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3號),設立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隸屬:陝西省人民政府
  • 主任張曉光 
人員編制,領導班子,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其他事項,附則,直屬機構,

人員編制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不含兼職);總工程師1名(副廳級)。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主任1名、固定資產投資辦公室主任1名、能源局專職副局長1名、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1名、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主任1名(均為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79名(含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稽察特派員5名、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副主任2名、省裝備動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領導班子

主 任:張曉光
巡視員:劉強、張西林
副主任:張文波(正廳級)、賀久長(正廳級)、徐強、張申良、劉迎軍、蘇園林、王振海(掛職二年)、張世祥(掛職二年)
糧食局局長:劉維東
總工程師:趙新勇
紀律檢查組組長:劉雙耀
物價局局長:何 鐘
副巡視員:張百鳴尚戰朝劉亞漢王明華、趙志、張阿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處。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全省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綜合協調全省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全省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處。
監測分析全省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全省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全省重要物資儲備計畫;組織研究和提出全省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
(四)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
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省級物資儲備的建議。
(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
研究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全省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處室及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六)固定資產投資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我省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全省工程諮詢業發展;承擔省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與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合署辦公)。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省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全省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改建議;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八)區域經濟協調處。
組織擬訂全省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編製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陝南突破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開放合作處。
組織實施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推進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
(十)農村經濟處。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全省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十一)基礎產業處。
統籌全省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省能源局。
1.能源綜合處。
負責能源綜合業務;承擔能源行業統計、預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研究提出全省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區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和產業政策;參與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能源國際合作工作;協調境外能源開發利用;擬訂能源對外開放戰略、規劃及政策;承擔陝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煤炭電力處(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辦公室)。
組織擬訂並實施全省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煤炭資源開發礦區總體規劃;擬訂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火電、核電和電網有關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煤層氣利用工作;承擔全省電力行業管理、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
3.石油天然氣處。
承擔全省石油、天然氣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省油氣開發、煉油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全省石油儲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儲備。
4.能源節約和新能源處。
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行業標準;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三)工業處。
綜合分析全省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省蘇陝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高技術產業處。
綜合分析全省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全省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全省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綜合分析全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全省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省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社會發展處。
綜合提出全省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全省社會事業建設;協調全省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提出全省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七)經濟貿易處。
監測分析全省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八)政策法規處。
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十九)財政金融處。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全省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牽頭推進全省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二十)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省經濟系列職稱改革工作。
(二十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省裝備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省裝備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全省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1.稽察一處:負責農、林、水利、社會事業、交通、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稽察工作。
2.稽察二處: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高新技術、公檢法司、倉儲物流、能源、工業等方面的稽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委管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市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時修訂調減我省投資核准目錄,大幅度提高省級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準,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
國家、省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國家、省政府審批、核准或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市縣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和省政府審批的外,由市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級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三)劃入的職責。
將原省工業交通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有關石化、電力等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劃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劃出的職責。
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全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我省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稀土行業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省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省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省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省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省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省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省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省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關中率先發展、陝北跨越發展、陝南突破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綜合協調全省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級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九)負責全省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省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省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省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省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和省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陝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領導小組、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管理省糧食局。
(二)設省物價局,主管全省價格工作。
(三)保留省統建管理辦公室、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四)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商務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需要進行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報省政府批准。省商務廳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門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重大安全事項,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併購安全審查的主要責任,省商務廳承擔依據目錄提請併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併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
(五)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省商務廳負責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商務廳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省糧食局的有關職責關係。(1)省糧食局擬訂的全省糧食流通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建議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後上報。(2)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擬訂糧食進出口計畫。(3)省糧食局提出的糧食儲備的收儲、動用建議,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上報。
(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省鹽務局的有關職責關係。(1)省鹽務局擬訂的全省鹽業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的鹽業流通體制改革建議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後上報。(2)省鹽務局提出的全省食鹽年度生產、分配、調撥、銷售等指令性計畫和食鹽儲備計畫建議,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上報或下達。
(八)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全省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直屬機構

1、陝西省統建管理辦公室
負 責 人:田 唯
辦公地點:朱宏路3號
2、陝西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負 責 人:王拴倉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3、陝西省物價局
負 責 人:張文波
辦公地點:西安市二環南路西段98號鐵通商務大廈516室
4、陝西省信息中心
負 責 人:李振平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內
5、陝西省工程諮詢中心
負 責 人:蘇 歧
辦公地點:朱宏路3號
6、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幹部培訓中心
負 責 人:張煥軍
辦公地點:西安市蓮湖路西北二路1號
7、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與研究室合署辦公)
負責人:薛健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內
8、陝西省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
負 責 人:王拴倉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9、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軍工動員物資站
負 責 人:左養茹
辦公地點:朱宏路3號
10、陝西省農村產業技術推廣培訓中心、陝西省農村經濟管理網路服務中心
負 責 人:權 林
辦公地點:西安市青年路69號609室
11、陝西省項目投資評審中心
負 責 人:程俊武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12、陝西省節能監察中心
負 責 人:周金科
辦公地點:西安市蓮湖路許士廟街4號
13、陝西省能源研究所
負 責 人:敬玉濤
辦公地點:新城大院8號樓
下屬單位
省發改委巨觀研究院
陝西旅遊職業學院
省發改委行政學院
省投資諮詢和發展規劃院
陝西省經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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