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團

2015年1月12日,廈門市紀委監察局通報稱: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陳宗團被開除公職處分,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5年2月,環保部通報福建省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陳宗團案。陳宗團,男,1961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2013年,陳宗團在擔任廈門市環保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項目評審、環評審批、危險廢物管理、環境監察、環保財政資金分配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現金、購物卡、照相器材、黃金等,總計216萬元。2014年5月被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宗團
  • 國籍:中國
  • 職業: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
  • 信仰:民主黨
  • 主要成就:帶隊赴德國斯圖加特參加2002年度國際“花園城市”評選
廈門市紀委監察局通報稱,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陳宗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陳 宗團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元。
經市政府批准,2014年12月,廈門市監察局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給予陳宗團開除公職處分。
2014年1月,福建省紀委通報2013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時透露,廈門市紀檢監察機關對市環保局原副局長陳宗團進行立案調查。
在2014年1月17日召開的廈門市政協常委會議,決定撤銷陳宗團市政協委員職務。與此同時,廈門市政府免去了陳宗團的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陳宗團曾發表了多篇論文,是一位民主黨派人士,在參政議政方面頗為活躍,在不少人眼中他是專家型官員。直到省紀委發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的訊息,陳宗團擔任市環保局副局長一職的時間超過10年,早在2003年,他就以市環保局副局長的身份,帶隊赴德國斯圖加特參加2002年度國際“花園城市”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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