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森納科學倫理獎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第166屆執委會上,應伊朗共和國的倡議設立阿維森納科學倫理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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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中文:阿維森納科學倫理獎
英文:Avicenna Prize for Ethics in Science

由來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第166屆執委會上,應伊朗共和國的倡議設立阿維森納科學倫理學獎。該獎每兩年授予一次,旨在獎勵個人和團體在科學倫理學領域的活動。頒發該獎是為了促進對伴隨科技發展產生的問題進行倫理學反思,以期提高國際上對科學倫理學的意識以及凸顯科學倫理學的重要性。

命名

該獎以11世紀的醫生和哲學家、中世紀的伊斯蘭人易本辛納(980-1038)命名,在歐洲稱為阿維森納(Avicenna)。他是一位醫生和人文主義者,發展了可作為範例的整體論進路,以把握科學中倫理學的精髓。他獻身科學,一生撰寫了約450部著作,其中約240部流傳至今。

內容

該獎項由一組阿維森納金牌連同證書,1萬美元,和為期一周的學術訪問伊朗,包括在有關學術集會上的發言。

頒獎歷史

2004年4月26日,Margaret Somerville教授(澳大利亞/加拿大)獲得第一個阿維森納科學倫理獎,Margaret Somerville教授為位於加拿大蒙特婁的麥吉爾大學的醫學、道德與法律中心主任。
2006年4月14號,Abdallah S. Daar教授(阿曼蘇丹國),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套用倫理與生物技術總監及加拿大基因組計畫和全球衛生項目聯合總監。
2009年12月18日,邱仁宗(中國),中國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醫學部兼職教授CMB項目研究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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