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及利亞憲法

阿爾及利亞憲法確定阿的伊斯蘭、阿拉伯、柏柏爾屬性;禁止在宗教、語言、種族、性別、社團主義和地方主義的基礎上成立政黨.

1996年11月28日,阿舉行全民公投,通過憲法修正案。修改後的憲法主要內容是:確定阿的伊斯蘭、阿拉伯、柏柏爾屬性;禁止在宗教、語言、種族、性別、社團主義和地方主義的基礎上成立政黨;議會由國民議會和民族院(參議院)組成;總統在議會產生前及其休會期間可以法令形式頒布法律;如政府施政綱領兩次被國民議會否決,則解散國民議會,重新選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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