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自強(宋朝右丞相)

陳自強(宋朝右丞相)

陳自強:字勉之。南宋中期宰相,貪官。福建長樂人。淳熙五年 (1178) 戊戌進士。慶元初以曾為權相韓侂胄童蒙師,累擢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右丞相,顯貴無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自強
  • 別名:陳勉之
  • 國籍:南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福州閩縣
  • 職業:宰相
  • 主要成就:依附韓侂胄,官至右相。
  • 官職:右丞相
  • 封爵:秦國公
人物簡介,史書記載,人物評價,

人物簡介

陳自強:字勉之。福建長樂人。二十四郎戶曹裔,藩籬陳。淳熙五年 (1178) 戊戌進士。慶元初以曾為權相韓侂胄童蒙師,累擢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右丞相,顯貴無比。事朝韓氏,每以恩主尊之,朝野鄙之。侂胄既誅,詔責自強阿附充位,貶雷州,死於貶所。事詳《宋史》:傳其衣冠歸葬北門頂月樓里山,世稱"白衣宰相"。解放初墓毀:出土壽山石俑數十件。

史書記載

《宋史·陳自強傳》
陳自強者,福州閩縣人,字勉之。登淳熙五年進士第。慶元二年,入都待銓。自以嘗為韓侂胄童子師,欲見之,無以自通,適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為言於侂胄。一日,鄉自強,比至,則從官畢集,侂胄設褥於堂,向自強再拜,次召從官同坐。侂胄徐曰:“陳先生老儒,汩沒可念。”明日,從官交薦其才。除太學錄,遷博士,數月轉國子博士,又遷秘書郎。入館半載,擢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入台未逾月,遂登樞府,由選人至兩地財四年。嘉泰三年,拜右丞相,歷封祁、衛、秦國公。
韓侂胄顓朝權,包苴盛行,自強尤貪鄙。四方致書饋,必題其緘云:“某物並獻”;凡書題無“並”字,則不開。縱子弟親戚關通貨賄,仕進乾請,必諧價而後予。日押空名刺札送侂胄家,須用乃填,三省不與也。都城火,自強所貯,一夕為煨燼。侂胄首遺之萬緡,執政及列郡聞之,莫不有助。不數月,得六十萬緡,遂倍所失之數。創國用司,自為國用使,以費士寅張岩為同知國用事,掊克民財,州郡騷動。
方侂胄欲為平章,猶畏眾議,自強首率同列援典故入奏。詔以侂胄為平章軍國事。常語人曰:“自強惟一死以報師王。”每稱侂胄為恩王、恩父,而呼堂吏史達祖為兄、蘇師旦為叔。
侂胄將用兵,遣使北行審敵虛實,自強薦陳景俊以往。金人有“不宜敗好”之語,景俊歸,自強戒使勿言,侂胄乃決恢復之議。吳曦有逆謀,求歸蜀,厚賂自強。自強語侂胄:“非曦不足以鎮坤維。”乃縱之歸,曦卒受金人命為蜀王。侂胄奸凶,久盜國柄,自強實為之表里。
既開邊隙,朝野洶洶,三遣使請和。金人慾縛送首議用兵賊臣,侂胄恚憤,復欲用兵,中外大懼。史彌遠建議誅侂胄,詔以自強阿附充位,不恤國事,罷右丞相。未幾,詔追三官,永州居住,又責武泰軍節度副使、韶州安置。中書舍人倪思繳奏,乞遠竄,籍其家,詔從之。再責復州團練副使、雷州安置。後死於廣州

人物評價

福州閩縣人,估計出生於建炎四年(1130)左右,家庭比較貧寒,祖輩可能也沒有出過值得誇耀的顯宦,因此在他的青年時代,生活還是十分艱苦的。他為了改變自己的困境,努力讀書,終於成了一名太學生。接受承宣使韓誠的聘請去府中,作幼子侂胄的啟蒙師。後又離開韓家,到其他地方謀生,時運不佳,久困場屋。五十歲時,才考中了進士。六十歲時,仍然是個小小的光澤(今屬福建)縣丞,常被年富力強的同僚們瞧不起。學生韓侂胄,這時已因身屬外戚,擁立寧宗即位有功,掌握朝廷大權,便想通過這層關係,補一個好官。大喜過望,來到韓府,韓侂胄緩慢地介紹說:“陳先生是老學者,可惜埋沒在外,沉淪下僚,殊為可念。”話雖不多,但其中的含義已交待很很清楚。第二天,眾官紛紛上章推薦其才。很快就任命為太學錄,不久遷博士;僅數月轉國子博士,又遷秘書郎。入館半載,擢升為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亟。入台不到一個月,便進入樞密院。從普通選人到位列執政,首尾僅四年。到嘉泰三年(1203)拜右丞相.更是位權人臣,達到想也沒有想過的頂峰了。陳自強還知道宰相如果不掌管財政,不與金錢打交道,政治上固然清白,實際上也撈不到什麼好處,於是又創置“國用司”,總管財政,自任國用使。有了這個機構和職務,便可放手收括民財,中飽私囊,無所顧忌了。史書上記載說國用司建立後,“掊克民財,州郡騷動”,陳自強從中得到多少好處,也就可想而知了。因受韓侂胄之恩.陷入了貪官污吏的黑窩,明知不對也不能自拔,越陷越深,無可救藥。事到如今,還有什麼理由辯解呢!只好苟延殘喘,吞食苦果吧!言畢,淚流不止,邁著沉重的步伐,滿珊地向雷州走去。陳自強已經七十多歲,到達那裡沒有活多久,便在廣州默默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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