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動員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關於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國發明電〔2014〕1號)精神,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省政府決定,對2013年下半年以來國務院和省政府出台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動員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關於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國發明電〔2014〕1號)精神,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省政府決定,對2013年下半年以來國務院和省政府出台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力破“中梗阻”,確保政令暢通,推動各項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
二是樹立言必信、行必果的為政之風,做到守土有責、奮發有為,杜絕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狀態,糾正推諉扯皮、拖延應付等庸政懶政行為,努力以政風的切實轉變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是對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不力的,實施責任追究,嚴肅問責,力戒“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的為官不為和“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實增強各地、各部門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四是查找、分析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實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完善和強化抓落實的制度保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讓人民民眾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帶來的實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督查內容
這次督查的主要內容是:國發明電〔2014〕1號檔案明確的19個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我省《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圍繞實施“五大規劃”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狠抓產業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積極穩妥紮實推進新型城鎮化、進一步推動以對俄為重點的對外經貿合作和切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推進落實情況。(督查的重點內容見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
對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較好的,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對正在落實的,要摸清進展情況及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特別對落實進展緩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切實改進措施。通過督查,使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取得實質性進展。
三、督查方式
這次督查採取自查與實地督查相結合、督查市(地)和督查省直部門相結合的方式。各地、各部門按照督查的重點內容,先認真深入地開展自查,直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查找分析癥結,提出抓落實的有效辦法。在自查基礎上,省政府將派出督查組分赴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地)和綏芬河市、撫遠縣進行實地督查,並綜合形成我省落實國務院出台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情況的自查報告。
四、督查組織
成立省政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省長郝會龍擔任,副組長由省政府秘書長李顯剛,省政府副秘書長王大為、馬立新,省委改革辦副主任臧國忠擔任,成員由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發改委、工信委、農委、住建廳、人社廳、民政廳、商務廳、水利廳、文化廳、科技廳、環保廳、財政廳、監察廳、審計廳、畜牧獸醫局、鐵路辦、金融辦、扶貧辦、通信管理局、統計局、省政府研究室等單位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下設協調聯絡和材料綜合兩個工作組。協調聯絡組組長由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樊廣超擔任,成員從省政府辦公廳相關處室抽調,負責督查的具體組織協調和相關聯絡工作。材料綜合組組長由省發改委副巡視員張彥玉擔任,成員從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研究室、省發改委、工信委、統計局等部門綜合處室抽調,負責收集、梳理和匯總各地、各部門自查情況並起草省政府自查報告。以省政府名義組成7個督查組,分別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成員從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處級幹部中抽調。(督查組編成和分工見附屬檔案3)
五、督查安排
(一)印發相關檔案。一是按照國發明電〔2014〕1號檔案精神,對國務院督查的重點內容進行責任分工,確定了牽頭部門、配合部門,於6月10日印發了《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落實國務院出台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重點內容責任分工的通知》(黑政辦明傳〔2014〕9號)。二是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我省實際,起草《關於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的工作方案》,於6月12日前印發各地、各部門執行。
(二)進行自查。各地、各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要求進行自查,各配合部門要將相關情況於6月13日前反饋至牽頭部門,各牽頭部門要將匯總的自查報告於6月18日前上報省政府。各市(地)和綏芬河市、撫遠縣同步開展自查,並於6月18日前將自查報告上報省政府。
(三)開展實地督查。6月13日至18日,省政府各督查組分赴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地)和綏芬河市、撫遠縣開展實地督查,採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交流、抽查暗訪、個別約談等形式,摸清情況、查找問題、研究對策。6月20日前,省政府聽取各督查組匯報。
(四)向國務院上報自查報告。根據各地、各部門自查報告和各督查組實地督查情況,綜合起草省政府關於國務院出台的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自查報告,並於6月25日前上報國務院。
(五)接受國務院督查組實地督查。6月25日至7月5日,國務院督查組將赴部分省(區、市)進行實地督查,各地、各部門要做好相關準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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