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市之賦

中國古代在關塞要隘徵收的通行稅和在市場徵收的商稅的統稱。約公元前21~前11世紀的夏、商時期,設關的目的是為了防暴和邊境管理,只稽查有無違禁之物,而不稅其販賣之貨,設市也是為溝通有無。只向商人存放貨物的邸舍收取租金,而不稅其所售物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市之賦
  • 時間:公元前21~前11世紀
  • 目的:防暴和邊境管理
  • 拼音:guanshi zhi fu
guanshi zhi fu
關市之賦
中國古代在關塞要隘徵收的通行稅和在市場徵收的商稅的統稱。約公元前21~前11世紀的夏、商時期,設關的目的是為了防暴和邊境管理,只稽查有無違禁之物,而不稅其販賣之貨,設市也是為溝通有無。只向商人存放貨物的邸舍收取租金,而不稅其所售物品。此即史稱“關譏而不征,市廛而不稅”(《禮記·王制》)。約公元前11世紀周王朝建立後,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開始於關卡商市設官收稅。如東周時宋、齊等國在邊關設各類官員負責管理啟閉關卡、盤查進出關的貨物並進行徵稅;西周末年,在集市設廛人負責徵收市場的各種商稅和其他賦稅。這時的課徵即為關市之賦了。中國古代的關稅,在一個長時期內,主要屬於國內關卡通行稅性質,與近代關稅屬於入境稅性質不完全相同。代的市稅是分別在賈市、集市和邊境的關市徵收。征市租,多屬於交易稅性質唐玄宗開元二年(714)開始在廣州設市舶使掌管對外國商貨的徵稅。五代時期,商稅課徵品目日廣,徵收日嚴,有藏匿者則要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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