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 地區:陝西省
  • 屬於: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組成機構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工作職責
1、對涉及本省大氣、水、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自然遺蹟、生態環境、自然保護區等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特定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掌握有關的省情和民意,寫出調查報告,提出相應的建議。
2、調查全省貫徹實施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執行全國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情況。有重點地開展執法檢查,提出建議和報告,督促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改進工作,解決突出問題,促進依法行政。
3、根據主任會議的安排,在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省政府有關部門的專題工作報告前,組織委員和省人大代表,對提出報告的機關和相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
4、研究和辦理省人大常委會及主任會議交辦的議案及代表提出的質詢案以及建議、批評和意見,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決定草案、審查及辦理報告等。
5、加強同代表的溝通與聯繫,在立法、執法檢查、工作調研和開展三秦環保世紀行等工作中,加強聯繫,密切配合,認真聽取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共同開展工作。
6、審查列入一審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決定草案,並按法定程式提出審查報告和說明。
7、受省人大常委會委託,聽取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提出審查意見報告。
8、對人民民眾反映的強烈問題和有關領導批辦的事項,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向省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報告。
9、審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關於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市、縣(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決議、決定。對其中同憲法、法律、法規相牴觸或與實際情況不符合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主任會議研究決定。
10、承辦全國人大、省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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