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特色小鎮、小城鎮建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提出的意見。

2016年10月8日,《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文字號:發改規劃[2016]2125號
  • 發布時間:2016年10月8日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解讀一,解讀二,解讀三,

意見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
發改規劃[2016]2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特色小(城)鎮包括特色小鎮、小城鎮兩種形態。特色小鎮主要指聚焦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要素,不同於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台。特色小城鎮是指以傳統行政區劃為單元,特色產業鮮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經濟規模的建制鎮。特色小鎮和小城鎮相得益彰、互為支撐。發展美麗特色小(城)鎮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有利於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發展動能轉換,有利於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有利於充分發揮城鎮化對新農村建設的輻射帶動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特色小鎮、小城鎮建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現就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創新機制,夯實城鎮產業基礎,完善城鎮服務功能,最佳化城鎮生態環境,提升城鎮發展品質,建設美麗特色新型小(城)鎮,有機對接美麗鄉村建設,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堅持創新探索。創新美麗特色小(城)鎮的思路、方法、機制,著力培育供給側小鎮經濟,防止“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努力走出一條特色鮮明、產城融合、惠及民眾的新型小城鎮之路。
——堅持因地制宜。從各地實際出發,遵循客觀規律,挖掘特色優勢,體現區域差異性,提倡形態多樣性,彰顯小(城)鎮獨特魅力,防止照搬照抄、“東施效顰”、一哄而上。
——堅持產業建鎮。根據區域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挖掘本地最有基礎、最具潛力、最能成長的特色產業,做精做強主導特色產業,打造具有持續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徵的獨特產業生態,防止千鎮一面。
——堅持以人為本。圍繞人的城鎮化,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完善城鎮功能,補齊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短板,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高人民民眾獲得感和幸福感,防止形象工程。
——堅持市場主導。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要求,創新建設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提高多元化主體共同推動美麗特色小(城)鎮發展的積極性。發揮好政府制定規劃政策、提供公共服務等作用,防止大包大攬。
二、分類施策,探索城鎮發展新路徑
總結推廣浙江等地特色小鎮發展模式,立足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將創新性供給與個性化需求有效對接,打造創新創業發展平台和新型城鎮化有效載體。
按照控制數量、提高質量,節約用地、體現特色的要求,推動小(城)鎮發展與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相結合、與特色產業發展相結合、與服務“三農”相結合。大城市周邊的重點鎮,要加強與城市發展的統籌規劃與功能配套,逐步發展成為衛星城。具有特色資源、區位優勢的小城鎮,要通過規劃引導、市場運作,培育成為休閒旅遊、商貿物流、智慧型製造、科技教育、民俗文化傳承的專業特色鎮。遠離中心城市的小城鎮,要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發展成為服務農村、帶動周邊的綜合性小城鎮。
統籌地域、功能、特色三大重點,以鎮區常住人口5萬以上的特大鎮、鎮區常住人口3萬以上的專業特色鎮為重點,兼顧多類型多形態的特色小鎮,因地制宜建設美麗特色小(城)鎮。
三、突出特色,打造產業發展新平台
產業是小城鎮發展的生命力,特色是產業發展的競爭力。要立足資源稟賦、區位環境、歷史文化、產業集聚等特色,加快發展特色優勢主導產業,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促進產業跨界融合發展,在差異定位和領域細分中構建小鎮大產業,擴大就業,集聚人口,實現特色產業立鎮、強鎮、富鎮。
有條件的小城鎮特別是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周邊的小城鎮,要積極吸引高端要素集聚,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鼓勵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定居。強化校企合作、產研融合、產教融合,積極依託職業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院校建設就業技能培訓基地,培育特色產業發展所需各類人才。
四、創業創新,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創新是小城鎮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動力。要發揮小城鎮創業創新成本低、進入門檻低、各項束縛少、生態環境好的優勢,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有效平台和載體。鼓勵特色小(城)鎮發展面向大眾、服務小微企業的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服務平台,構建富有活力的創業創新生態圈,集聚創業者、風投資本、孵化器等高端要素,促進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的耦合;依託網際網路拓寬市場資源、社會需求與創業創新對接通道,推進專業空間、網路平台和企業內部眾創,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
營造吸引各類人才、激發企業家活力的創新環境,為初創期、中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便利、完善的“雙創”服務;鼓勵企業家構築創新平台、集聚創新資源;深化投資便利化、商事仲裁、負面清單管理等改革創新,打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營商環境,推動形成一批集聚高端要素、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特色鮮明、富有活力和競爭力的新型小城鎮。
五、完善功能,強化基礎設施新支撐
便捷完善的基礎設施是小城鎮集聚產業的基礎條件。要按照適度超前、綜合配套、集約利用的原則,加強小城鎮道路、供水、供電、通信、污水垃圾處理、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高速通暢、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以人為本推動信息惠民,加強小城鎮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速光纖入戶進程,建設智慧小鎮。加強步行和腳踏車等慢行交通設施建設,做好慢行交通系統與公共運輸系統的銜接。
強化城鎮與交通幹線、交通樞紐城市的連線,提高公路技術等級和通行能力,改善交通條件,提升服務水平。推進大城市市域(郊)鐵路發展,形成多層次軌道交通骨幹網路,高效銜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促進互聯互通。鼓勵綜合開發,形成集交通、商業、休閒等為一體的開放式小城鎮功能區。推進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建設開放式住宅小區,提升微循環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小城鎮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六、提升質量,增加公共服務新供給
完善的公共服務特別是較高質量的教育醫療資源供給是增強小城鎮人口集聚能力的重要因素。要推動公共服務從按行政等級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轉變,根據城鎮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分布,統籌布局建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化體育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大力提高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使民眾在特色小(城)鎮能夠享受更有質量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要聚焦居民日常需求,提升社區服務功能,加快構建便捷“生活圈”、完善“服務圈”和繁榮“商業圈”。
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要按同等城市標準配置教育和醫療資源,其他城鎮要不斷縮小與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實施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計畫,參照縣級醫院水平提高硬體設施和診療水平,鼓勵在有條件的小城鎮布局三級醫院。大力提高教育質量,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推動市縣知名中國小和城鎮中國小聯合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七、綠色引領,建設美麗宜居新城鎮
優美宜居的生態環境是人民民眾對城鎮生活的新期待。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保護城鎮特色景觀資源,加強環境綜合整治,構建生態網路。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動,溯源倒逼、系統治理,帶動城鎮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有機協調城鎮內外綠地、河湖、林地、耕地,推動生態保護與旅遊發展互促共融、新型城鎮化與旅遊業有機結合,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優美環境。鼓勵有條件的小城鎮按照不低於3A級景區的標準規劃建設特色旅遊景區,將美麗資源轉化為“美麗經濟”。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民族風情小鎮等的保護,保護獨特風貌,挖掘文化內涵,彰顯鄉愁特色,建設有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點的美麗小(城)鎮。
八、主體多元,打造共建共享新模式
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是建設美麗特色小(城)鎮的重要內容。要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積極性,推動政府、社會、市民同心同向行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企業家創造力,鼓勵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和市民積極參與城鎮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成為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主力軍。積極調動市民參與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熱情,促進其致富增收,讓發展成果惠及廣大民眾。逐步形成多方主體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城鎮治理模式。
政府主要負責提供美麗特色小(城)鎮制度供給、設施配套、要素保障、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等管理和服務,營造更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審批環節,減少行政干預。
九、城鄉聯動,拓展要素配置新通道
美麗特色小(城)鎮是輻射帶動新農村的重要載體。要統籌規劃城鄉基礎設施網路,健全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長效機制,促進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生態環保設施城鄉統一布局建設。推進城鄉配電網建設改造,加快農村寬頻網路和快遞網路建設,以美麗特色小(城)鎮為節點,推進農村電商發展和“快遞下鄉”。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並軌、標準統一。
搭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服務平台,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依託優勢資源,積極探索承接產業轉移新模式,引導城鎮資金、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農村流動,推動城鄉產業鏈雙向延伸對接。促進城鄉勞動力、土地、資本和創新要素高效配置。
十、創新機制,激發城鎮發展新活力
釋放美麗特色小(城)鎮的內生動力關鍵要靠體制機制創新。要全面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不斷拓展公共服務範圍。積極盤活存量土地,建立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建立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自願有償流轉和退出機制。創新特色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利用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共同發起設立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基金。研究設立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基金,傾斜支持美麗特色小(城)鎮開發建設。鼓勵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小城鎮通過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按照“小政府、大服務”模式,推行大部門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深入推進強鎮擴權,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縣級管理職能和許可權,強化事權、財權、人事權和用地指標等保障。推動具備條件的特大鎮有序設市。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加快建設美麗特色小(城)鎮作為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部署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堅持用改革的思路、創新的舉措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借鑑浙江等地採取創建制培育特色小鎮的經驗,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強分類指導,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努力打造一批新興產業集聚、傳統產業升級、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的美麗特色小(城)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統籌協調,加大項目、資金、政策等的支持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典型經驗,推動美麗特色小(城)鎮持續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8日

內容解讀

解讀一

發改委: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要全面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郁瓊源)記者31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釋放美麗特色小(城)鎮的內生動力關鍵要靠體制機制創新。要全面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不斷拓展公共服務範圍。
據了解,特色小(城)鎮包括特色小鎮、小城鎮兩種形態。特色小鎮主要指聚焦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要素,不同於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台。特色小城鎮是指以傳統行政區劃為單元,特色產業鮮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經濟規模的建制鎮。
意見指出,積極盤活存量土地,建立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建立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自願有償流轉和退出機制。創新特色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利用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共同發起設立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小城鎮通過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此外,按照“小政府、大服務”模式,推行大部門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深入推進強鎮擴權,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縣級管理職能和許可權,強化事權、財權、人事權和用地指標等保障。推動具備條件的特大鎮有序設市。

解讀二

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
記者2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獲悉,按照《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將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的體制機制創新,全面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不斷拓展公共服務範圍。
據了解,特色小(城)鎮包括特色小鎮、小城鎮兩種形態。特色小鎮主要指聚焦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要素,不同於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台。特色小城鎮是指以傳統行政區劃為單元,特色產業鮮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經濟規模的建制鎮。《意見》明確,統籌地域、功能、特色三大重點,以鎮區常住人口5萬以上的特大鎮、鎮區常住人口3萬以上的專業特色鎮為重點,兼顧多類型多形態的特色小鎮,因地制宜建設美麗特色小(城)鎮。
按照《意見》,圍繞推進美麗特色小鎮建設,將積極盤活存量土地,建立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建立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自願有償流轉和退出機制。創新特色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利用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共同發起設立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小城鎮通過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此外,將深入推進強鎮擴權,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縣級管理職能和許可權,強化事權、財權、人事權和用地指標等保障,推動具備條件的特大鎮有序設市。(記者 馮蕾)

解讀三

國家發改委:特色小(城)鎮建設不能“新瓶裝舊酒”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31日訊(記者 林火燦)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今日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於日前印發《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建設美麗特色新型小(城)鎮,必須堅持創新探索,防止“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
特色小(城)鎮包括特色小鎮、小城鎮兩種形態。特色小鎮主要指聚焦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要素,不同於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台。特色小城鎮是指以傳統行政區劃為單元,特色產業鮮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經濟規模的建制鎮。特色小鎮和小城鎮相得益彰、互為支撐。
“發展美麗特色小(城)鎮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有利於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發展動能轉換,有利於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有利於充分發揮城鎮化對新農村建設的輻射帶動作用。”上述負責人說。
為加快建設美麗特色新型小(城)鎮,《指導意見》還明確,要堅持因地制宜,體現區域差異性,提倡形態多樣性,彰顯小(城)鎮獨特魅力,防止照搬照抄、“東施效顰”、一哄而上;堅持產業建鎮,做精做強主導特色產業,打造具有持續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徵的獨特產業生態,防止千鎮一面;堅持以人為本,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高人民民眾獲得感和幸福感,防止形象工程;堅持市場主導,提高多元化主體共同推動美麗特色小(城)鎮發展的積極性,防止大包大攬。
記者了解到,我國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企業家創造力,鼓勵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和市民積極參與城鎮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成為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主力軍。積極調動市民參與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熱情,促進其致富增收,讓發展成果惠及廣大民眾。逐步形成多方主體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城鎮治理模式。
“政府主要負責提供美麗特色小(城)鎮制度供給、設施配套、要素保障、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等管理和服務,營造更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審批環節,減少行政干預。”上述負責人表示。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激發城鎮發展新活力,我國還將積極盤活存量土地,建立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建立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自願有償流轉和退出機制;創新特色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利用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共同發起設立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基金。
另據了解,有關部門還將研究設立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基金,傾斜支持美麗特色小(城)鎮開發建設。鼓勵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小城鎮通過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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