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擴大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地域範圍的通知

《關於擴大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地域範圍的通知》是由衛生部發布於2012年3月21日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擴大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地域範圍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n the expansion of the Hongkong and Macao service providers to establish wholly foreign-owned hospital geographical range in the mainland
  • 發布部門:衛生部 商務部
  • 發布文號:衛醫政發〔2012〕19號 
  • 發布日期:2012-03-21
檔案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商務主管部門,各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商務局: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定八》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定八》,自2012年4月1日起,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的地域範圍,由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福建省和海南省,擴大到所有直轄市及省會城市。設立獨資醫院的具體辦法按照《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衛醫政發〔2010〕109號)執行。
衛生部 商務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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