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謀(陳弘謀)

陳宏謀

陳弘謀一般指本詞條

陳宏謀(1696年—1771年), 中國清朝中期政治人物。汝咨曾用名弘謀,因避乾隆帝“弘曆”之名諱而改名宏謀。臨桂(今廣西桂林)人。雍正進士歷官布政使、巡撫、總督,至東閣大學士工部尚書。在外任三十餘年,任經十二行省,官曆二十一職,所至頗有政績,得乾隆帝信任。革新雲南銅政,興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經理天津、河南、江西、南河等處水利,疏河築堤,修圩建閘。先後兩次請禁洞庭湖濱私築堤垸,與水爭地。治學以薛瑄高攀龍為宗,為政計遠大。輯有《五種遺規》。乾隆三十六年卒。謚文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宏謀
  • 原名:陳弘謀
  • 出生地:臨桂四塘(廣西桂林)人
  • 官職:清代,廣西地區官位最高(宰相)
  • 曾任:江蘇按察使、湖南巡撫等職
  • 出生:1696年(清康熙三十五年)
  • 逝世:1771(清乾隆三十六年)
人物生平,生平簡介,歷任官職,理學廉吏,編著學者,人物成就,思想家,最賢者,被人遺忘,五種遺規,史籍記載,歷史評價,

人物生平

生平簡介

出生於桂林臨桂縣四塘鄉橫山村一個普通農戶家。雍正元年(1723)中進士,從此步入仕途,1771年6月,船行至山東兗州韓莊時,他病逝於舟中,終年七十六歲,諡號文恭

歷任官職

陳宏謀,雍正元年(1723)癸卯恩科(本科為清世宗登極恩科)三甲進士,從此步入仕途,歷任翰林院檢討、吏部郎中、浙江道御史、揚州知府、江南驛鹽道、雲南布政司直隸天津道、江蘇按察使、江蘇江寧(今南京)布政司等職;後又歷任甘肅、江西、陝西、湖北、河南、福建、湖南、江蘇等省巡撫和陝甘、兩廣、兩江、湖廣等地總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他奉調進京,歷任吏部尚書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東閣大學士等職。乾隆三十六年(1771),他因病疏請回鄉。得乾隆允準,加太子太傅銜,諭令所經處官員二十里內料理護行。
陳宏謀蘇州石刻像陳宏謀蘇州石刻像

理學廉吏

陳宏謀是康乾時期清官廉吏的代表,又是清代的理學名臣。他治宋代二程、朱熹之學,強調明體達用、知行合一。陳宏謀無論是為官還是治學,都是一代楷模。《清史稿·陳宏謀傳》稱"乾隆年間,論疆吏之賢者,尹繼善與陳宏謀其最也……宏謀學尤醇;所至拳拳民生風俗,古所謂大儒之效也。"

編著學者

由於任官多年,陳宏謀研究各地民心風俗的得失利弊,分明興革,逐條鉤考,加之勤奮學習,遂成為學識淵博、編著甚豐的學者。主要編著有:《綱鑑正史約》(增訂)、《司馬文公年譜》(輯)、《三通序目》(錄)、《甲子紀元》(輯)、《培遠堂偶存稿》、《大學衍義輯要》(輯)、《大學衍義補輯要》(輯)、《呂子節錄》(輯)、《女訓約言》、《培遠堂文集》、《手札節要》、《課士直解》、《培遠堂文錄》、《湖南通志》(監修)、《五種遺規》(輯)、《陳榕門先生遺書補遺》等,著作總集有《培遠堂全集》和《陳榕門先生遺書》。

人物成就

思想家

陳宏謀之所以能成為世界的陳宏謀,在於他的思想。他的思想存在於他的著作之中。他一生在繁忙的政務之餘,仍筆耕不輟,著作甚豐,有《培遠堂全集》、《五種遺規》等近300萬字。尤其是他的《五種遺規》影響很大。《五種遺規》是對前人思想智慧的挖掘選粹,“或嘉言,或懿行,悉皆古人成書,故曰遺規也”。《五種遺規》中《養正遺規》以蒙學少年為讀者對象,教他們如何讀書、立志,共四卷;《訓俗遺規》以士、農、商賈等為讀者對象,教他們如何處世做人,共四卷;《從政遺規》是為官者從政而寫,要求上副聖訓,下符民望,共二卷;《教女遺規》以女孩為讀者對象,強調了女德女智教育,共上、中、下三卷;《在官法戒錄》讀者對象為胥吏,提出“見善而以為法,見不善而以為戒”,共四卷308條。以上人稱《五種遺規》。陳宏謀晚年在京輯錄的《學仕遺規》,提出仕和學的關係不能矛盾的觀點,共四卷,與《養正》、《訓俗》、《從政》、《教女》四者合刻成書,亦稱《五種遺規》。
陳宏謀半身像陳宏謀半身像

最賢者

到了19世紀20年代,陳宏謀已去世50多年了,當時的思想家、史學家、文學家魏源在協助江蘇布政使賀長齡編成《皇朝經世文編》時,收入陳宏謀的著述《五種遺規》等達53篇之多,僅次於清初思想家顧炎武的著述。到了清末,《五種遺規》被定為中學堂的修身讀本。到了民國年間,《五種遺規》被定為官員從政的必讀書。1946年在陳宏謀誕辰250周年之際,各界人士在陳宏謀的故鄉舉行了隆重的紀念活動,而前述《清史稿·陳宏謀傳》中與陳宏謀同列為當時“最賢者”的兩江總督尹繼善雲貴總督張允隨早已不為人所知了。

被人遺忘

1949年10月以後,陳宏謀的名字在中國大陸似乎失蹤了。“文革”中1966年5月的一天,“紅衛兵小將”們奔赴臨桂縣四塘鄉東畔嶺,將陳宏謀墓前的翁獸石作、乾隆御賜碑砸得粉碎,又將陳宏謀墓掘開,將陳宏謀的遺骨挖出示眾,要其“遺臭萬年”。然而就在這時候,人們卻在被稱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的新加坡的廉政建設中,看到了陳宏謀《在官法戒錄》的影響。

五種遺規

五種遺規》,清陳宏謀輯。清代社會教育和蒙童教育教材,清末中學堂修身科教材。輯者有感於世上多有弊端,遂於公務之餘,採錄前人關於養性、修身、治家、為官、處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跡,分門別類輯為遺規五種:《養正遺規》、《教女遺規》、《訓俗遺規》、《從政遺規》和《在官法戒錄》,總稱《五種遺規》。
五種《遺規》的成書時間不同,《養正遺規》為乾隆四年(1739年),《從政遺規》、《教女遺規》、《訓俗遺規》分別為乾隆七年七月、九月、十月,《在官法戒錄》則為乾隆八年四月。合刻本《五種遺規》始行於乾隆八年,為南昌府學教授李安民集校本。
各《遺規》單行本甚多,以單本形式收入各類叢書、類書亦甚多。而合刻本則不多,除李安民集校本外,尚有同治七年(1868年)的金陵書局本、楚北崇文書局本,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的浙江書局本等,並收入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上海中華書局輯《四部備要·子部·儒家》。總計十六卷,其中《養正遺規》二卷,《補編》一卷,《教女遺規》三卷,《訓俗遺規》四卷,《從政遺規》二卷,《在官法戒錄》四卷。除通行本外,另有一種刊本,去《在官法戒錄》,改列陳宏謀晚年於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所輯的《學仕遺規》(四卷,《補編》四卷),主要有光緒十九年(1893年)上海洋布公所振華堂刊本和宣統二年(1910年)學部圖書局本。

史籍記載

《卷三百七 列傳九十四·陳宏謀傳》

歷史評價

陳宏謀是廣西臨桂縣四塘鄉人,生於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歿於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陳宏謀從小家境貧寒,他青少年時代苦讀苦學,通過科舉考試,實現了人生的理想。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他在廣西鄉試中考中頭名舉人,當年秋天,在參加全國會試中名列108名,參加殿試中三甲第九名,成為雍正元年進士。陳宏謀在會試和殿試中的名次,算不得是最優秀的,但是他碰上了“康乾盛世”的歷史機遇,為官從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到兵部、史部、刑部、工部四部的尚書。清沿明制,不設宰相,以大學士總理國政,遂為宰輔。陳宏謀於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三月升任東閣大學士官當到位極人臣了。如果僅從仕途來看,陳宏謀也不見得有多少獨到之處,因為“康乾盛世”所產生的“賢臣名宦”數以百計。
《清史稿·列傳》卷三百七《陳宏謀傳》篇尾對陳宏謀的評論:“乾隆間論疆吏之賢者,尹繼善與陳宏謀其最也。尹繼善寬和敏達,臨事恆若有餘;宏謀勞心焦思,不遑夙夜,而民感之則同。宏謀學尤醇,所至惓惓民生風俗,古所謂大儒之效也。於義督軍儲、策水利,皆秩秩有條理。大受剛正,屬史憚之若神明,然論政重大體,非苟為苛察者比。允隨鎮南疆久,澤民之尤大者,航金沙江洱海,去後民思,與江南之懷尹繼善、陳宏謀略相等。”這篇史傳把陳宏謀與同時代的兩江總督尹繼善從眾多的“賢臣名宦”中提高到最賢者了,但仍與雲貴總督張允隨“略相等”。
後人則把陳宏謀從雍正七年(1729年)二月至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六月,他先後擔任過浙江、雲南、江蘇、陝西、河南、兩廣等十三個行省的布政使、按察使、巡撫、總督等職,並任過揚州、天津、江寧這三個繁雜地區的府道官,總計外任37年,歷三府、十三行省,當二十一任官職的經歷,總結為其時間之長,職務之繁,為同時代人所不能及。然而,僅憑這些經歷,陳宏謀也還不能成為世界的陳宏謀。後人把陳宏謀推崇為歷史上的好官清官的典型,他為官廉潔自律,反腐敗懲污吏,打擊黑惡勢力,維護民生,忠君愛民,興修水利,大辦工業等這些鑑定考評似的褒語美言,也還不能使陳宏謀成為世界的陳宏謀。
2001年,美國著名歷史學家、美國霍普金斯大學歷史系教授羅威廉出版《救世:陳宏謀與十八世紀中國的精英意識》一書,認為陳宏謀關於人和社會認識的基本點,與啟蒙運動時期的許多歐洲學者十分相似,顯示出當時的中國對歐洲而言並非是“停滯的”和“落後的”。該書於2013年被譯為中文刊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