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教育制度

阿曼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Oman),阿曼原名馬斯喀特蘇丹國,1970 年改名阿曼蘇丹國。實行君主制。人口 160 萬(1991 年),多為阿拉伯人。國教為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通用英語。1967 年開始出口石油,占國家財政收入的 90%。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6120 美元(1991 年)。1970 年前教育不發達,僅有 3 所只收男生的國小,講授古蘭經。1970 年開始實行國小 6 年(6 歲~11 歲)、預備學校(國中)3 年(12 歲~14 歲)、高中 3 年(15 歲~17 歲)的公立教育體系。

國中學生除學習普通課程外,還參加木工、金工、園藝與家政活動,畢業可升高中或入社會事務和勞動部主辦的三年制職業培訓學校或其他部屬學校,如衛生學校等。高中二、三年級分文、理科。國小畢業考試由地區教育部門舉辦,預備學校和高中畢業舉行國家考試,由教育和青年事務部負責實施。高中畢業考試合格者可升入國內大學或出國留學。職業培訓學校設文秘、會計、金工、電工和汽車修理課程,學生畢業即可就業。1985—1986 學年有公立中、國小 588 所,其中男校 222 所,女校 192 所,男女合校 174 所;教師及輔導人員近 1.1 萬人,外籍教師占 85%;國小在校生 19.5 萬餘人,占同齡人口的 89%,中學在校生 4.3 萬餘人(國中生近 3.3 萬人,高中生近 1.1 萬人),占同齡人口的 32%。1991—1992 學年有各類初、中級學校 800 所,在校生 36 萬人。另有以家政課為主的女子預備學校一所,設於清真寺的宗教預備學校 7 所,工業學校(高中水平)、男子伊斯蘭學校、男子農業學校、男子商業學校各一所。上述學校 1986 年有專、兼職教師 411 人,在校學生 2629 人。特殊教育只有聾啞學校兩所,盲人和弱智學生則到沙烏地阿拉伯、巴林、科威特和埃及等國的特殊學校就學。私立學校只收阿曼人。各級公立學校均用卡達國的教材,1978 年後才逐步推廣使用本國課本。1983—1984學年,政府開始編印發行伊斯蘭教育、阿拉伯語、數學、科學、社會科學和英語等學科教材。高等教育主要依靠外國。國家為高中畢業生出國學習提供獎學金。學生主要赴沙烏地阿拉伯、埃及、摩洛哥、約旦、英、美等國,攻讀商業和管理、經濟、政治、法律、科學、醫學、工程和藝術專業。1986 年首建第一所大學——蘇丹卡布大學,下設理學、教育、伊斯蘭科學、醫學、工程 5 所學院,招收高中畢業生,入學人數達 3000。1984-1985 學年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占同齡人口的 1%。師範教育有 3 所中等教育後的第三級水平學院——教師培訓中間學院。其中男校兩所、女校一所,兩年制,招收高中畢業持有普通中等教育證書的學生。學生結業獲教學證書。另設 7 個教師培訓班,負責無證書和不合格教師的在職培訓。1973—1974 年,教育部與青年部建立成人教育中心,舉辦夜課班,採用專門教材,兩年授完國小前 4 年的課程。成績好的人可繼續學習與正規學校學時和課程完全相同的成人課程(國小五年級至中學各階段)。中央政府設教育部和青年事務部,負責管理全國教育。下設青年事務、獎學金與對外關係、教育、教育發展、行政管理、財政 6 個指導部。教育指導部下設普通教育、技術教育、成人教育與掃盲、考試、教育活動等部;教育發展指導部分為教育計畫、教材開發、教育研究(含研究與實驗、測量與評估、教育文獻)、教師培訓和指導、英語教學單元的發展等部。全國 9 個區均設教育部,負責貫徹中央的教育政策。各級公立教育費用均由政府提供。1991 年教育支出占中央政府支出的 11.4%,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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