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員核酸檢測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8日,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員核酸檢測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員核酸檢測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發布時間:2021年8月8日
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對全員核酸檢測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是快速發現病毒感染者,以便對其進行隔離、有效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是落實“四早”的關鍵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全員核酸檢測工作,堅持以檢測擴大預防的策略,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和準備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全員核酸檢測,以最快的速度將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
二、制定完善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
各地要根據《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27 號,以下簡稱《指南》)中的有關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完善當地的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要建立健全應急回響機制,完善各項應對措施,合理選擇採樣點和核酸檢測機構,制定核酸檢測力量支援預案,加強人員、設備、物資儲備和保障能力,增強方案的針對性及可操作性,確保準備充分、保障有力。
三、進一步增強組織協調能力
各地在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相關工作過程中,要進一步完善統一指揮調度體系,壓實地方黨委和政府責任,充分統籌各部門力量,發揮鄉鎮、社區管理作用。要實行格線化、精細化管理,摸清待檢測人員底數,做到不缺1戶,不漏1人,並做好預約管理。要加強採樣現場的組織引導,避免人群聚集,加強醫療廢物清運,嚴格落實採樣點感染防控各項要求,確保全員核酸檢測時沒有漏采人員,沒有因現場人群聚集造成疫情傳播。同時,要建立健全采、送、檢匹配機制,避免出現樣本滯檢或檢測能力閒置。
四、進一步提高核酸檢測能力
各地要嚴格落實《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增強轄區內的核酸檢測能力建設。要統籌日常核酸檢測需求和全員核酸檢測需要,對各方核酸檢測力量進行有效有序調度,確保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時日常“應檢盡檢、願檢盡檢”的檢測需求得到保障。要強化核酸檢測機構質量控制,按照規定開展室內質控並參加室間質評。要加強人員培訓,對全員核酸檢測組織管理者、採樣人員、包裝運輸人員、檢測人員、報告人員、質控人員、感控人員等在內的所有人員均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特別是使採樣、檢測人員充分掌握混采檢測技術,規範開展採樣、檢測工作,提高檢測質量和檢測效率,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結果報告及時有效。
五、嚴格規範陽性病例報告
全員核酸檢測過程中,出現陽性病例,要嚴格按照《指南》要求,進行規範報告。單采檢測樣本結果陽性的,檢測機構應當立即上報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並由法定報告機構在2小時內將相關信息進行傳染病網路直報。混采檢測結果為陽性、灰區或單個靶標陽性的,由檢測機構立即上報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混采數量第一時間派出相應數量應急採樣隊,同時對樣本涉及人員進行復采和復檢,以確定並報告陽性人員。
六、進一步強化信息技術支撐
各地要加強全員核酸檢測信息系統能力建設,增強數據荷載能力,適時開展壓力測試,要在人員核對、樣本轉運、檢測能力調度等方面進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確保高質高效、平穩運行。同時,要注重信息銜接,將全員核酸檢測所產生的個人檢測結果及時反饋受檢人員,擴展數據信息的套用範圍。
尚未出現疫情的地方,要適時開展實戰演練,在組織管理、指揮調度、採運檢匹配、物資供應保障、信息化支撐等全方位進行磨合、檢驗,查找問題和不足,最佳化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一旦出現疫情,要立即啟動應急回響,激活應急指揮體系。確定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後,要儘早儘快組織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確保檢測人數在500萬以內的在2天內、檢測人數大於500萬的在3天內完成全員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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