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阿拉山口市民政局是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相關人員的傷殘評定上報工作;研究擬訂退役士兵(含士官)、復員幹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復員退伍軍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工作;檢查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
四承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察工作。
五擬訂救災減災工作規劃並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統一發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六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培訓工作。
七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劃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隸屬關係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調處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法律法規,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收養登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等工作。
(十二)負責殘疾人聯合會機關和社會組織黨工委相關工作。
(十三)承辦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設1個內設機構:綜合辦公室(社區建設辦公室、慈善事務管理辦公室、雙擁老齡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依法行政、組織人事、固定資產、財務、檔案、保密、信訪、老乾、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效能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推動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殘聯、社會組織工委具體工作。
擬訂救災工作規章;組織協調救災、救助、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的管理、監督使用工作;擬訂減災規劃,負責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指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年度檢查變更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婚姻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開展生活無著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
負責社區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基層全面開展社區建設工作,做好阿拉山口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辦阿拉山口市社區建設有關會議和活動;負責制定社區建設的整體規劃,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存在的其它重大問題,指導居委會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的規範化建設,督促檢查各項決議的執行情況,指導各街道社區和有關部門社區建設年度工作目標和完成情況;調查研究社區建設的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組織開展社區建設示範活動,積極培育先進,總結推廣經驗,推薦表彰先進等工作。
建立籌募和管理阿拉山口市慈善基金及各專項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捐贈;組織各種形式的募捐活動;為困難群體提供物質扶助和精神撫慰;組織慈善宣傳,普及慈善意識等。
對全市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建議和措施;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掌握各鄉鎮場,街道,駐博各部隊的雙擁工作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起草檔案,請示,報告,電報,慰問信,電等;接待前來洽談工作的部隊同志,協調處理好現軍人和優撫對象來訪來信;積極做好雙擁模範城創建工作;承辦領導小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認真貫徹執行黨委、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我市老齡工作的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意見;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宣傳、實施工作,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老齡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動,接受上級老齡部門的業務工作指導;指導、督促、檢查街道、社區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老齡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危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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