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的意見

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的意見

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的意見是二OO六年三月六日國務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的意見
  • 文號:安監總規劃32號
  • 發文日期:二OO六年三月六日
  • 發文單位: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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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正文

安監總規劃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中發 4號,以下簡稱《決定》),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用科技支撐和引領安全發展,在安全生產領域全面實施“科技興安”戰略,促進安全生產“五要素”的落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樹立創新觀念,以科技引領安全發展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從建設創新型國家,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出發,以“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為方針,對我國今後15年的科技發展做了全面部署。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作為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規劃綱要》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為當前和今後15年的安全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更加明確了安全科技的地位、作用、奮鬥目標、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 樹立創新觀念,以科技引領安全發展,核心就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安全科技發展的戰略基點,培養高水平的安全科技人才,形成有利於安全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大力推進安全理論創新,安全技術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手段創新,創造本質安全化作業條件和作業環境,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科技人員務必深刻認識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樹立創新觀念,切實把“科技興安”戰略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大事抓好。 二、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樹立安全科技自主創新觀念,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在今後15年內特別是“十一五”期間,重點解決制約安全生產的瓶頸問題,力爭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以及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等領域取得重大技術突破,通過協力攻關,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和關鍵技術,並促進其產業化,加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力度,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條件平台建設。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編制工作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和《規劃綱要》的總體部署與要求,在廣泛徵求各地區、各行業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制定《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進一步對《“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進行修訂。要突出一個創新觀念,集中體現理論創新、隱患治理、重大重點項目研究、科技成果推廣、技術標準戰略和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研發等六項任務,制定資源整合、科技投入、人才培養、激勵引導等四項保障措施。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各行業應根據《建議》和《規劃綱要》的總體部署與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各自安全科技規劃的編制(修訂)工作,並努力爭取將安全科技規劃納入所在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或行業發展規劃當中。 (二)創新安全生產理論 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對理論的迫切需要,以安全生產基礎理論研究為突破口,重點圍繞煤礦、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典型重大災害事故致因機理及動力學演化規律,安全經濟及管理理論,安全生產社會科學等方面開展研究,加大安全生產理論研究的力度,大力推進安全生產“五要素”落實到位,為國家安全生產巨觀管理、企業安全生產微觀管理和安全工程技術提供指導。 (三)加大事故隱患診斷、治理技術研究 針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生產環境和生產工藝過程中的災變因素和危險源特性,開展事故隱患診斷、鑑別、分級以及化學品危險性分析等先進技術的研究,為重大危險源監測與事故預警和防範、安全監管監察等工作奠定基礎。 (四)推進重點科技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實施 根據《規劃綱要》中確定的安全生產科技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組織有關科研力量,積極做好科技項目的儲備工作,積極配合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推進礦井瓦斯、突水、動力性災害預警與防控技術研究,燃燒、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工業事故防控與救援技術及相關設備研究開發等重點科技項目的立項和實施工作。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和項目批覆原則,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專業中心建設、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等已獲國家批准立項的安全生產專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各行業也要根據實際工作的安全科技需求,組織、凝練重點科技項目,並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企業的支持。 (五)做好安全科技成果的套用示範和推廣工作 進一步鼓勵和支持套用開發類科研機構和企業在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套用過程中發揮骨幹作用,建設社會化、網路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套用。及時跟蹤安全科學技術的最新成果,對成熟的新技術、新成果及時引進、推廣,並積極開展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集成和再創新工作,逐步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成果。及時淘汰落後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藝、設備。通過組織多類(項)先進、適用安全技術的重點推廣,建立一批安全技術示範工程,以科技示範促進本質安全化作業條件和作業環境。 (六)加強安全技術標準規程的修訂和制定工作 對涉及安全生產的現有技術標準和規程進行全面的調研和清理,分析現有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程存在的問題和需求,安排工作計畫,分清輕重緩急,進一步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以及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等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程的修訂和制定。 (七)研發和推廣應急救援的技術裝備 根據礦井瓦斯、突水、動力性災害,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毒物泄漏,重大火災等重大工業事故災難特性,進行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事故災難的預警、事故災難應急保障、事故災難應急信息交換共享與集成、人員定位和搜救、應急搶險等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的研究開發,增強應急救護能力,並在相關領域和地方進行應急救援技術推廣示範。 三、落實四項工作保障措施 (一)整合安全科技資源。不斷創新安全科技研發體制,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主導作用,市場在科技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國家科研機構的骨幹和引領作用,高等院校的基礎和生力軍作用,科技中介機構的服務作用,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安全科技研發機制。通過建立科技研發平台、技術轉化與服務平台、技術推廣平台、檢測檢驗與物證分析平台、法規標準平台和智力資源平台等6類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實現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體系有效運轉。 (二)千方百計籌措科研資金。安全科技研發的投入除要用好國家撥付的科研資金外,積極爭取政策,鼓勵國有大型企業加快研究開發機構建設和加大研究開發投入。特別是要營造更加良好的環境,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套用的主體。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對安全科技研發的資金支持。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弘揚“奉獻、求實、創新、協作”精神,結合國家重大科技工程和重點科技項目的實施,培養和造就優秀的安全科技創新人才,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推動有關部門對從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的安全專業人才培養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推進安全學科教育體系的完善和發展。創造人盡其才的環境,形成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尊重人才的風氣。採取切實措施,吸引社會優秀人才投身於安全生產科技工作。 (四)積極用好各種激勵、優惠政策。要抓住機遇,用好國家在財稅、金融、政府採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智慧財產權保護、人才隊伍建設、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建設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激勵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支持安全科技進步。同時,要加大評選安全生產科技成果力度,表彰和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加強安全生產科普工作,大力發展安全文化、創新文化,努力培養創新精神,營造勇於創新、尊重創新和激勵創新的氛圍。 各直屬事業單位、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牢固樹立創新觀念,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科技工作的領導,研究和制定加快科技發展的體制機制,鼓勵自主創新,發展高新技術,創造有利於科技進步和科技人才施展才華的政策環境,真正把安全生產事業發展轉移到依靠自主創新、科技進步和提高安全技術人員素質上來。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堅決遏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十一五”時期安全生產奮鬥目標順利實現。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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