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的通知
發改農經[2016]24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國 土 資 源 部
環 境 保 護 部
水 利 部
農 業 部
國 家 林 業 局
國 家 糧 食 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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