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傳

陳亮傳

李贄(1527—1602),中國明代後期思想家,號卓吾,又號宏甫,別號溫陵居士、百泉居士等,泉州晉江人,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他看到了資本主義萌芽發展的艱難,在新興的市民運動推動下,希望能找到與宋明理學不同的“道”。1588年和1590年先後有《初潭集》和《焚書》問世。書中尖銳地揭露了道學家的虛偽和自私,受到耿定向等人的攻擊和迫害。1599年《藏書》問世,受到進一步迫害。他的著作,曾多次遭到禁止和焚毀,但仍繼續流傳於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亮傳
  • 別名:溫陵居士
  • 出生日期:1527
  • 逝世日期: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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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陳亮
創作年代:明代
作者:李贄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陳亮,字同甫,永康人(1)。生而目光有芒(2)。為人才氣超邁,喜談兵,論議風生,下筆數千言立就。嘗著《酌古論》,郡守周葵得之(3),曰:“他日國士也。”及葵執政,朝士白事,必指令揖亮(4),因得交一時豪俊。
隆興初(5),與金人約和,天下忻然幸得蘇息,獨亮持不可,因上《中興五論》。奏入,不報。帝圜視錢塘(6),喟然嘆曰(7):“城可灌爾!”蓋以地下於西湖也。淳煕五年(8),孝宗即位,又十七年矣。亮更名同,復詣闕上書(9)。書奏,孝宗赫然震動,欲榜朝堂(10),用种放故事(11),召令上殿,將擢用之。左右大臣惡其直言,遂有都堂審察之命(12)。亮待命十日,再詣闕上書,帝欲官之,亮笑曰:“吾欲為社稷開數百年之基,寧用以博一官乎!”遂渡江而歸,日與邑之狂士飲。醉中戲為大言(13),有欲中亮者(14),以其事首刑部侍郎何澹(15)。澹嘗為考試官,黜亮,亮不平,語數侵澹,澹聞而嗛之(16),即繳狀以聞(17)。事下大理(18),笞掠亮無完膚(19)。孝宗知為亮,及奏入取旨,帝曰:“秀才醉後妄言,何罪之有!”劃其牘於地(20)。亮遂得免。
居無何,亮家僮殺人。適被殺者嘗辱亮父,其家疑事繇亮(21),聞於官。乃囚亮父於州獄,而屬台官論亮(22),情重,下大理。時丞相王淮知帝欲生亮(23),而辛棄疾羅點素高亮才(24),援之尤力,復得不死。
亮自以屢遭大獄,歸家讀書,所學益博。嘗曰:“研窮義理之精微,辨折古今之同異,原心於秒忽(25),較理於分寸,以積累為工,以涵養為正,睟面盎背(26),則於諸儒誠有愧焉。至於堂堂之陣,正正之旗,風雨雲雷交發而並至,龍蛇虎豹變現而出沒,推倒一世之智勇,開拓萬古之心胸,自謂差有一日之長。”亮意蓋指朱熹呂祖謙等雲(27)。
是時,熹與亮往復論王伯之辨(28)。葉適曰(29):“同甫既修皇帝王伯之學,上下三千餘年考其合散,發其秘藏,見聖賢之精微常流行於事物,儒者失其指(30),故不足以開物成務(31)。其說皆今人所未講,朱元晦意有不與而不能奪也。”
於時鄉人宴會多末胡椒置羹胾中以為敬(32)。同坐者歸而暴死,曰:“陳上舍使殺我(33)。”縣令王恬實其事,台官諭監司選酷吏訊問(34),無所得,取入大理。眾意必死,少卿鄭汝諧閱其單辭(35),大異曰:“此天下奇才也。”力言於光宗(36),遂得免。
未幾,光宗策進士,問以禮樂政刑之要,亮以君道師道對。時光宗不朝重華宮(37),群臣更進迭諫,皆不聽。得亮策,乃大喜,以為善處父子之間。奏名第三,御筆擢第一。既知為亮,則大喜。孝宗在南內(38),寧宗在東宮(39),聞之皆喜。授僉書建康軍判官廳公事(40)。未至官,一夕卒。年五十五。
亮志存經濟(41),重許可,人人見其肺肝。雖為布衣,薦士恐弗及。家僅中產,畸人寒士(42),衣食之,久不衰。卒之後,葉適請於朝,命補一子官,非故典也(43)。
李卓吾曰:終始知公者葉;雖與文公游(44),文公不知也。乃郡守周葵早歲便知亮,異哉!堂堂朱夫子,反以章句繩亮,粗豪目亮,悲夫!士唯患不粗豪耳,有粗有豪,而後精細出矣;不然,皆假也。

注釋譯文

作品注釋

(1)永康:今屬浙江
(2)芒:指光芒。
(3)周葵:字立義,常州宜興(今屬江蘇)人。宣和年間(1119—1125)進士。南渡後,歷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後因不肯附和秦檜,被劾落職。秦檜死後,知紹興府,1163年(隆慶元年)任參知政事。1164年(隆慶二年),兼權知樞密院事,加大學士致仕。
(4)揖:揖見。
(5)隆興:宋孝宗趙眘年號(1163—1164)。
(6)圜(huán):圍繞。
(7)喟然:嘆息聲。
(8)淳熙五年:1178年。宋孝宗年號。
(9)詣闕:至皇帝的殿庭。
(10)榜:張貼。
(11)種(chóng)放:北宋隱士,曾多次謝絕朝廷的徵召,後來被詔到京城,“對崇政殿,以幅巾見,命坐與語。……即日授左司諫,直詔文館,賜巾服簡帶”(《宋史·隱逸傳》)。
(12)都堂:尚書省辦公處。
(13)醉中戲為大言:據《四朝聞見錄》載:“(陳亮)落魄醉酒,與邑之狂士甲命妓飲於蕭寺,目妓為妃。旁有客曰乙,欲陷陳罪,則謂甲曰:‘既冊妃矣,孰為相?’甲謂乙曰:‘陳亮為左。’乙又謂甲曰:‘何以處人?’曰:‘爾為右。吾用二相,大事其濟矣。’乙遂請甲位於僧之高座。……妃與二相俱以次呼萬歲,蓋戲也。”
(14)中:中傷。
(15)刑部侍郎:刑部的副長官。何澹:字自然,處州龍泉人,乾道年間(1165—1173)進士,寧宗時累官至知樞密院。
(16)嗛(xiá):懷恨。
(17)繳狀:書寫其事。
(18)大理:大理寺,掌刑獄的機構。
(19)笞(chī)掠:拷打。
(20)劃:抹。
(21)繇:通“由”。
(22)台官:御史台的官員。
(23)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今屬浙江)人。紹興年間(1131—1162)進士,官至右丞相兼樞密使。
(24)辛棄疾:南宋著名詞人,字幼安,號稼軒居士,齊州歷城(今山東濟南)人。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等地安扶使。羅點:字伯春,崇仁(今屬江西)人。淳熙年間(1174—1189)進士。官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
(25)秒忽:喻極其細微處。
(26)睟(suì)面盎背:形容有德者的儀態。《孟子·盡心上》:“君子所性……其生色也,睟然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睟,潤澤的樣子,盎,顯現。
(27)朱熹:南宋哲學家,字元晦,號晦庵,婺源(今屬江西)人。他是理學的集大成者。呂祖謙:字伯恭,婺州金華(今屬浙江)人,隆興年間(1163—1164)進士,南宋學者,創金華學派
(28)王伯之辨:指1184年—1186年間陳亮與朱熹的“王霸義利”之爭。伯,即“霸”。
(29)葉適:字正剛,溫州永嘉(今浙江溫州)人。淳熙年間(1174—1189)進士。為南宋“永嘉學派”的集大成者。
(30)指:旨要。
(31)開物成務:意謂揭開事物的真象,使人事各得其宜。《周易·繫辭上》:“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註:“言《易》通萬物之志,成天下之務,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
(32)胾(zì):大塊的肉。
(33)陳上舍:謂陳亮。宋代分太學為上舍、內舍、外舍,上舍為最高等。這裡以資歷代名。
(34)監司:監察州縣的地方長官。
(35)少卿鄭汝諧:大理寺少卿鄭汝諧,字舜舉,青田(今屬浙江)人。累官徽猷閣待制。單辭:單方面的沒有對質的言辭。
(36)光宗:宋光宗趙惇,1189年—1194年在位。
(37)不朝重華宮:指光宗與退位為太上皇的孝宗不和。重華宮為孝宗所居處。
(38)南內:南宋皇帝所居的地方叫南內。《宋史·輿服志》六:“皇帝之居曰殿,總曰大內,又曰南內。”
(39)寧宗:宋寧宗趙擴,光宗第二子。
(40)僉書建康軍判官廳公事:宋代凡京官充州府判官稱簽書判官廳公事,為地方的幕職官。僉,同“簽”。
(41)經濟:經國濟民。
(42)畸(jī)人:特異的人。
(43)故典:常例。
(44)文公:指朱熹。

作品譯文

陳亮,字同甫,永康人。為人才能卓絕,氣概豪邁,喜歡談論軍事,議論生動而風趣,下筆寫文章幾千字一會兒就寫好。曾寫了《酌古論》,郡守周葵得到了,說:“寫這本書的人將來一定是國家的棟樑之材啊。”等到周葵執掌朝政,朝中學子稟告事情,周葵一定指使他讓他去拜見陳亮,陳亮因此能夠結交當時傑出人士。
隆興初年,南宋和金人簽訂和約,天下人都很高興認為終於可以透口氣了,唯獨陳亮堅持不可,就上了《中興五論》。奏摺送上了,沒有回覆。淳熙五年,孝宗做了皇帝,又過了十七年。陳亮改名為同,又到京城上書。奏摺送上去了,孝宗看了赫然震動,想張貼在朝堂之上,用种放舊例,下詔書讓陳亮上殿,將要提拔重用他。但皇帝身邊大臣厭惡他正直的言論,於是就讓他在尚書省辦公處接受考察待命。陳亮等了十天,第二次到宮殿上書,皇帝想讓他做官,陳亮笑著說:“我想為國家開創幾百年的基業,難道是想憑藉這來博取一個官職嗎?”於是渡江而回,每天和縣邑的狂士喝酒。喝醉了亂說大話,有個想中傷陳亮的人,把陳亮的事向刑部侍郎何澹揭發。何澹曾經做主考官,罷免了陳亮,陳亮感到不平,語言上多次衝撞何澹,何澹聽說了很討厭他,如今聽說這件事,立即把陳亮這件事寫下來稟告上級。把這個案件交給大理寺,拷打得陳亮體無完膚。孝宗皇帝知道是陳亮,等到奏摺送進來傳聽聖旨,孝宗說:“這是秀才醉後狂言,有什麼罪狀呢!”把這個案卷丟到地上。陳亮於是免去處罰。
過了不久,陳亮的家僮殺了人。恰巧被殺的人曾經羞辱過陳亮的父親,他的家人就懷疑這件事是陳亮指使的,把陳亮告到官府。於是就把陳亮的父親關押在州的監獄裡,而把陳亮交給御史台的官員審訊,情節嚴重,又交給大理寺。當時丞相王淮知道皇帝想讓陳亮活下去,同時辛棄疾和羅點又特別出力營救,陳亮又得以不死。
光宗即位。不久,光宗憑對策錄取進士,用禮樂政刑的關鍵問參加考試的人,陳亮用君道師道回答。當時光宗不去重華宮朝見孝宗,群臣多次勸諫,都不聽從。讀到陳亮的對策,於是非常高興,認為憑這可以巧妙處理父子關係。本來報上來的是第三名,皇帝親筆提為第一名。後來知道是陳亮,就非常高興。授予僉書建康軍判官廳公事的官職。沒有到官,一個晚上去世了。享年五十五歲。
陳亮的志向在於經國濟民,看重自己的許諾,人人都可以看見他的忠誠。雖然只是一個百姓,但是勇於自我推薦的人恐怕也比不上他。家僅僅是中產,但對那些奇異的人、受凍的人,長期給他們衣穿飯吃。他死了之後,葉適向朝廷請示,要求增補陳亮一個兒子官職,但這不符合常例。
李卓吾說:自始至終了解陳亮的人是葉適。雖然與朱熹交遊,朱熹不了解他。但是郡守周葵竟然早年就了解陳亮,奇異啊!士人只擔心不豪放,有了豪放的性格,然後就有了精細的才能;不這樣的話,他的才能都是假的。

作品賞析

《陳亮傳》是一篇人物傳記,選自《藏書》卷十六,記述了南宋著名文學家、政治家和偉大的愛國者陳亮悲劇性的一生。文中描寫陳亮胸懷坦蕩、“人人見其肺肝”、“欲為社稷開數百年之基”而奔走呼號,雖累遭挫折,但仍然百折不回,以及他“論議風生,下筆數千言立就”的超邁的才氣和特有的個性等,表現了陳亮英雄豪邁的性格、博古通今的才華和疾志不渝的愛國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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