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會平(律師)

陳會平(律師)

陳會平,男,1975年2月生,安徽桐城人,律師,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復旦大學民商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國商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會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桐城
  • 出生日期:1975年2月
  • 性別:男
基本信息,主要論文,

基本信息

陳會平
陳會平律師1998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2003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至今有十餘年法律工作經歷,是資深企業法律服務專家,曾為數十家大中型企業提供投融資、兼併收購、銀行保險、特許權轉讓等法律服務。工作服務的主要單位或客戶有:中國光大銀行、光大證券、中國大地保險、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信達保險、幸福保險、招商銀行、華美達酒店管理集團、環迅支付、重慶商業銀行、上海中金鋼鐵交易中心等。
陳會平律師繫上海保險學會會員,資深保險專業人士,他在中國保險界率先提出建立保險賠案線上查詢、保險創新產品專賣制度。特別是賠案線上查詢制度,作為中國大地保險的成功經驗在保險界得到推廣,已經成為行業服務特色之一,受到了保險客戶的一致好評。他還在國內率先提出建立國有企業獨立董事競選制度, 他也是較早提出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人士之一,其論文《試論在我國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受到廣泛引用。
陳會平律師致力於中國商法特別是保險法的研究,先後在《保險研究》、《中國保險》、《中國保險報》、《上海保險》、《現代廣告》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參編著作一部,其中《試論在我國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試論建立保險創新產品專賣制度》、《疫苗不良反應損害救濟及其路徑選擇》等論文有比較大的影響。
陳會平律師現供職於瀛泰錦達律師事務所。

主要論文

1.《環境責任保險所涉法律關係分析》,載《保險研究》(國家級核心期刊)2004年第6期。
2.《析借用身份證投保案中的法律問題》,載《保險研究》(國家級核心期刊)2006年第11期
3.《論遺囑變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載《上海保險》(全國金融保險類核心期刊)2003年第8期。
4.《保險代位權可以對國家賠償義務機關行使嗎?》,載《上海保險》(全國金融保險類核心期刊)2004年第9期。
5.《以修理代替現金賠付的車險理賠模式探析》,載《上海保險》(全國金融保險類核心期刊)2006年第5期。
6.《試論建立保險創新產品專賣制度》,載《上海保險》(全國金融保險類核心期刊)2006年第10期。
7.《<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與特點》,載《經濟與法》(法律類核心期刊)2003年第12期。
8.《試論在我國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載《重慶工商大學學報》(社科版)2004年第6期。
9.《無法找到第三方時車險理賠探析》,載《中國保險》2006年第6期。
10.《兩岸交強險主要條款比較》(合作),載《中國保險》2006年第8期。
11.《從中福實業公司擔保案論〈公司法〉第六十條第三款之解釋》,載《安徽法學》2003年第6期。
12.《對完善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的幾點構想》,載《安徽法學》2004年第2期。
13.《論離婚、再婚對保險受益人效力的影響》,載《中國商業保險》2004年第5期。
14.《用體驗經濟的管理思想提升服務水平》,載《中國商業保險》2007年第2期。
15.《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性質評“茂煉轉債”事件》,載《貴州法學》2004年第9期。
16.《獨立董事制度的功能定位》(合作),載《第三屆中國律師論壇論文集》(廣州),2003年12月。
17.《積極發展農業生產資料質量保證保險》,《中國保險報》徵文,獲三等獎。
18.《壽險行銷法律制度探析》,載《中國商業保險》2005年第6期。
19.《論經濟法的本質及其發展趨勢》,2006年3月1日載《經濟法網》。
20.《析借用身份證投保案中的法律問題》和《論遺囑變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被黎宗劍主編的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7年出版《保險案例彙編》收錄。
21.《責任保險第三者索賠權問題探析》,載《上海保險》2010年第8期。
22.《試論產品代言責任保險的開發》,載《上海保險》2011年第1期。
23.《產品代言連帶責任的法律適用--兼與楊立新教授商榷》,載《現代廣告》(中國新聞傳播類核心期刊)2011年第11期。
24.《疫苗不良反應損害救濟及其路徑選擇》,載《保險研究》(全國中文類核心期刊)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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