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行2009年記賬式貼現

關於發行2009年記賬式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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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頒布

關於發行2009年記賬式貼現(二十四期)國債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09年第121號)
財政會計
財政部公告2009年第121號
財政部
2009-11-20

法規內容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09年記賬式貼現(二十四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
二、本期國債計畫發行面值150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為15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273天,經招標確定的發行價格為98.979元,折合年收益率為1.39%,2009年11月23日開始發行並計息,11月25日發行結束,11月27日起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日期由上海證券市場所另行通知。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
四、本期國債低於票面面值貼現發行,2010年8月23日(節假日順延)按面值償還。
五、本期國債在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本期國債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分銷。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
特此公告。
財政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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