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行《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執行《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00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執行《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發布時間: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
  • 性質: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30日發布實施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 法》的實施,對於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各地在執行過程中也反映出部分規定不夠明確和具體、處罰難以操作等問題。為了更好地實施該《辦法》,現將執行《辦法》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關於"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問題
《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和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中的"安全保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信息發布審核、登記制度;
(2)信息監視、保存、清 除和備份制度;
(3)病毒檢測和網路安全漏洞檢測制度;
(4)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5)賬號使用登記和操作許可權管理制度;
(6)安全管理人員崗 位工作職責;
(7)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8)其他與安全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
二、 關於"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問題
《辦法》第十條第二項中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和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中的"安全技術保護措施"主要包括:(1)具有保存3個月以上系統網 絡運行日誌和用戶使用日誌記錄功能,內容包括IP位址分配及使用情況,互動式信息發布者、主頁維護者、信箱使用者和撥號用戶上網的起止時間和對應IP地 址,互動式欄目的信息等;(2)具有安全審計或預警功能;(3)開設郵件服務的,具有身份登記和識別確認功能;(5)計算機病毒防護功能;(6)其他保護 信息和系統網路安全的技術措施。
三、 關於"安全保護管理所需信息、資料及數據檔案"問題
《辦法》第八條中的"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檔案"和第二十一條第四項中的"安全保護管理所需信息、資料及數據檔案"主要包 括:
(1)用戶註冊登記、使用與變更情況(含用戶賬號、IP與EMAIL地址等);
(2)IP位址分配、使用及變更情況;
(3)網頁欄目設定與變更及欄目 負責人情況;
(4)網路服務功能設定情況;
(5)與安全保護相關的其他信息。
四、 關於"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問題
《辦法》第十條第十條第六項中的"有關原始記錄"是指有關信息或行為在網上出現或發生時,計算機記錄、存貯的所有相關數據,包括時間、內容(如圖像、文字、聲音等)、來源(如源IP位址、EMAIL地址等)及系統網路運行日誌、用戶使用日誌等。
五、 關於"停機整頓"處罰的執行問題
按照《辦法》規定作出"停機整頓"的處罰決定,可採取的執行措施包括:
(1)停止計算機信息系統運行;
(2)停止部分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
(3)凍結用戶聯網賬號;
(4)其他有效執行措施。
各地接到本通知後,要以適當的形式將其內容向社會公布,並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請及時報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