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路街道(吉林省吉林市下轄街道)

長春路街道(吉林省吉林市下轄街道)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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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路街道因轄區內的長春路而得名。於1955年設定,1968年成立長春路街革命委員會,1980年8月改為長春路街道辦事處。面積7.6平方千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長春路街道
  • 行政區類別:街道
  • 所屬地區: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
  • 下轄地區繁榮社區、電力學院社區、長春路社區西安社區
  • 政府駐地:長春路155號
  • 電話區號:0432
  • 郵政區碼:132011
  • 地理位置: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
  • 面積:7.6平方千米
  • 人口:36971人(2010年) 
  • 氣候條件:中溫帶濕潤氣候區
  • 火車站吉林站
  • 車牌代碼:吉B
  • 行政代碼:220204008
  • 身份證前六位:220204
概況,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地圖信息,

概況

郵編:132011
人口36971人(2010年)。辦事處駐長春路155號。轄4個社區:繁榮社區、電力學院社區、長春路社區、西安社區。

領導分工

書記:盧淑梅負責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
主任:翟敬忠 負責辦事處全面工作。
副書記:付琨 分管街道黨務、信訪、綜治、司法、工會、婦聯、團委、維穩等工作。
副主任:關 翎分管街道計生、勞動保障等工作
副主任:姜偉 分管民政、城管衛生、市場管理等工作。
武裝部長:劉忠輝 分管經濟、統計、財政等工作。

主要職責

1、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做好轄區內地區性、社會性、民眾性工作。
2、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發展街道經濟,為街道經濟組織提供各種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經濟發展。
3、負責街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城市建設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街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照有關規定管理出租屋和外來人口管理,司法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5、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民兵預備役、人民防空、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負責街轄區社區建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事業。
6、負責計畫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管理、僑務等項工作。
7、指導和幫助社區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民眾自治組織作用,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以人為本,強化管理,改善生活和投資環境。
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救災工作。
9、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民眾來信來訪事項。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船營區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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