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回購

開放式回購即買斷式回購,是相對於質押式回購的“封閉性”而言的。在開放式回購中,資金融出方在獲得債券之後有權對債券行使處置權,只需要在回購到期時手中持有該債券以支付融資方的回購即可。

開放式回購業務與質押式回購業務的性質是相同的,只是質押式業務是通過網上交易辦理,而開放式回購業務是針對不能在網上交易但又託管在國債登記公司的一些企業債券開辦的一項業務,回購雙方通過紙質的契約在網下進行交易。通過一筆即期債券交易和一筆遠期債券交易來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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