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祥(廣東省中山市港口鎮社會局民政股原股長)

陳志祥,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在職本科學歷,廣東中山人,1997年6月28日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山市港口鎮社會事務局民政事務股股長、港口鎮敬老院院長。

2018年6月,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志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中山
  • 出生日期:1974年11月
履歷,人物事件,違紀違法,作案手段,依法雙開,

履歷

1994年11月至1997年11月在武警惠州市支隊服兵役;
1997年12月至2018年6月在中山市港口鎮政府工作;
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擔任港口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副主任、港口鎮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港口鎮敬老院院長;
2012年4月至2018年6月擔任港口鎮社會事務局民政事務股股長、港口鎮敬老院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8年5月,中山市港口鎮社會事務局民政事務股股長、港口鎮敬老院院長陳志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日前正在接受中山市紀委市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自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陳志祥在擔任港口鎮社會事務局民政事務股股長期間,從其經手的14個專項資金中無一例外地“撈了一筆”。基層股長前後11年、作案500餘次、冒領3500多萬元,扶貧資金監管淪為“牛欄關貓”。近11年間,陳志祥作案529次,最多的一筆約70萬元,最少的一筆僅20元,虛報冒領扶貧專項資金總計3587萬元。 據統計,僅2016年,該鎮發放民政扶貧專項資金約為1217萬元,陳志祥騙取了726萬多元,占當年該鎮實際發放扶貧資金總額的近60%。

作案手段

作為民政事務股股長,陳志祥看似級別很低,卻掌管著全鎮扶貧專項資金的管理、發放。據該案調查組組長彭立新介紹,陳志祥的作案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冒充死人做大人數。在統計扶貧資金髮放人員名單時,虛構人名或冒用死亡的五保戶、低保戶或優撫對象的姓名,虛增發放資金數額。
二是偷天換日、中飽私囊。在提交給銀行的批量發放電子數據中做手腳,虛構、冒用他人姓名,對應收款賬戶皆為自己銀行賬戶,讓虛增的扶貧資金落入自己口袋。
三是塗改賬單、洗白罪證。資金髮放後,陳志祥會主動提出替財務人員收取由銀行出具的對賬清單,並對清單加以塗改或偽造、銷毀,再將“洗白”後的單據交給財務人員入賬處理,掩蓋犯罪事實。

依法雙開

2018年6月,日前,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港口鎮社會事務局民政事務股股長、港口鎮敬老院院長陳志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志祥違反政治紀律,以偽造、銷毀重要證據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有償中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長期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負責扶貧專項資金管理的職務便利,通過虛構補助對象名單、虛增發放金額等手段騙取侵吞巨額扶貧專項資金,涉嫌貪污犯罪。
陳志祥頂著敬老院院長的光環,卻嗜賭貪婪成性,生活腐化墮落,是典型的“小官巨貪”、人前老實人後淫貪的“兩面人”。身為共產黨員,毫無理想信念,毫無宗旨意識,思想嚴重變質、道德嚴重滑坡,挖空心思將手中的事權轉化為斂財的工具,肆意侵吞國家扶貧專項資金,嚴重損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身為國家公職人員,本應忠於職守,卻大肆瘋狂向扶貧專項資金伸黑手;表面上勤懇老實,背地裡卻明目張胆造假、費盡心機侵吞,視黨紀國法為“稻草人”,視扶貧資金為“唐僧肉”,長期以“螞蟻搬家”式的手段騙取侵吞巨額扶貧專項資金。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反而變本加厲,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予嚴肅處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委委務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志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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