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機構改革方案

長沙縣機構改革方案,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長沙縣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長沙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總體要求,機構設定,機構特色,其他改革,

總體要求

《方案》要求,深化機構改革,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按照中央和省委統一部署要求,著力改革長沙縣機構設定,最佳化職能配置,創新體制機制,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權責關係,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為大力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和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機構設定

根據《方案》,本輪機構改革後,長沙縣本級共設定黨政機構37個,其中縣委機構9個(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8個)、縣政府工作部門28個。根據部署,長沙縣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機構特色

一、突出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長沙縣本輪機構改革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改革首要任務和核心內容,對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完善了機構職能體系。
在建立健全和最佳化縣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方面,新組建和調整最佳化一批縣委議事協調機構。如:縣監察委員會與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組建縣委審計委員會和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等。
在加強縣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方面,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統籌設定縣委機構,增強黨的領導力,提高政府執行力。如:縣委組織部統一管理縣委編辦,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縣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電影工作;縣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僑務工作等。
二、突出對應中央、省、市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
長沙縣本輪機構改革,嚴格落實中央和省規定動作,按照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的機構職能要基本對應的要求,對標對表,不打折扣,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
在對應中央和省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面,組建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重新組建縣司法局,將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更名為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更名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縣信訪局由縣委工作機構調整為縣政府工作部門,進一步最佳化了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學技術局、縣審計局的部門職責。
三、突出結合縣情、因地制宜設定機構
長沙縣本輪機構改革,在省明確的“規定動作”外,結合長沙縣實際,用好用足省給予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
如: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作為縣委工作機關;組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水務局更名為縣水利局;保留縣行政執法局。
本輪改革後,長沙縣共設定黨政機構37個。其中,縣委機構9個(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8個),縣政府工作部門28個。

其他改革

本輪機構改革範圍廣、層級多、力度大。長沙縣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堅持“一盤棋”思想,強化各層級、各領域改革統籌,在黨政機構改革外,對其他各項改革提出了原則要求,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
在深化縣人大、縣政協機構改革方面,改革後,縣人大常委會設定辦事機構、工作機構2個,縣人大設定專門委員會7個;縣政協設定辦事機構1個,設定專門委員會6個。
在深化群團組織改革方面,將進一步最佳化機構設定、完善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更好適應基層和民眾需要。
在深化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面,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除行政執法機構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在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面,按照中央和省委關於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綜合執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結合長沙縣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際情況,繼續深化改革,鞏固成果,創新完善。
在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面,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縣級部門與鄉鎮(街道)關係,把條的管理和塊的治理協同起來。分步推進鄉鎮(街道)改革。在機構限額內,對鄉鎮(街道)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設定作進一步調整最佳化,整合審批、服務等方面的力量和職能,綜合設定機構。
在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方面,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適時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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