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代理報關

間接代理報關是指報關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託,以報關企業自身(被委託人、代理人)的名義向海關辦理報關業務的行為。[1]報關企業以自己的名義報關,這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可能並沒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關權,因此不可能成為報關人。舉例來說,國內某大學委託某專業外貿公司代理進口實驗設備並報關,在報關時,外貿公司只能以自己的名義來報關就屬於這種情況。[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間接代理報關
  • 對象:報關企業
  • 對應:出口貨物
  • 屬性:海關辦理報關
間接代理報關與直接代理報關
根據代理報關法律行為責任承擔的不同,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作用於被代理人,而在間接代理中,報關企業應當承擔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己報關時所應當承擔的相同的法律責任。
我國報關企業大都採取直接代理形式代理報關,間接代理報關只適用經營快件業務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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