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塤,是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山東,於1796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陳塤於1799年(嘉慶4年)接替程文炘,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一職(考職正八品),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基本介紹 本名:陳壎所處時代:清朝出生地:中國山東職稱:官員 前任:程文炘 新莊縣丞1799年上任 繼任:程文炘前任:彭思本 台灣府經歷1796年上任 繼任:張力恕前任:魏彥儀 台灣府經歷1841年上任 繼任: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