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黃燈

闖黃燈

闖黃燈是違反《道交法》的行為,黃燈表示警示。鄭州交警部門調查顯示,“闖黃燈”已成為引發路口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闖黃燈”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應當受到處罰。

2012年4月,浙江嘉興發生的全國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終審判決,狀告交管部門的闖黃燈司機敗訴。該案在網上引發熱議。對於網友的詢問,武漢警方明確表示闖黃燈“罪”同闖紅燈,罰款百元扣3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規則
  • 黃燈:警示
  • 紅燈:禁止通行
  • 綠燈:準許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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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處罰有法可依

一些地方交警部門明確,對“闖黃燈”違法行為罰款200元並扣3分,其嚴厲程度等同於“闖紅燈”。這與很多人“闖黃燈不會被罰”的理解大不一樣。這一執法行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闖黃燈
據有關部門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同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及計分標準中規定,違法交通信號燈指示的,罰款200元並記3分。
執法細節需進一步明確
判定“闖”的標準,是車前輪還是車後輪越過停止線?“這是一個技術性問題,確實需要出台明確界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說。

黃燈的發明

有報導稱1927年中國人胡汝鼎在紅綠交通信號燈中加入了黃燈,這種說法並無可靠根據。果殼網友查找資料後發現,1920年,底特律警官William Potts已經發明和製成了紅黃綠三色交通燈。

處罰

闖黃燈被罰

2010年7月20日,嘉興海鹽縣居民舒江榮駕車闖黃燈,並在幾天后收到交警部門的罰單。舒江榮以處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無法律依據為由把海鹽交管部門告上法院。一審敗訴後,他提起抗訴。2012年4月6日,嘉興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行政判決,認定抗訴人闖黃燈屬違法行為,駁回抗訴。此案一出,也在江城掀起了軒然大波,不少武漢市民網上爭論“闖黃燈”是否會被電子眼拍,甚至還有網友曬出了因“闖黃燈”被交警處罰的例子。

闖黃燈的罪

2012年4月10日,武漢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陳建華介紹說,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按照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
闖黃燈視同闖紅燈闖黃燈視同闖紅燈
“黃燈閃時已過停車線的繼續通行,沒過停車線的禁止通行。如果黃燈已閃,你還沒過停車線但你還是通過路口那么就違法了,交警現場發現可按‘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處理,罰100元,扣3分,”。不過,“武漢市電子眼2012年對闖黃燈的車輛一般不拍攝。”

暫不處罰

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兩個新部令2013年1月1日實施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從實施一周的效果來看,新規在規範駕駛行為、減少交通違法、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已初步顯現。
圖解黃燈亮後剎車過線停住不處罰圖解黃燈亮後剎車過線停住不處罰
一些民眾比較集中地對“闖黃燈”的相關處罰規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對此,公安部高度重視,感謝廣大人民民眾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支持。2013年1月6日,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公安部將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科學論證,根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進一步細化、明確對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的查處情形和處罰規定,更好地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爭議

對於“闖黃燈”的性質,法學界人士有不少爭論。河南路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良認為,黃燈亮時應當是提倡能停儘量停,而不能行政處罰“一刀切”。當然,通行效率和安全兼顧是最好的效果,這需要相關法律不斷完善,減少歧義,避免誤解。
也有法學專家建議,可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後面增加:“黃燈亮起時,沒有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禁止通行。”這樣以後再出現類似情況,從法律上講依據就更加明確了。

評論

網友“光芒集成吊頂 ”提出:“黃燈能沖的話,不就是綠燈嗎,那還要黃燈做什麼啊?”“狐狸與狗”也表示:“武漢2012年大部分路口的紅綠燈都可以讀秒,司機可以預估到綠燈何時變黃,設定黃燈還有什麼意義?不如取消。”
“如今的駕駛員普遍缺乏安全意識。闖黃燈的事屢禁不止,把黃燈取消了,就少了一個違規的機會,多了一分安全。”還有一些網友表示,一些學校、部隊等門口有閃爍的黃燈,但車輛也可以通行,如果闖黃燈違法的話,“閃黃燈”可以走又算什麼?
對此,武漢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陳建華表示,《道交法》明確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在路口的交通信號燈應該是缺一不可的。同時,司機闖黃燈時一般都是有所顧忌的,如果取消黃燈,那沒有一個緩衝的過程,事故會更多。
對於“閃黃燈”,陳建華解釋,持續閃爍的黃燈是閃光警告信號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閃黃燈”和黃燈亮起是不一樣的,黃燈亮起是綠燈變紅燈的中間過程。
“黃燈本意就是停車的,但是人都當綠燈沖。本應該在綠燈閃的時候就應該減速的,但有多少人會願意停下來?不說信號燈,過路口前就應該減速下來,這是一個合格駕駛員應有的素質吧。還有說追尾的,要么就是想跟著前車沖,要么就是不留車距的,結果前車突然停下自己就追上去了。”

闖黃燈算違章

根據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過停止線車輛繼續通行的也屬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交通違法行為,可以進行處罰;是否處罰,交巡警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在通過有燈控制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可避免闖黃燈。如對違章處罰有異議,您也可以持駕駛證、行駛證到就近的交巡警服務廳查看違章照片,申訴或處理。

最新新聞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2012年12月28日有朋友說,這幾天開始,開車上路就要格外小心了,黃燈亮了就要停,絕不能闖燈絕不可超速。為什麼呢?就是為了提前熟悉一下新交規。從明年元旦那天起,史上最嚴交規就要開始施行,闖兩次燈就要回爐重新培訓上課。
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3年1月1號開始實施。新《規定》涉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駕駛證日常管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等多項內容變化。那么,1月1號起:闖黃燈扣6分么?不系安全帶、開車打電話又會被扣幾分?下面,記者為您全面梳理一下新交規:
問:聽說闖黃燈也扣分啊?會不會太嚴?
答:要扣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黃燈表示警示,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亮的時候如果您已經越過停止線,那您可以繼續通過。如果還沒越過停止線,就應該減速停車了。搶黃燈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問:聽說闖紅燈扣6分,如果我是在大車後面沒看到紅燈,闖了怎么辦?能不能別扣我的分啊?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駕駛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行為,比如闖紅燈,由一次記3分調整為記6分。對"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的,經調查核實,屬於交通信號燈設定原因導致的,經過行政複議後可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
問:那也就是說,闖兩次紅燈就會記12分吊銷駕駛證嗎?
答:不是吊銷駕駛證,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屬於累計記分達到滿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消除,駕駛證還給你;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問:明白了,那超速這次怎么記分啊?
答:新交規對超速的扣分非常嚴格,您可注意了,超速駕駛一次記12分的情形,只說以小車,就是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比如限速80,您開到了120以上,就扣12分。另外,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也都是12分全扣。
問:我的車周五限行,但是我得帶孩子去看病,沒辦法就用光碟遮擋了一下號牌。這個屬於違法么?被抓住了怎么扣分?
答:當然違法,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由原來的一次記6分提高至一次記12分。
問:聽說開車打電話會被扣分,用藍牙耳機或者免提行么?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電話、接聽手持電話和觀看電視,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2分。
問:我聽說新交規對副駕駛不系安全帶也扣分,是真的么?
答:這個說法不準確。關於安全帶有兩點要提示,第一,駕駛機動車只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才會一次記2分。第二,對副駕駛不系安全帶不扣分。但是出於安全考慮,建議您還是繫上放心。
問: 闖黃燈罰6分罰款200電子警察拍到算嗎?一般多長時間才能知道罰款?
答:黃燈過白線不會拍,紅燈了才拍。闖紅燈罰款200元,拍照費30元。
外地闖紅燈被拍一般會有郵寄的處罰通知書,接到通知書後15天內不交罰款就有滯納金;本地闖紅燈被拍一般 不郵寄罰單,沒有滯納金。

黃燈爭議不斷

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和《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元旦起正式實施,新規加強了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這也再次引起了人們對“闖黃燈也會被罰”的爭議。
不過,記者2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從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來看,初步顯現出規範駕駛行為、增強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積極效果,因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網友:見黃燈急剎容易追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黃色信號燈的作用是淨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因此,闖黃燈同樣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按照新實施的123號令,這種行為將被依法罰扣6分。
公安部回應:“剎不住車導致追尾”多因未履行減速義務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認為,機動車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橫道之前,就應該履行減速緩行、停車讓行的義務。網友反映的“剎不住車導致追尾”的情況,很多都是沒有履行上述義務的違規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據此,並結合我們的工作經驗,一般情況下,在路口時速度應不超過每小時30公里。如果是在這個速度範圍內的話,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建順說,機動車應減速緩行、停車讓行。至於有司機反映,在判斷自己黃燈亮時是否越過停止線上存在難度,他認為,這是個習慣問題。通過路口時司機若能降低車速,應當能夠較好地作出判斷。
廣州交警部門稱,駕駛員只要嚴格按照通過路口時“一慢二看三通過”原則駕駛,一般不會出現黃燈前“剎不住”,或者“被追尾”的現象。
新規實施後,不少網友紛紛吐槽。
網友“十步一等”說,信號燈路口限速40公里,從人發現變燈,到踩剎車至少需要0.7秒,行駛7.78米,制動距離約在7.5米左右(因車型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說,在距離路口15米處,綠燈變黃燈時,立即剎車,才能避免闖黃燈。
也有網友借鑑了國外的做法。“yun鄄yao”說,在美國,黃燈在很多時候是必須闖的,如果見到黃燈後急剎車反而是違規,因為後面的車來不及反應易追尾。“挪威的森林”說,北美對闖黃燈是要處罰,但是,開車人在法庭上也可以為自己開脫,比如車上有小孩(孩子的脖子承受不了那么大的衝擊力而不能急停);或者當時後面有一輛車緊跟著,怕追尾。總之,並沒有不問青紅皂白地說,凡是闖黃燈都罰。
更有不少網友從“口水戰”轉到“實戰”,親自開車體驗一把。“提前適應一下,每次過十字路口都特別緊張,特別擔心快過去的時候變黃燈,一變黃燈就得急剎車,後車很容易追尾。”網友“夜闌更轉”說。
有一部分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么黃燈就失去其意義了,乾脆直接採用紅、綠兩色信號燈;也有網友支持“闖黃燈也罰”的說法。
還有網友建議,違背牛頓第一定律(即慣性定律)而制定的這條規定實在不合理,鄭重呼籲修訂!
公安部:出現減速慢行新氣象
針對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信號,一些常見的違法行為如闖紅燈、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有所減少,北京、上海、天津、瀋陽、南京、長沙等許多城市出現了機動車通過路口提前減速慢行、主動禮讓行人的講安全、講文明的新氣象。
據介紹,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掛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濟南等城市統計,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分別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針對一些網友提出的黃燈亮時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慣性前行等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定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執行

取證難多地暫不處罰“闖黃燈”
因為存在取證難、不好界定等因素,濟南、深圳、南昌等地均表示暫不對闖黃燈進行處罰。
1日晚10點55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表示,深圳暫不對闖黃燈處罰。一個小時後,深圳交警再發微博稱,暫未處罰的原因有三,一是系統暫不支持抓拍闖黃燈;二是需對信號燈的配時進一步排查;三是需制定嚴格的查處程式和科學的處罰標準。
此外,新規實施首日,濟南交警並未對闖黃燈的現象進行處罰。據交警介紹,按照新規,在黃燈亮起時,車輛已經越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通過,沒有越過停止線繼續行駛則被視為“闖黃燈”。“問題就在於,短短一兩秒的時間,是否越過不好界定。”濟南交警表示。
北京:將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法規
北京市交管部門表示,將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法規,黃燈的目的是提示,沒過線的車輛應該適時採取措施。

專家說法

強調“闖黃燈也算違法”是一種突破
一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專家表示,“闖黃燈”算不算違法這個爭議已經存在30年了,此次強調“闖黃燈也算違法”是一種突破。
該專家表示,公安部交管局此次明確對“闖黃燈”行為做解釋,是對良好交通習慣養成的因勢利導。在國際上,黃燈警示的作用非常明顯。在他們的交通文化中,車輛到路口就自然減速,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這可能也是交管部門此次強調“闖黃被罰”的初衷,“有爭議就有改革的空間,也能引起人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

網友聲音

能搶則搶確實該改改規定應更科學更人性
“新交規實行第一天以來,網友紛紛吐槽見黃燈亮起即停在停止線很難掌控。要么提前在路口把車速降至極低,但這給本身擁堵不堪的交通繼續添堵;要么隨時準備燈前急剎,但這已經造成更多追尾事故。違背牛頓第一定律而制定的這條規定實在不合理,鄭重呼籲修訂!”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三個信號燈各司其職,交管部門將黃燈作用歸於紅燈,不僅技術上難以做到,且明顯違法。行政部門規章與法律相牴觸,該怎么辦?”
“遇黃燈本應能停則停,而中國司機總是能搶則搶,這種習慣確實應該改一改!但是,規定也應更科學、更人性。推廣倒計時器、搶黃燈扣分減至2-3分,對無意搶了黃燈但能停下不走的免罰……假如能做到這些,大家還會有那么多非議嗎?”
我國第一代車手、汽車特種駕駛培訓的領路人柳實介紹,在實際駕駛中,司機應該做到“趕紅不搶綠”,當前方是綠燈時,如果距離50米,司機就不要再加速搶燈,因為情況瞬間變化,綠燈變紅燈恰是由安全變危險的狀態。而紅燈變綠燈是危險變安全,司機見紅燈可較快行至路口。

對策

廣東將推廣倒計時器北京則暫不考慮安裝
有網友提出,要解決闖黃燈問題可以在城區路口安裝倒計時信號燈,讀秒的紅綠燈一樣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對此,廣東省交管局有關人士表示,路口安裝讀秒器是先進的做法,上世紀末開始在個別地方推廣。廣州和深圳等發達地區,在2013年1月2日推廣更為先進也更為昂貴的“倒計時器”。“有了倒計時器以後,如果只剩一兩秒鐘,司機知道無法通過路口,就不會貿然越線。”該人士表示,“倒計時器”的另一個優點是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不會綠燈亮了也忘記起動。
該人士還表示,安裝讀秒器和倒計時器是大勢所趨,廣東交警部門正在“逐步推廣”。
不過,北京交管部門表示,倒計時信號燈不適合城區的道路交通情況,暫不考慮安裝,2013年1月2日只有部分路口安裝了用於步行道的倒計時信號燈。
城區的智慧型紅綠燈系統在路面下埋有感應設備,路網的紅綠燈形成一個大型的“綠波帶”,根據車流量的增減,紅綠燈會調整時間。如果是數秒的燈,就會出現倒計時混亂,也會給駕駛員造成錯覺。如果為了配合倒計時器,需要將先進的設備全部換回原來比較初級的設備,其實是科技管理手段的一種倒退。

各國情況

韓國

闖黃燈罰款6萬韓元
據新華社駐首爾記者宋成鋒介紹,按照韓國的交通法規,闖黃燈會被處以6萬韓元(約350元人民幣)的罰款,並被扣15分。一般情況下,如果司機在通過停止線時綠燈突然變成黃燈,不會被罰款扣分,如果在通過停止線前已是黃燈,則必須剎車停行。

新加坡

闖黃燈分兩種
新華社駐新加坡記者胡雋欣說,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線之前,由近及遠有三個箭頭,每個箭頭之間距離約十米。如果信號燈從綠燈變為黃燈時,車輛處於離停止線最遠的第一個箭頭位置,此時強行通過要被罰款扣分。如車輛處於離停止線較近的第二或第三個箭頭時,車輛通過則視為正常通行。

俄羅斯

黃燈原則上禁止通行
新華社駐莫斯科記者盧濤說,按照俄羅斯的交規,黃燈原則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機來不及剎車,闖黃燈則被默許。盧濤說,他本人在莫斯科駕車時也有過闖黃燈的經歷,但都沒有被罰款或扣分。

日本

闖黃燈不算違規
新華社駐東京記者陳銳說,在日本開車闖黃燈並不違反交通規則。停止線前,只要不是突然變成紅燈,司機就可以通過。日本人闖黃燈的現象還比較常見。如果綠燈剛剛變成黃燈,一般會選擇通過;如果黃燈快要變成紅燈,則不會強行通行。日本沒有倒計時信號燈。

挪威

有彈性
新華社駐奧斯陸記者李國榮報導,挪威考駕照教材第298頁,黃燈亮起表示信號燈將要變成紅燈,司機見此必須停車。但如果黃燈亮起時,司機在當時車輛所處的位置停車會帶來安全隱患則可繼續通過。

巴西

不會罰款
巴西闖黃燈不罰款。但是,在有電子攝像頭的路口,如果黃燈滅了你的車還沒完全通過路口,可能被拍下闖紅燈的照片,要罰款。所以,遇到黃燈能停下儘量停車。

法國

允許通過
據新華社前駐巴黎記者陳俊俠介紹,在法國,黃燈是允許通過的,並不處罰。

相關解釋

疑問一 闖黃燈怎樣界定?
見黃燈只要停住就不罰
按123號令,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這包括闖紅燈和闖黃燈。
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衝。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規定,是因為在黃燈時區內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識,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燈的黃燈變成了“加速預告燈”。
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於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
疑問二 距離多遠能剎住車不越線?
提前八秒預警 剎車可不越線
據公開的歷史數據顯示,時速哪怕在20公里,離線5米時黃燈亮則100%越線;如果提前8秒預警,或可保證車輛不越線。7組司機按時速80到20公里限速行駛,發現黃燈踩剎車到制動力完全發揮,平均反應時間近1秒,剎車距離結果為:以7組司機按80到20公里限速行駛,距離5米時,全部車輛都會在黃燈亮時越線;距離10米時,只有車速最低的一輛車能停住不越線;距離20米時,車速較低的3輛車可以停住;40米時,車速較低的5輛車能停住;50米時,車速較低的6輛車能停住,但時速80公里的車仍然會越線。
疑問三 減速等黃燈,真的添堵嗎?
不搶黃燈路更通暢
交叉路口出事故較多,多數是闖紅、黃燈。新規施行後,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行為下降66%,有效降低了事故發生率。另外,如果遇到大交通流量,闖黃燈行為會引起車堵在交叉路口中央的情況,更會影響交通,不搶黃燈路會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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