、寶忠親自研鞫、並將案情函告省憲。時按察使菘蕃意在為案犯開脫,而巡撫卞寶第支持寶忠,以懲一儆百,定案鵬程流罪,涉案其他人員或充發,或革職。湘中武試弊情尤重,當地有關人員藉以網利,不願查究,而寶忠堅持定見,隨處留心訪查,懲辦數起,使不規者略知畏懼,弊情有所減輕。十四年,寶忠按臨衡州府院試期間,清泉縣(今衡陽)知縣因聽訟時有考童言語衝撞,遂加笞責,激成眾怒,群起將縣署大堂及籤押房打毀,並欲放火。時知府亦匿不敢出,幾釀巨案,幸好院考即將點名,鬧事者始散去。事後拿獲數人,知縣因覺受侮欲對帶頭鬧事者處以極刑,巡撫飭寶忠調查取供回省商辦。寶忠持平查報,結果未戮一人,對案犯人等給以充發及以下處罰,知縣亦得保全,致使“合郡官民皆深感服”。
陸寶忠
十七年,寶忠充會典館纂修,在南書房行走。二十年,升侍講學士。在此前後,參與在昭仁殿、武英殿、景陽宮等處檢查整理書籍、字畫,得見諸多珍品,憂存藏條件不良,召對時建言,罕世珍本書籍宜收入大內,分架安置。光緒皇帝儘管“稱美者再”,但並不令移藏,仍存原處。後來庚子之變,許多宮中藏書付諸劫灰,寶忠深為嘆惜,並以當年未錄副目私藏為憾。

軼事典故

甲午中日戰爭爆發,時局艱危,寶忠對此深表憂慮,有言,“自甲申更換樞臣,十餘年來(朝中)專以恆舞酣歌為事,強鄰虎視,主人翁熟寐不知”,而與日本開釁後“倉卒徵兵,漫無節制”,認為“欲挽救艱危,非急召親賢不可” 。遂聯絡同道,策動時任禮部侍郎李文田領銜上奏,並與張百熙張仁黼曹鴻勛、高慶恩等人列名,請求讓恭親王奕欣復出。寶忠獨蒙光緒帝召對,所諭寶忠有“不敢縷記”之說,可見事涉隱秘。寶忠在臨出時光緒帝特囑:“吾今日掬心告汝,汝其好為之。” 不日,奕欣被召見,著管理總理衙門事務,並添派總理海防事務,會同辦理軍務, 旋為軍機大臣。 但此間寶忠慮京師被兵,遣眷屬出避易州,曾為御史安維峻奏參。
陸寶忠

相關事件

二十二年,寶忠先後遷詹事府詹事,署理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授內閣學士禮部侍郎銜。或謂其“數月三遷,至於卿貳”,“益兢兢自惕” 。二十三年秋,充山東鄉試正考官,旋簡放浙江學政,未赴任,母親病卒,遂去職丁憂。其間仍關注時勢,憂慮時局朝政,有言:“外患內憂,相逼而來,瓜分豆剖之局成矣”;“時事至此,(朝廷)尚不知收拾人心,泯滿漢之見,為之痛哭”! 二十五年十二月寶忠服闋,其時自勵:“時局雖艱,人心雖壞,自有應盡之職,不矯激以沽名,亦斷不可淟涊以負國,中立不倚,不植黨援”,“惟事事持正,不可威惕,不可利疚” 。寶忠詣闕,仍在南書房行走。
陸寶忠
二十六年春,寶忠復得補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義和團事熾,八國聯軍侵華,戰亂之中寶忠避難出京,聞慈禧太后和光緒帝流亡擬追隨未果,旋行在電傳上諭,寶忠補授兵部右侍郎,又命視學順天。二十七至三十一年間,寶忠往返京都與畿輔諸多府縣之間,並曾兩度赴河南開封,按臨學務或闈事,每謂“馳驅王事,惡敢言勞” 。寶忠認為“科舉敝陋已深,非實行教育不足以開民智”,所到之處,“諄諄以提倡學堂為先” 。
及至詔停科舉,寶忠因勢利導,借鑑外國特別是日本的相關情況,上疏建策:設立文部,並責成學政總理各省學務,一以事權;變通學堂獎勵之法,畢業者不再予以舉人、進士功名或各等官銜,而改授學士、博士名號,使“以學茂名高為美,不以能薄官顯為榮”;各省廣設師範傳習所,對自行研習熟諳教法而考驗合格者亦準充當教習,以廣儲師資;糾正“各省中學堂每偏重洋文”之弊,做到國文亦兼併重,責成學官切實督查;注重實業教育,多設實業學堂,“務使通國學人於實業占其多數”;為求教育普及,除“官立”學堂外,亦倡“公立”,私塾有師範文憑之人充當教員和能改良教法者,也允其並存;凡七歲以上不入學者罪其父兄家長,如此等等。 該年(三十一年)十二月,寶忠得授都察院左都御史
三十二年,寶忠署禮部尚書。慮日俄戰後形勢,條陳東三省宜速舉行諸項“要政”,以與在華“各爭其利益,各擴其勢力”的日俄兩國對抗。該年九月,清廷頒布各部院新政官制,寶忠為都察院都御史。三十三年,奏請“嚴禁黨援,廣開言路”。又奏應維持舊例,各省督撫不能率行奏調科道人員,言官如有願投效外省及赴各衙門當差者,應開去底缺,以符定製,而肅台規言路。所議被納。又奏改都察院為國議會,以立下議院基礎,而符立憲政體。得旨交會議政務處議奏,該處復奏都察院為獨立衙門,不可輕議更張。寶忠此議未被採納。或視其人素能直正建言,稱道他“立朝謇謇諤諤,持大體,遇事敢言,無少隱諱” 。

歷史評價

寶忠有吸食鴉片積習,朝命嚴飭戒斷,三十四年正月他陳明戒菸淨盡。 旋於四月二十九日(5月28日)病卒,諡文慎。

工作經歷

八年,寶忠充國史館纂修。十一年至十四年,任湖南學政。其間巡視諸多府縣學事,監臨闈場,整飭考風。十二年春,寶慶府童試,有童生劉鵬程者,賄買本地有關人員通同舞弊,寶忠親自研鞫,並將案情函告省憲。時按察使菘蕃意在為案犯開脫、而巡撫卞寶第支持寶忠,以懲一儆百、定案鵬程流罪、涉案其他人員或充發、或革職。湘中武試弊情尤重、當地有關人員藉以網利、不願查究,而寶忠堅持定見、隨處留心訪查,懲辦數起、使不規者略知畏懼、弊情有所減輕。十四年、寶忠按臨衡州府院試期間,清泉縣(今衡陽)知縣因聽訟時有考童言語衝撞、遂加笞責,激成眾怒、群起將縣署大堂及籤押房打毀、並欲放火。時知府亦匿不敢出、幾釀巨案,幸好院考即將點名、鬧事者始散去。事後拿獲數人、知縣因覺受侮欲對帶頭鬧事者處以極刑、巡撫飭寶忠調查取供回省商辦。寶忠持平查報、結果未戮一人,對案犯人等給以充發及以下處罰、知縣亦得保全、致使“合郡官民皆深感服”。
十七年,寶忠充會典館纂修、在南書房行走。二十年、升侍講學士。在此前後、參與在昭仁殿、武英殿、景陽宮等處檢查整理書籍與字畫,得見諸多珍品、憂存藏條件不良、召對時建言,罕世珍本書籍宜收入大內、分架安置。光緒皇帝儘管“稱美者再”,但並不令移藏、仍存原處。後來庚子之變、許多宮中藏書付諸劫灰、寶忠深為嘆惜、並以當年未錄副目私藏為憾。
甲午中日戰爭爆發、時局艱危,寶忠對此深表憂慮、有言,“自甲申更換樞臣、十餘年來(朝中)專以恆舞酣歌為事,強鄰虎視、主人翁熟寐不知”,而與日本開釁後“倉卒徵兵、漫無節制”,認為“欲挽救艱危、非急召親賢不可” 。遂聯絡同道、策動時任禮部侍郎李文田領銜上奏、並與張百熙張仁黼曹鴻勛與高慶恩等人列名,請求讓恭親王奕欣復出。寶忠獨蒙光緒帝召對,所諭寶忠有不敢縷記之說,可見事涉隱秘。寶忠在臨出時光緒帝特囑:“吾今日掬心告汝、汝其好為之。” 不日、奕欣被召見,著管理總理衙門事務、並添派總理海防事務、會同辦理軍務、旋為軍機大臣。 但此間寶忠慮京師被兵、遣眷屬出避易州、曾為御史安維峻奏參。
二十二年,寶忠先後遷詹事府詹事、署理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授內閣學士禮部侍郎

頭銜

銜。或謂其“數月三遷、至於卿貳”、“益兢兢自惕” 。二十三年秋、充山東鄉試正考官、旋簡放浙江學政、未赴任、母親病卒、遂去職丁憂。其間仍關注時勢、憂慮時局朝政,有言:“外患內憂、相逼而來、瓜分豆剖之局成矣”;“時事至此、(朝廷)尚不知收拾人心、泯滿漢之見、為之痛哭”! 二十五年十二月寶忠服闋、其時自勵:“時局雖艱,人心雖壞、自有應盡之職,不矯激以沽名、亦斷不可淟涊以負國,中立不倚、不植黨援”,“惟事事持正、不可威惕、不可利疚” 。寶忠詣闕、仍在南書房行走。
二十六年春、寶忠復得補授內閣學士禮部侍郎銜。義和團事熾、八國聯軍侵華,戰亂之中寶忠避難出京,聞慈禧太后和光緒帝流亡擬追隨未果、旋行在電傳上諭,寶忠補授兵部右侍郎、又命視學順天。二十七至三十一年間,寶忠往返京都與畿輔諸多府縣之間、並曾兩度赴河南開封,按臨學務或闈事、每謂“馳驅王事、惡敢言勞” 。寶忠認為“科舉敝陋已深、非實行教育不足以開民智”,所到之處、“諄諄以提倡學堂為先” 。
及至詔停科舉、寶忠因勢利導,借鑑外國特別是日本的相關情況、上疏建策:設立文部、並責成學政總理各省學務、一以事權;變通學堂獎勵之法、畢業者不再予以舉人、進士功名或各等官銜、而改授學士、博士名號、使“以學茂名高為美、不以能薄官顯為榮”;各省廣設師範傳習所、對自行研習熟諳教法而考驗合格者亦準充當教習、以廣儲師資;糾正“各省中學堂每偏重洋文”之弊、做到國文亦兼併重、責成學官切實督查;注重實業教育、多設實業學堂、“務使通國學人於實業占其多數”;為求教育普及、除“官立”學堂外,亦倡“公立”、私塾有師範文憑之人充當教員和能改良教法者、也允其並存;凡七歲以上不入學者罪其父兄家長、如此等等。 該年(三十一年)十二月、寶忠得授都察院左都御史
三十二年,寶忠署禮部尚書。慮日俄戰後形勢,條陳東三省宜速舉行諸項“要政”,以與在華“各爭其利益,各擴其勢力”的日俄兩國對抗。 該年九月,清廷頒布各部院新政官制,寶忠為都察院都御史。三十三年,奏請“嚴禁黨援,廣開言路” 。 又奏應維持舊例,各省督撫不能率行奏調科道人員,言官如有願投效外省及赴各衙門當差者,應開去底缺,以符定製,而肅台規言路。所議被納。 又奏改都察院為國議會,以立下議院基礎,而符立憲政體。 得旨交會議政務處議奏,該處復奏都察院為獨立衙門,不可輕議更張。 寶忠此議未被採納。或視其人素能直正建言,稱道他 “立朝謇謇諤諤,持大體,遇事敢言,無少隱諱” 。
寶忠有吸食鴉片積習,朝命嚴飭戒斷、三十四年正月他陳明戒菸淨盡。 旋於四月二十九日(5月28日)病卒、諡文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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