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長沙警備區(長沙警備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長沙警備區

長沙警備區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長沙警備區,始建於上世紀40年代,隸屬於湖南省軍區,是中共長沙市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兼長沙市政府的兵役機構,同時受湖南省軍區和長沙市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歷任主官,發展成就,

歷史沿革

1949年8月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三八師進駐長沙市,8月9日,以該師為主成立長沙警備司令部。1951年12月長沙警備司令部撤銷,其任務由公安部隊長沙市大隊接替,有關軍事方面工作由湖南軍區獨立第一團兼管。1952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長沙市人民武裝部成立,1954年8月改為長沙市兵役局,1959年6月又恢復為長沙市人民武裝部。1960年12月,長沙市人民武裝部擴編為長沙軍分區。1969年12月改建成長沙警備區。1983年復稱為長沙軍分區。1986年7月成立長沙警備司令部,與長沙軍分區番號並列,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長沙軍分區所轄區、縣(市)級軍事機關,隨地方行政區劃的變動,也進行了多次調整。1990年年底,長沙軍分區轄9個區、縣(市)人民武裝部和左家塘、王家巷干休所等11個團級單位。長沙軍分區是湖南省軍區所轄的師級機構,實行地方黨委和軍事系統雙重領導制度,屬地方黨委的軍事部門,兼地方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主要擔負長沙地區的兵役工作、民兵工作、兵役登記和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平時徵集和戰時兵員動員、高等院校和中學學生的軍事訓練。1986年6月,區、縣(市)人民武裝部改歸地方建制.性質和任務不變,接受同級黨委和人民政府及上級軍事機關雙重領導。
2005年6月30日,長沙警備區喬遷新營院並隆重舉行警備區成立揭牌儀式,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梅克保,省軍區政委李今偉少將、副司令員黃明開少將、國防科技大學政治部副主任馬望星少將等前往祝賀並揭牌。
2017年7月31日和8月1日上午,長沙經開區黨工委書記、長沙縣委書記曾超群分別走訪慰問了長沙警備區和部分駐縣部隊,向他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節日的問候。

歷任主官

2018年
司令員:長沙警備區司令員劉長進
政治委員:長沙市委常委、長沙警備區政委曹友華

發展成就

40年來,長沙市駐軍和軍事機構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全面開展正規化、現代化軍事訓練
從1951年開始,長沙市地方駐軍和軍事機構根據中南軍區年度訓練計畫和總參謀部頒布的《內務條令》、《紀律條令》和《佇列條令》(草案)進行軍事訓練和部隊組織紀律教育。從1964年開始,學習推廣南京軍區郭興福教學法,開展大比武活動,訓練質量全面提高。60年代初國家經濟遇到困難,美國在台灣海峽製造緊張局勢,台灣蔣介石集團妄圖反攻大陸,此時,機關和部隊先後進行緊急戰備及防空襲、反空降訓練,進一步提高部隊官兵戰鬥素質。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由於部隊參加地方“三支”、“兩軍”工作,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嚴重干擾,軍事訓練受到影響。1969年3月蘇聯入侵我國領土珍寶島後,為適應戰備的需要,部隊恢復了打坦克、打飛機、打空降和防原子、防化學、防生物武器的軍事訓練和基礎技術、戰術訓練。同時,還普遍實施實戰條件下的野營拉練訓練,提高部隊適應野戰的能力。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以後,長沙駐軍和軍事機關認真貫徹中央軍委把教育訓練提高到戰略地位、以及軍隊建設指導思想的戰略性轉變等一系列重大決定。從1979年起,在對越自衛還擊戰和全軍訓練形勢推動下,開展訓練改革,實行新老兵分訓並從實戰要求出發,大力抓了套用射擊、山地作戰的訓練;機關和幹部還著重學習研究未來戰爭的作戰特點、防禦戰略方針和作戰指導原則,實施了電化教學與模擬訓練。1987年以後,實施了幹部在職訓練的四年規劃,把理論學習、學術研究與模擬演練結合起來,推動軍事訓練的落實,提高了領導幹部和機關的指揮作戰能力。
部隊的政治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建國初期,針對部隊南下進入城市後出現的一些思想作風問題,進行增強鬥志、反驕防腐的教育,保持了人民軍隊既是戰鬥隊又是工作隊、生產隊的光榮傳統。在50年代初期的抗美援朝戰爭期間,著重抓了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教育,用朝鮮戰場上志願軍戰鬥英雄事跡教育幹部戰士。極大地提高了部隊官兵的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了戰略上藐視敵人,戰術上重視敵人的政治軍事思想。60年代毛主席發出“向雷鋒同志學習”的號召後,部隊普遍開展了學雷鋒活動。這個活動直至今天仍作為部隊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內容。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部隊逐步清除“文化大革命”的影響,進行改革開放教育,保障了部隊沿著鄧小平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前進,部隊各項工作,全面邁上了新台階。
兵民是勝利之本
長沙警備區、軍分區各級領導機關始終把做好民兵、預備役工作放在突出地位上來抓。解放初期,民兵工作的中心任務是配合部隊清匪反霸、保衛土改、維護治安。1952年根據中共中央頒發的《民兵組織條例》,實行了普遍民兵制,健全了民兵工作制度。1955年,我國第一部《兵役法》開始實行,全市開始進行兵役登記,開展預備役訓練,建立預備役制度。
1958年,按中共中央《關於民兵問題的決定》,以民兵組織形式實行全民皆兵,全市民兵組織迅速擴大,民兵師、團、營、連相繼在各單位建立。“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妄圖利用民兵組織作為篡黨奪權的工具,長沙民兵組織經受住了考驗,民兵隊伍始終保持了穩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管武裝和民兵工作的優良傳統得到繼續發揚。從1979年起,根據中共中央指示,恢復地方黨委書記兼任軍分區、區、縣人民武裝部第一政委的制度,加強了地方黨委對民兵工作的領導。
1981年,全市民兵組織普遍實行了調整、改革,縮小民兵組織範圍。簡化民兵組織層次,精簡民兵數量。把民兵制度和預備役制度結合起來,把平時民兵工作同戰時兵員動員工作結合起來,使民兵建設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戰備的需要。長沙解放40年來,民兵在保衛土改、清匪反霸、抗美援朝運動,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及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了骨幹作用。
駐長部隊和軍事機關積極參加地方兩個文明建設,進一步密切軍政、軍民關係。長沙解放初期,部隊派出大批幹部、戰士組織土改工作隊,參加土改工作。1952年派出大批幹部戰士參加荊江分洪和治理南洞庭湖水利工程。五、六十年代,先後派出大批人員參加修建京廣複線、建設韶山灌區(寧鄉縣境內)等大型工程,獲得地方政府和人民民眾高度讚揚。在軍民共建精神文明的活動方面,長沙軍分區領導親自抓工作部署,深入共建單位調查研究,解決問題,促進共建活動持久、深入地開展下去。許多部隊單位被評為軍民共建先進集體。其中長沙工程兵學院獲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軍民共建標兵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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