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集論

《阿毗達磨集論》無著撰,師子覺注釋,後安慧把這二者合併,稱為《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集論》全文約一千五百頌,分為五集。“相集”第一,這屬於一論的基本法相部分,所以也稱為“本事”。其中區分解釋蘊處界三類法、相攝、相應、成就四大段;“諦抉擇集”第二,詳說四諦法。苦諦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集諦說煩惱和從他增上所生的諸業,滅諦說在諸法實相上斷滅諸有漏法,道諦說資糧等五道能斷集證滅;“法抉擇集”第三,在十二分教的基礎上詳說佛教的意義;“得抉擇集”第四,說能修習的種種人(補特伽羅)和所修的種種現觀。以上抉的諦是佛教所詮之理,法是佛教能詮之教,而得是依教修行,合攏來相當於阿毗達磨里“對法”的一方面。最後,“論議抉擇集”第五,用義理等六門明釋念通諸經要旨的方法,又從論軌法門說明論議勝他的方法,相當於阿毗達磨里“解法”和“伏法”兩方面。

相比於《瑜伽師地論》,《集論》和《雜集論》有如下新的提法:(1)關於“論處所”中刪略“於大眾中”。(2)對五支作法從理論上和實例上作了論證,如說:“合者,刃引所余,此種類義,今就此法,正說理趣”,“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結合究竟,是名結”。(3)對現界進行界定:“現量者,謂自正、明了、無迷亂。…‘白”是親義,“當”是恰當,合起來指當下直接的感知,“明了”即排除種種障。“無迷亂”指無錯亂,陳那、法稱後來稱之為無分別、不錯亂。(4)對比量的界定:“比量者,謂現余信解”。比量又依賴於現量:“矢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於所余分、正信解生”。(5)在論莊嚴中新增“辮才”的要求。(6)在“負處”中解釋“粗獷”為:“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7)提出有十二種情況下的興諍論和十二項不興諍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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