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實施意見

2007年8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7〕39號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深刻認識文物普查的重要意義、明確文物普查的目標和任務、切實加強文物普查的組織領導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7〕39號
  • 印發時間:2007年8月27日
意見,附屬檔案,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07〕3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9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為全面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切實做好本次文物普查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文物普查的重要意義
文物是國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文物普查是國情國力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國家歷史文化遺產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通過普查可以全面掌握我國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徵、保存現狀、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為準確判斷文物保護形勢、科學制定文物保護政策和規劃提供依據。
我省文物資源十分豐富,文化遺產保護任務十分艱巨。做好本次文物普查工作,將有利於提高我省文物保護管理的整體水平;有利於發掘、整合文物資源,充分發揮文物在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於培養和鍛鍊文物保護隊伍,增強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西部強省的高度,以對國家和民族負責、對歷史和未來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通知》精神,深刻認識開展文物普查的重大意義,統一思想,落實責任,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各項任務。
二、明確文物普查的目標和任務
(一)普查的範圍和內容。本次文物普查的範圍是全省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本體及環境的基本情況。普查以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同時對已登記的35750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複查。全省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據普查結果,編制普查檔案和普查報告,及時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並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確定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
(二)普查的時間安排。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普查標準時間點為2007年9月30日。我省的文物普查工作從現在開始,到2011年10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為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頒布的文物普查總體方案和技術標準、規範,制訂我省的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和相關標準、規範,開展人員培訓和普查試點;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為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展開文物調查和信息數據登錄工作;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為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進行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資料庫建設,並將普查成果上報國務院。
(三)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動文物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配合普查機構按時、如實填報普查信息,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各級普查機構要通過實地調查,準確填報普查信息,確保普查質量。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三、切實加強文物普查的組織領導
(一)組建普查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省政府成立陝西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文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監督指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遵照普查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積極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技術支持。建設、交通、水利部門負責提供涉及文物的有關房產、道路、水利工程檔案資料;國土、規劃、測繪部門負責提供涉及文物的土地利用規劃、地形地貌測繪和建設規劃圖紙;統計部門要配合做好涉及文物普查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民政、宗教、軍區等部門要配合做好民族、宗教場所和軍事部門駐防區域內文物的調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做好本地區文物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制訂普查實施方案,進行普查人員業務培訓。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的要求,參加本次普查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各地要選調精幹人員組成普查隊伍,並分層分批地組織普查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務必使每位普查隊員準確掌握普查工作的規範標準與技術要求,以確保普查工作質量。
(三)落實工作經費。本次文物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縣級以上政府共同負擔。省文物、財政部門要科學測算我省文物普查的經費需求,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的支持,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文物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確保及時到位。要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禁截留挪用普查經費。
(四)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文物普查是我國當前最大的文物保護工程。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深入宣傳文物普查的意義、目的和主要內容,積極引導公眾參與普查活動。要以本次普查為契機,在廣大民眾中進行一次文物保護教育和文物知識普及活動,營造全社會關心和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良好氛圍。
全省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任務。
附屬檔案:陝西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屬檔案

陝西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趙德全 副省長
副組長:梁和平 省政府副秘書長
趙 榮 省文物局局長
成員:辛建偉 省旅遊文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祝作利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常延生 省民政廳副廳長
丁雲祥 省財政廳副廳長
喻建宏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張孝成 省建設廳總工程師
馮明懷 省交通廳總工程師
王保全 省水利廳副廳長
朱巨龍 省林業廳副廳長
蔣惠莉 省文化廳副廳長
李鐵兵 省統計局副局長
張寧崗 省宗教局副局長
田 力 省工交辦副主任
白貴霞 省測繪局副局長
王 斌 省軍區後勤部副部長
劉雲輝 省文物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省文物局局長趙榮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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