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經濟技術開發區

開封經濟開發區於1992年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1998年又被省政府批准為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是當時全省唯一集經濟開發區與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為一身的省級開發區。

也是2007年經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發布第18號公告,通過國務院審核批准予以保留的省級經濟開發區,符合“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的總體要求。
2010年11月11日,經國務院(國辦函〔2010〕164號)批准,開封經濟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開封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現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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