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3年實施400個貧困村開發式扶貧的意見

《關於2003年實施400個貧困村開發式扶貧的意見》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2年12月15日印發的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黨的十六大要求,繼續推進扶貧開發,鞏固扶貧成果,儘快使尚未脫貧的農村人口解決溫飽問題,並逐步過上小康生活。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推進全省扶貧開發工作,加快貧困村脫貧致富步伐,省政府決定,在繼續扶持2002年206個貧困村開發式扶貧的基礎上,2003年再確定200個貧困村實施開發式扶貧。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省政府安排16120萬元資金,用於406個貧困村開發式扶貧。其中6120萬元用於2002年扶持的206個貧困村的繼續扶持和鞏固提高,每村扶持資金30萬元;1億元用於2003年新扶持的200個貧困村,每村扶持資金50萬元,扶持期限為1年。市財政按省規定比例安排專項資金與省財政資金配套。省、市配套比例為:瀋陽、鞍山、撫順、本溪、錦州、鐵嶺、葫蘆島7個市為1∶1,阜新、朝陽2個市為1∶0.5,省、市資金總規模要達到28145萬元(資金安排見附表)。各市財政配套資金必須列入2003年年初預算,與省財政資金同步下達,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二、新確定的200個貧困村的範圍和條件。2003年新實施開發式扶貧的200個貧困村,要在15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省定貧困村的範圍內選擇。遼西地區的建昌、朝陽、喀左、建平、北票、凌源、義縣、阜新、彰武、康平10個縣(市)各選定15個貧困村;遼東地區的清原、新賓、西豐、桓仁、岫巖各選定10個貧困村。新確定的貧困村,要符合貧困人口集中、貧困程度較重,村農民年人均純收入1200元以下,村領導班子作風正派、工作能力較強等條件。
三、制定扶貧開發規劃,落實扶貧開發項目。2003年新實施開發式扶貧的200個貧困村,要發動廣大民眾參與,制定村級扶貧開發規劃。並根據村級扶貧開發規劃,尊重民眾意願,落實好2003年扶貧開發項目。開發項目以能夠直接增加民眾收入的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果業為主,適當安排配套的基礎設施項目。2003年項目計畫必須覆蓋80%以上的貧困戶,並由村委會面向全體村民進行公示。對2002年已實施開發式扶貧的206個貧困村,要切實抓好鞏固提高工作。已經建成的項目,要保證發揮效益;尚未建成的項目,要抓緊進行建設;積極開發新項目,擴大項目覆蓋面。
四、加強領導,建立責任制。要實行各級領導負責制,有開發式扶貧任務的縣(市)、鄉、村,縣(市)長、鄉黨委書記和村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市政府要落實好配套資金,解決好貧困村開發式扶貧中的實際問題。繼續從省市縣黨政機關選派幹部駐村扶貧。2002年已選派幹部的單位,人員可以輪換,但選派單位不變。2003年新實施開發式扶貧的200個貧困村,所在鄉有省定點扶貧單位的,由省定點扶貧單位選派;沒有省定點扶貧單位的,由所在市縣(市)選派。省扶貧辦和省財政廳負責全省貧困村開發式扶貧的督促檢查。省政府繼續把貧困村開發式扶貧列入2003年對各市政府的工作考核指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