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芙蓉區司法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芙蓉區委員會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芙蓉發[2011]9號),設立長沙市芙蓉區司法局(簡稱區司法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芙蓉區司法局
  • 職責調整:增加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 人員編制:8人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增加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2、負責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普法教育規劃,指導、監督、協調、檢查依法治理工作。
3、負責管理指導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4、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公證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6、負責管理授權範圍內的律師事務所;指導監督管理區人民政府及街道(鄉、園、局)法律顧問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負責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行政財務物資裝備。
9、負責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基層管理科、律師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科、法制宣傳科(加掛芙蓉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人員編制

區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1、區公證處歸口區司法局管理,核定政法專項編制3名。
2、區法律援助中心歸口區司法局管理,核定政法專項編制3名。
3、街道(鄉)司法所屬區司法局派出機構,核定政法專項編制18名。

現任領導

局長:芮岸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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