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餉
- 類別:清代鹽稅之一
防餉是清代光緒年間設立的鹽稅稅目,屬於清代鹽稅之一。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為籌還對外賠款,戶部要求各省對每斤食鹽加征制錢二文。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春季起,廣東鹽政部門開始按季度徵收防餉銀,年定額為10萬兩。具...
與餉軍相關的詞語包括餉獻、餉邊、餉糈、餉漕、餉榼、餉給、餉道、餉項、餉乾、餉物、餉午、餉糧、餉挽、餉米、餉饋、餉億、餉酬、餉勞、餉飯、餉款、半餉、邊餉、兵餉、餔餉、參餉、朝餉、仇餉、籌餉、儲餉、迭時餉、蠹餉、發餉、防餉、放餉、飛芻轉餉、飛餉、奉餉、俸餉、供餉、關餉等。...
邊餉是漢語辭彙,拼音為biān xiǎng,指邊防駐軍所需的糧餉,歷史上存在“邊銄”“邊餉”“邊饟”等多種異體寫法。該詞語最早見於《宋史·食貨志上一》,為古代軍事後勤體系的核心概念之一。其詞義與“邊饋”相通,在宋、元、明、清等朝代的文獻中均有使用記錄。字形與詞源 “邊餉”由“邊”(邊疆)和“...
俸餉(拼音:fèng xiǎng,注音:ㄈㄥˋ ㄒㄧㄤˇ),是漢語辭彙,指中國古代官兵的俸祿與糧餉總稱,清代俸餉制度。清代俸餉涵蓋八旗、綠營官兵的法定收入,八旗官員俸銀按品級支給,正一品都統年俸140兩,餉米按俸銀比例發放;八旗兵丁月餉銀1.5至4兩,年餉米24至48斛。各省駐防及綠營官兵俸餉支出為清...
月餉:按月發放的軍事俸銀,明代邊防體系中標準為每兵月餉一兩五錢,歲計費餉銀三十六萬 邊餉:特指邊疆駐防部隊的糧餉供給,《宋史·食貨志》載"國用邊餉,皆仰和糴"雙餉:特殊時期加發的俸銀,如清代《戶部則例》規定戍邊將士可支雙倍薪餉 關餉:軍隊發放俸銀的專用術語,清代《中西紀事》載"夷商每歲關...
剿餉為鎮壓農民起義的費用﹐總數兩百八十萬兩﹐主要也征自田土。原議只征一年﹐實際上從崇禎十年起﹐直到十三年才被迫停止。 練餉是崇禎十二年根據楊嗣昌的提議征派的﹐名義是訓練“邊兵”﹐加強九邊各鎮防禦力量﹐實際是為了對付農民起義。此餉共征銀七百三十餘萬兩﹐其中田賦每畝加一分﹐約占總數一半以上。三餉...
剿餉是明代崇禎年間為鎮壓農民起義推行的臨時性賦稅政策,屬"遼餉、剿餉、練餉"三餉之一。該政策自崇禎十年(1637年)起實施,通過'因糧輸餉'方式按田賦加征,單年徵收總額達二百至三百三十萬兩。加派雖以臨時名義推行,但後期轉為長期賦稅,與遼餉、練餉合計年征超二千萬兩,加重民眾負擔並激化社會矛盾,成為...
裁停旗餉》詔書,提出十年內廢除旗籍並停發旗餉。1908年設立變通旗制處推進改革,但遭遇駐防旗人抗議引發騷亂,最終僅廢除了旗民分治司法條款。至清朝滅亡時,各省駐防旗餉仍在持續發放,廣州等地駐防旗兵被迫變賣祿米維持生計。制度固化導致八旗兵丁喪失戰鬥力,據1911年統計,旗餉支出已占清廷財政總支出的18%。
吃空(kòng)餉,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做事或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或由單位違規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及失蹤、死亡(宣告死亡)人員的家屬、遺屬或他人直接或間接從單位、財政或社保經辦機構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補助費、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或養老金等待遇的行為。“吃...
清代綠營士兵地位低於八旗,軍餉也較低,有時發生欠餉;新軍分為常備軍、續備軍和後備軍。抗戰時期,國民政府向八路軍、新四軍發放軍餉,各級人員有特定津貼標準。現代軍餉 現代軍餉是士兵的工資。例如,2022年烏克蘭國防部長公布參戰者獎勵標準為每月22000元或每天680元人民幣。異體字形 該詞存在"兵餉""兵饟"兩種...
練餉是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為加強軍事訓練而加征的賦稅銀兩,屬"三餉加派"體系。該稅按畝加征銀一分,全國年征730萬兩,旨在應對清軍入侵與農民起義的雙重壓力。加派導致官吏藉機盤剝,崇禎末年已引發蔣德璟等朝臣"練餉殃民"的激烈反對。現存景陵縣餉銀等實物佐證其徵收範圍涵蓋湖廣、四川等地,1644年隨明朝崩潰廢止
月餉制度在近代發生變革,1929年紅軍廢除軍餉制轉為供給制,僅發放糧食和生活費用。解釋 舊時兵丁的每月糧餉。出處 明 袁可立《以地震再儆疏陳修備實事疏》:“一定邊餉。謂登萊水陸分防以二萬兵為額,每兵月餉一兩五錢,歲計費餉銀三十六萬。” 清 彭紹升 《陳和叔傳》:“條治兵之目有六:曰謹邊防、曰...
綠營兵餉是清代軍事體系中針對綠營官兵制定的專項軍餉制度,按等級劃分並定期發放。該制度由步軍統領衙門管理京城巡捕五營的餉銀核發事務,按月造冊送部核驗,甲米按夏、冬二季支放。綠營兵餉分為三等:馬兵、字識月支銀二兩,戰兵一兩五錢,守兵一兩,均配發月米三斗。京城綠營每月需餉銀一萬六千餘兩,每季...
東漢 · 班固《漢書·食貨志上》:“男子疾耕不足糧饟,女子紡績不足衣服。”顏師古註:“饟,古餉字也。”北宋 · 歐陽修《新五代史·唐臣傳·郭崇韜》:“且唐未失德勝時,四方商賈,征輸必集,薪芻糧餉,其積如山。”明·郭子章·《播平善後事宜疏》:地方大兵經過,荊棘叢生。轉輸糧餉,則有運夫...
空餉門指公職人員利用職權虛設職位或長期脫崗仍領取薪酬的權力濫用現象,涉及人事管理漏洞及財政監督缺失,表現形式包括冒名餉、曠工餉、病假餉等。該行為可能構成貪污或詐欺罪。國內典型案例包括:山西省文水縣副縣長王輝被指經商期間持續領取工資(1992-2007年);山西省靜樂縣委書記楊存虎之女王燁通過履歷造假領取空餉10...
稅餉是漢語詞語,讀作shuì xiǎng,意為租稅,出自《清會典事例·戶部·關稅禁令》。明代起特指針對海上貿易徵收的銀兩,主要用於補充軍餉。稅制包括引稅、水餉、陸餉和加增餉。引稅按船隻航行區域繳納,水餉依船寬計算,陸餉按貨物價值徵收,加增餉專征往返呂宋的商船。明朝嘉靖年間因邊防開支增加,開始對東...
官餉,讀音是guān xiǎng。意思是舊指政府發給軍人等的薪餉。解釋 舊指政府發給軍人等的薪餉。出處 老舍 《茶館》第一幕:“ 英 法 聯軍燒了 圓明園 ,尊家吃官餉,可沒見您去衝鋒打仗!”端木蕻良 《科爾沁旗草原》十七:“這些狗皮們真丟人!平常吃官餉,到時候不頂事,白披了一身狗皮!”原註:“...
餉糈,漢語詞語,讀音為xiǎng xǔ,注音符號為ㄒㄧㄤˇ ㄒㄩˇ,繁體寫作“餉糈”或“饟糈”,指軍糧給養。該詞首見於清代薛福成《籌洋芻議·邊防》,用以指代邊防軍隊的糧食儲備。梁啓超《變法通議》提及舊制軍隊“餉糈微薄”。“餉糈”在清代至民國文獻中延續使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清軍曾面臨“餉糈奇缺”困境,
我們讀明代史料﹐只見明代君臣論及邊防時﹐滿口甚么“邊餉日增”﹑“邊事可憂”﹑“規復祖制”﹐然後是連篇累牘難以解讀的數據。通過這些數據重構明代財政內的北部邊防開支狀況﹐誠然是“顯而易見”的研究策略﹐只是知易行難﹐迄今為止﹐能夠像作者這樣就16世紀明朝北部邊防的軍事財政狀況﹑提出如此全面而具體分析的...
軍餉局是清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由原西藏地方政府設立的軍事管理機構,隸屬於噶廈。該機構主要負責管理西藏常備軍的軍餉事務,包括軍糧徵集、田產經營及士兵口糧發放等具體工作。第二次廓爾喀戰爭結束後,清朝為鞏固邊防在西藏組建定員3000人的常備軍。軍餉局通過統籌前後藏糧賦收入及經營沒收的沙瑪爾巴活佛、仲巴呼...
餉人 餉人,讀音是xiǎng rén。意思是指送飯食的人。解釋 指送飯食的人。出處 唐 徐延壽 《人日剪綵》詩:“帖燕留妝戶,黏雞待餉人。”唐 李約 《城南訪裴氏昆季》詩:“田頭逢餉人,道君 南山 行。”
如果蠶兒生長發育參差不齊,就用提中心分二頭的方法,把處於眠中狀態的大批蠶分出來,將早眠與遲眠蠶在起蠶餉食時並窩飼養。3、眠中管理。蠶兒入眠後,要保持安靜,通風換氣,防止陽光直射。高溫多濕天氣,要在蠶座撒糠灰或石灰粉吸濕,既防止病菌孳生,又防止早起蠶食殘桑造成發育不齊。4、適時餉食:應貫徹...
籌餉辦法 軍隊擴充了,還有餉械問題,雲南本是靠協餉的省份,軍費既要自己負擔,又要擴充軍隊,因此籌餉購械是一個重要工作,籌餉辦法如下:向各機關提借存款,計鐵路局十五萬元,水利局十四萬元,墾殖局二萬餘元,電報局一萬元,造幣廠五萬元,製革廠三萬元,織絨廠十五萬元,商號借款五萬餘元,救國儲金五千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