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富平產科醫生私賣嬰兒案

陝西富平產科醫生私賣嬰兒案

“陝西富平產科醫生私賣嬰兒”系一跨省拐賣嬰兒團伙案件。1958年出生的張淑俠,曾是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2013年7月16日晚,董某分娩後的嬰兒被陝西富平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某以“嬰兒患有先天性疾病”為由,將嬰兒倒賣。

2013年12月30日上午9時,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案。2014年1月14日上午,張淑俠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刑死緩。

案件經過,審理,宣判,官方表態,媒體熱議,

案件經過

2013年2月28日至7月,張淑俠以自己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醫生的身份,對在醫院生產的董某、王某、武某分別以董某患有B肝、梅毒等疾病,嬰兒會被傳染為由;以王某所生的雙胞胎女嬰患有雙胎輸血綜合徵為由;以武某所生嬰兒會感染梅毒為由,勸受害人及親屬放棄嬰兒。
因受害人均是托熟人找到張淑俠而住院生產,所以相信了張淑俠的說法。張淑俠遂聯繫山西省臨猗縣的潘某買賣嬰兒。潘某及其子崔某來到富平縣張淑俠家中,分別以2.16萬元、3萬元、2萬元的價格將三受害人的四名嬰兒買走,並分別以5.98萬元、4.6萬元、4.6萬元的價格將三名嬰兒轉賣他人,另一名嬰兒寄養於他人。2013年8月至9月,四名嬰兒被公安機關解救,送還受害人。
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生產的黃某夫婦、趙某夫婦、尚某夫婦在生產後因嬰兒疾病、無力撫養或者其他原因放棄了嬰兒。被告人張淑俠得知情況後,聯繫山西省臨猗縣的潘某買走嬰兒。黃某的嬰兒因潘某買回後以為嬰兒已死亡丟棄於垃圾溝內,後經公安機關查找未果;趙某的嬰兒因趙某於次日反悔,遂由張淑俠通知潘某送回;尚某的嬰兒被潘某以4.7萬元賣於他人,後由公安機關於2013年8月解救送還於尚某。
當李鑫談到“失蹤”的兒子時流下眼淚當李鑫談到“失蹤”的兒子時流下眼淚

審理

案件發生後,張淑俠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副院長姚軍民等3名領導已經被免職,還有縣衛生局領導等多人被問責。2013年12月25日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官網上發布公告,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案將於12月30日上午9時在該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張淑俠分別於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拐賣7名兒童,並致其中一名嬰兒死亡,在此過程中,受害兒童分別被賣到河南、山東以及陝西富平本地,張淑俠從中獲利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渭南市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被告人張某某提起公訴。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多人,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起訴書指控第4、5起事實因涉及個人隱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該兩起犯罪事實的法庭調查部分不公開審理。庭審中,新生兒父母是否感染傳染病、新生兒能否通過父母傳染疾病成為論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對於法官和公訴人的提問,被告張淑俠多次以自己不太了解傳染病和遺傳的知識為由進行回答。
張某被壓解到法院張某被壓解到法院
被告人張淑俠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交了1998年以來,張淑俠獲得的15份榮譽,15份以及近百位患者的請願書作為新證據。建議法庭在量刑上給予考慮。控方認為兩份證據與定罪量刑無關。審判長則表示待合議庭庭後評議再對這兩個證據做出認定。最後陳述時公訴方認為,被告人張淑俠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醫德缺失,法制觀念淡薄,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張淑俠也在做最後陳述時表示悔罪並面向旁聽席多次鞠躬表示歉意。

宣判

2014年1月14日上午9時,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淑俠犯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公開宣判歷時約15分鐘,宣判後,張淑俠表示將考慮是否抗訴。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獲利為目的,將多名嬰兒拐賣給潘某某等人,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公訴機關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訴機關認為張淑俠拐賣兒童致1人死亡的情節不能成立,但該名嬰兒被拐賣後,潘某某認為該嬰兒已死亡將其拋棄在垃圾溝內,張淑俠應承擔該嬰兒被拋棄無法找到的責任。
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淑俠身為醫務人員,利用診療之便,採取編造嬰兒感染難以治癒疾病,身體有畸形等手段,拐賣新生嬰兒多人,其行為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倫理,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張淑俠雖有坦白情節,但綜合全案犯罪事實依法應從嚴懲處。
依據刑法相關規定,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淑俠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官方表態

2013年8月8日下午,陝西省省長婁勤儉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富平縣拐賣新生兒案件處置工作。他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不惜一切代價解救被拐賣兒童,給民眾和社會以交待。不管案件背後的成因多么複雜,這55起報案的性質已經不僅限於棄嬰和販嬰,而是涉及販賣、遺棄乃至故意殺人等多種可能的刑事案件。面對這樣的案件,當地公安機關對這55起報案涉及的嬰兒,必須盡最大可能做到“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少數醫生涉嫌拐賣新生兒案發生後。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批示,要求依法打擊犯罪,依紀追究責任。已根據民眾舉報立案5起,“7·20”案件中的新生兒和此前被販賣的一對雙胞胎已經獲救,犯罪嫌疑人張淑俠被司法機關控制,富平縣衛生局局長、分管副局長、婦幼保健院院長、分管副院長和分管護理工作的工會主席被免職。
婁勤儉指出,富平縣拐賣新生兒案件是一起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威脅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的惡性事件,必須紮實做好相關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偵破力度,徹底查清案情,堅決依法打擊犯罪分子,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二是逐條調查核實民眾反映的相關線索,不惜一切代價解救被拐賣兒童。三是切實搞好醫療質量安全集中整治,完善內部管理,規範醫療人員執業行為,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四是舉一反三,在全省各行業開展行業責任和紀律大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社會穩定。五是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及時公開案件查處情況。

媒體熱議

產科醫生販嬰擊穿的是制度和倫理底線
中國青年報評論指出:在縣域“熟人社會”中,張淑俠的行為徹底顛覆了溫情,撕裂了人際間的基本信任。由此造成的惡劣影響,恐不亞於醫衛制度失守。這固然是一起極端個案,但它擊穿了制度和倫理兩條底線的設防,因而其警示必須超越個案,開啟一種更具普遍性的反省。
央視評論認為,如罪行屬實,不僅觸犯法律,而且擊穿了社會公德的底線,必將遭到公眾的譴責。此事件也暴露了相關醫療單位的重大管理漏洞。
“拐賣嬰兒案”敲響醫德失落警鐘
華龍網評論認為,“拐賣嬰兒案”是醫德失落的一個惡果,這個惡果給我們的警醒,不能僅局限於醫院,而應該警醒我們所有的領域,因為我們的一些部門已經悄然陷入“能力第一”的怪圈中了於是,一些人也就把自己的能力當做了醜陋的敲門磚;於是,也就有了這種“拐賣嬰兒案”的醜陋現象發生。“拐賣嬰兒案”折射的是醫生靈魂的失落,折射的是醫德的失落,我們應該好好汲取這種醫德失落的教訓,因為這樣的醫德失落正如傳染病一樣。德的失落,就是惡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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