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結合實際情況,於2016年8月15日,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制定並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6年8月15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政府辦公廳
檔案背景,檔案內容,

檔案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認真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行為和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擴大政務開放參與,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服務導向。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關注關切,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
堅持法治思維。依法依規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式,提高政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堅持改革創新。通過創新理念、方式方法和技術手段等,提高公開實效,讓民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
堅持需求導向。以新聞媒體為載體,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擴大公眾參與,促進政府有效施政。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在公開理念、制度規範、工作力度、公開實效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制約政務公開發展的難點。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省政務公開制度機制基本健全,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體系基本形成,信息發布、解讀、回應配套聯動,政務公開廣度、深度、參與度顯著增強,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政府工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民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務公開總體邁上新台階。
二、推進政務運行全過程公開,促進政府陽光透明
(四)推進決策公開。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對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行政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方案擬定部門要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以及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及時公開意見收集匯總情況、採納情況和未予採納的理由等;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對文化教育、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推行民意調查制度;決策作出後,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按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檔案。
(五)推進執行公開。對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等,相關部門要主動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公開工作進展、取得成效、後續舉措等,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決策部署執行到位;加大督查情況公開力度,主動公開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完善以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及整改情況公告為主、專項審計情況公告為輔的審計結果公告體系,依法依規推進和規範審計結果公開,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結果要向社會公告。
(六)推進管理公開。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及時公開動態調整後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按照國務院部署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並及時公開負面清單。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動執法部門主動公開職責許可權、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推進行政執法權的網上運行和監督;做好行政許可(涉密的除外)辦理結果在政務服務網的公開工作和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涉密的除外)事項上網運行工作,逐步推進主要行政權力上網運行和管理。做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大監管信息公開力度,重點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遊市場、智慧財產權、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監管信息。
(七)推進服務公開。編制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服務指南,並通過政府和部門網站、服務大廳(視窗)等多種渠道,公開服務事項名稱、辦事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收費標準、辦理時限、諮詢電話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加強分類指導,分行業、分領域制定規範和監督考核制度,大力推進網上辦事服務,打通政府聯繫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加大教育、醫療衛生、水電氣熱、環保、交通、通訊等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力度。做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事項動態調整,進一步梳理規範省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及時調整公布。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務的公開。
(八)推進結果公開。及時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與年度發展目標落實結果。主動公開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決定事項、重要民生舉措等落實結果;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注重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鑑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增強結果公開的可信度,以工作實績取信於民。
(九)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深化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具體任務和要求。加大對扶貧政策、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年度減貧責任書、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計畫、行業幫扶方案、精準扶貧措施和重點扶貧工作落實情況,落實貧困地區扶貧公告公示制度。各級政府要在政府網站設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或相關欄目,集中公開重點領域信息。
三、加強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擴大政務開放參與
(十)提升政策解讀水平。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同步考慮、同步安排,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將檔案和解讀方案一併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於檔案公布後3個工作日內主動發布,重點解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範圍、執行口徑,以及新舊政策差異等,使政策內涵透明;充分發揮政策參與制定者、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通過新聞發布、政策吹風、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多種方式,特別是充分運用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的權威發布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發布和解讀工作。領導幹部要帶頭宣講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有重要社會關切時,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各市政府、與巨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1次。
(十一)加大政民互動力度。圍繞政府重點工作、重要政策制定和社會關注熱點等,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優勢,通過在政府網站開闢公眾參與板塊、運用新聞媒體和新媒體等多種方式,擴大公眾參與渠道和範圍,匯聚民智、民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回響速度。加強領導信箱、政府熱線、線上訪談、網友留言、意見徵集、建言獻策等互動平台建設,暢通民眾訴求反映和回應渠道,妥善處置公眾訴求,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建立建言建議的收集、辦理和反饋機制,及時公開公眾意見建議採納情況。縣級以上政府和部門要積極開展政府開放日、電視問政、網路問政、業務工作參觀等多種主題活動,加強互動交流,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十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政務輿情收集和回應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體制,實行分級聯動,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第一責任主體。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對重要政務輿情、突發事件、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按程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情況,並動態發布信息,消除誤解和謠言,營造積極健康的輿論環境。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開展輿情處置效果評估,探索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對重大政務輿情回應不及時、不主動、不準確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進行問責。
四、加強平台建設,最佳化融合政務公開渠道
(十三)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強化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主動、及時、全面、準確發布和解讀政府信息。規範各級各類政府網站設定,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管理體系,加快制定全省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實現各級各類政府網站信息共用、服務互通、更新聯動和回應協同。推進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的綜合套用,加強與主要新聞媒體、主要新聞網站、重點商業網站的合作,完善各類平台的協調對接機制,實現平台載體聯動更新,拓展信息傳播渠道,提高信息發布和互動回應時效。
(十四)有序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平台建設。實施政府數據資源清單管理,制定開放行動計畫,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編目、發布、更新、利用、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和工作規範。完善數據共享匯聚管理機制,依託我省電子政務公共服務雲平台,建設大數據套用管理系統,推動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數據共享匯聚。引導並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採集、開放數據,利用數據資源開展商業模式創新,推動開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條件。2017年年底前,重點推進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經濟統計、資格資質、環境環保、食品藥品安全、行政管理等政府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到2018年年底前,建成省級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台;到2020年,實現公共數據開放單位覆蓋80%以上。
(十五)強化政府公報權威發布功能。建立健全縣級以上政府公報制度,著力提升規章、規範性檔案發布的規範性和時效性,發揮好標準文本的指導和服務作用。加強對政府公報的屬地管理和利用檢查,滿足基層民眾查閱借閱需求。
(十六)更好發揮媒體作用。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信息,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專家學者訪談等形式,做好發布、解讀、回應等工作;暢通媒體採訪渠道,適時安排中央駐魯和省主要新聞單位、重點新聞網站負責人參與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參與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為新聞媒體全面了解重大決策和政策、掌握權威信息創造條件;各級行政機關要積極為媒體採訪提供便利,主動提供信息服務。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省市主要新聞媒體要在重要版面時段及時、全面、準確、完整傳遞政務信息,解讀重大政策,引領社會輿論;各類媒體要充分發揮各自特色,精心策劃報導內容,擴大信息傳播效果;省重點新聞網站要在顯著位置全面客觀、圖文並茂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向重點商業網站推送有關稿件,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發布信息,開展互動交流,不斷增強新媒體發布的時效性、親和力;注重加強政策解讀的國際傳播,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五、加強能力建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十七)加強制度建設。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情況,開展配套制度規範的清理和修訂工作;制定山東省政府部門辦事公開辦法、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辦事公開制度等。把政務公開納入辦文辦會辦事程式,形成機制;建立政務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建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解決行政行為不規範等問題;落實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制定機關應當每季度公布已登記的規範性檔案目錄;規範性檔案要定期清理,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及時公布現行有效的和已經失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內容、流程、平台、時限等相關標準;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統一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等。
(十八)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系統梳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涉及國家秘密和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以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
(十九)提高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重點加強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省市縣政務服務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加強政務服務標準規範建設和運行管理,努力形成全省主要行政權力“一張網”運行和企業、民眾辦事“一網通”。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平台,主動推送政府信息,開展線上服務,增強用戶體驗。加快推進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到2018年年底,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規範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加快構建線上線下合一、前台後台打通、縱向橫向聯動的公共資源交易新模式,逐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信息化。
(二十)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按照受理渠道暢通、辦理程式合法、答覆規範及時的要求,健全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規範辦理流程。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及時研究申請內容,認真檢索調查,依法依規作出答覆,不斷提高依申請公開工作水平。
六、強化保障措施,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落實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牽頭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一位政府領導分管,列入工作分工並向社會公布。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政務公開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工作。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公室(廳)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要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加強與新聞媒體、新聞網站等的溝通協調,做好統籌指導;要進一步理順機制,明確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要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經費保障,為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有條件的應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政府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二十二)加強教育培訓。各級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在職培訓,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前培訓、在崗培訓科目,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各級各部門要按照3年內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的要求,制定年度培訓計畫,分層分級組織實施;鼓勵支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接受相關繼續教育。鼓勵高等院校開設政務公開課程,培養政務公開方面的專門人才。
(二十三)加強考核監督。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應低於4%。鼓勵運用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評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作用。強化激勵和問責,對落實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突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各市、各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牽頭單位要制定相關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標準,加強協調指導,牽頭抓好任務落實;責任單位要切實承擔起具體公開工作任務,加強與牽頭單位的溝通配合,及時反饋工作情況和重點難點問題,共同做好工作。省政府辦公廳要建立工作檯賬,加強組織協調、指導推進和監督檢查,推動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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