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遼寧省取消預算外收入部門過渡帳戶有關財務問題的規定

《關於遼寧省取消預算外收入部門過渡帳戶有關財務問題的規定》是一部遼寧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6月24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遼寧省取消預算外收入部門過渡帳戶有關財務問題的規定
  • 發布單位:80603
  • 發布文號:遼政辦發[1998]33號
  • 發布日期:1998-06-24
  • 生效日期:1998-06-24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0603
【發布文號】遼政辦發[1998]33號
【發布日期】1998-06-24
【生效日期】1998-06-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關於遼寧省取消預算外收入部門過渡帳戶有關財務問題的規定
(遼政辦發〔1998〕33號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我省自1996年建立預算外財力征管體系以來,已初步把預算外資金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管理軌道,這對理順財政分配秩序,增強政府巨觀調控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個別部門、單位違反《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坐收坐支,截留、挪用預算外資金,脫離財政管理,導致財政性資金流失等問題時有發生,這不僅違反了財經紀律,而且助長了不正之風的蔓延和腐敗現象的發生。為貫徹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和國務院第六次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本規定。
一、省內各級政府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受行政機關委託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執收單位),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及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式批准收取的,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項收入、附加收入、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集中的上繳資金,用於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和鄉統籌資金,壟斷性行業專項收入等,是財政性資金,其收支活動均須按照本規定執行。
二、預算外收入要及時、足額繳入同級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具體可採取直接繳款或代理繳款兩種方式。
直接繳款是指各級財政的收費徵收管理機構將直接徵收的有關預算外收入繳入同級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或由執收單位開據《預算外收入繳款通知單》,繳款義務人持據在規定的繳款期內到同級財政部門指定的代收點或預算外資金專戶繳款。
代理繳款是指執收單位代繳款義務人到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繳款,或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准後,在執收單位的財務部門開設預算外資金繳款財政專戶,執收款項向繳款義務人當場收取後,存入預算外資金繳款財政專戶,按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時間及時足額向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解繳。
三、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執收單位設立的預算外資金繳款財政專戶,核算收取的各項預算外資金收入和解繳同級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款項,不得發生其他任何支出款項。會計核算為:取得預算外收入時,借記為銀行存款,貸記為應繳財政專戶款;向同級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解繳時,借記為應繳財政專戶款,貸記為銀行存款。
四、執收單位原預算外收入過渡帳戶在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限期內一律撤銷,撤銷前的帳面餘額要全部轉入同級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繼續保留預算外收入過渡帳戶或執收單位的具體執收部門另立帳戶的,視同“小金庫”,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省級以下單位撤銷預算外收入過渡帳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998年8月31日。
五、執收單位的全部財務收支活動,必須由執收單位的財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所有執收單位只能在本單位的財務部門保留一個經費帳戶,負責核算財政撥入經費、撥入預算外收入、其他收入及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等款項,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六、執收單位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外收入項目執收,不得隨意擴大執收範圍,提高執收標準,增加企業和民眾負擔,也不得隨意減免預算外收入項目,要做到應收盡收。特殊情況確需減免的,由繳款義務人提出申請,經執收單位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在確保執收單位依法執收的前提下,同級財政部門可對執收單位制定必要的激勵政策。
七、執收單位在收取預算外收入時,要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或監製的票據。執收單位的財務部門要設專人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統一向同級財政部門領購票據。要建立健全票據領購管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票據存根。票據存根保管期限為5年,到期由同級財政部門監督銷毀。
八、建立健全預算外收入財政管理體制。各級政府或主管部門集中、分成的預算外收入,要改部門上解為逐級財政上解,實行歸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不得隱瞞、截留應繳上級財政的預算外收入,對隱瞞截留上級財政預算外收入的,年終結算時由上級財政部門等額扣減預算內財力。
九、建立預算外收入統計報表制度。各執收單位的財務部門要有專人負責,按月填報預算外收入執收及解繳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情況統計報表,每月終了後7日內一式二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市級財政部門每季終了後15日內將地區統計匯總表上報省財政廳。
十、完善經費預算核定辦法,加強支出管理。執收單位預算外收入過渡帳戶撤銷後,與預算外執收項目相關的支出,由執收單位按照國家和省及同級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及時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報同級財政審核。對於經常性經費支出,財政部門要根據地區經費支出標準,統一制定定額,按照預算內外資金結合使用原則統一核定。
對用預算外收入核撥支出的單位,要實施政府專項競標採購制度,規範預算外專項支出採購行為。
執收單位的財務部門要切實加強支出管理,對財政核撥的經費嚴格按照預算批覆的款項開支,不得轉作其他方面開支。
十一、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預算外總會計核算,按照執收單位及預算外收入項目設帳、記帳,對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的預算外收入及時歸類整理,分項入帳,日清月結,及時與執收單位的財務部門對帳。
十二、各級財政部門的稽查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對執收單位的依法執收情況和預算外收入解繳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十三、本規定由省財政廳解釋。
十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各市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同時抄報省財政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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