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領料法

限額領料法是指原材料的領用實行限額領料制度,以控制用料的一種方法。對於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材料,在發料時,應按用料的定額數進行事前控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限額領料法
  • 類型:方法
  • 對象:原材料
  • 特點:控制用料
理論內容,計算公式,注意事項,

理論內容

採用限額領料法計算定額差異,原材料的領用必須實行限額領料制度。企業需要確定各種產品的材料消耗定額並編制“限額領料單”,由企業內耗用材料單位按照限額領料單中規定的領料限額領取材料。若發生超出限額領用材料情況,還應設定專門的超限額領料單差異憑證。按照限額領料制度,月末時,還需要將限額領料單中的材料餘額或差異憑證中的超限額進行匯總,據此,計算出直接材料的定額差異。因此,這種方法還被稱為差異憑證法。

計算公式

某產品直接材料定額差異=(該產品材料實際耗用量-該產品材料定額耗用量)×材料計畫單位成本

注意事項

限額領料制度下,若車間本月領用的材料當月並未消耗用完,則會出現本月領用材料的定額差異與當月實際耗用材料的定額差異不相一致的情況。此時,車間裡就會有未耗用而結存下來的材料。因此,還需要計算本月的材料實際耗用量。
本月直接材料實際耗用量=月初結存材料數量+本月領用材料數量-月末結存材料數量
例:假定某企業限額領料單某月規定的完工產品數量為1000件,每件產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額為4公斤,則領料限額為4000公斤;本月實際領料3500公斤。
(1)如果本月投產產品數量為1000件,並且期初期末均無餘料,則少領500公斤的領料差異就是用料脫離定額的節約差異。
即原材料脫離定額差異為:3500-4000=-500公斤(節約)
(2)如果本期投產產品的數量為1000件,但車間期初余料為200公斤,期末余料為210公斤。
則:原材料實際消耗量為200+3500-210=3490(公斤)
原材料脫離定額差異為:3490-4000=-510(公斤)(節約)
(3)若本月投產產品數量為800件,車間期初余料為200公斤,期末余料為210公斤。
則:原材料脫離定額差異為:(200+3500-210)-800×4=290(公斤)(超支)
可見,只有在產品投產數量等於規定的產品數量,而且車間沒有餘料或者期初、期末余料數量相等的情況下,領料的差異才是用料脫離定額差異。因此,要控制用料不超支,不僅要控制領料不超過限額,而且還要控制產品的投產量不少於計畫規定的產品數量;此外,還要注意車間有無餘料和余料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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