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甫·吐爾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且末縣公安局原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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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力甫·吐爾遜,曾任且末縣公安局政委。

2018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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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且末縣公安局政委。

人物事件

違紀審查

2018年8月,經自治州黨委批准,巴音郭楞蒙自治州紀委監委對且末縣公安局原政委阿力甫·吐爾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阿力甫·吐爾遜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反分裂鬥爭紀律,對抗審查調查,轉移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公車私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無償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服務,以及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幫助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分子逃避法律懲處提供幫助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對涉嫌犯罪分子進行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另外還發現阿力甫·吐爾遜涉嫌幫助恐怖活動犯罪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犯罪的問題線索。

雙開

阿力甫·吐爾遜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公安執法人員,本應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但其卻在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與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極端分子相互勾結、沆瀣一氣,長期為“三股勢力”充當“保護傘”,且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是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兩面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十分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州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自治州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阿力甫·吐爾遜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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