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的是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訂印發的檔案,主要內容是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方案印發,方案關注,

方案印發

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訂印發的《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這一深化戶籍改革舉措,真正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願,符合遷移條件的居民可以在城鄉之間遷移。

方案關注

遷移過程中農民的利益須予以最大程度保障。河南明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與此同時,河南還將支持建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以及探索集體收益分配權市場化的有效形式。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之後,河南將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也即未來基本公共服務則與居住證、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互掛鈎。根據意見,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畫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河南規劃,到2020年,將努力實現11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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