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長春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成立於1981年6月18日,如從其前身1954年的吉林省暨長春對外文化協會算起,至今已有近50年的歷史,期間建立了中朝友好協會、中蘇友好協會等。長春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是全市性對外民間交往的人民團體,從成立至今,始終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關心和大力支持,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對長春市的對外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產生了積極的作用。1994年,市對外友協召開了第一屆理事會。2005年,市對外友協召開了第三屆理事會。現任會長崔傑,現有理事16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 性質:人民團體
  • 成立時間:1981年
  • 現任會長:崔傑
工作職責,分管機關,分管領導,

工作職責

根據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章程,結合市友協實際工作任務,市友協工作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我國外交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組織開展同世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團體和各界人士的民間對外交往工作,以增進了解、發展友誼。
二.協調本市民間對外交往活動,提出制定民間對外交往計畫。
三.充分利用民間對外交往渠道,圍繞經濟建設,配合有關單位或部門開展對外經濟、科技合作與人才的交流,為長春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四.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間文化藝術團體,舉辦文化講座、演出和民間文化展覽。
五.邀請和接待國外友好城市、友好聯繫城市、友好團體和友好人士的來訪,以及做好國家友協、省友協安排的重要團組的來訪工作。
六.負責組派我市民間友好代表團出訪工作,組織參加友好城市國際組織或對口友城舉辦的多邊國際性會議等。
七.協調本市與國外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承擔締結友好城市報批工作的申報以及與省友協、國家友協的協調工作。
八.調查研究各國對華友好組織、友好人士以及同我會有聯繫的其他組織和人士的基本情況和動態,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授予的"長春市榮譽市民"的建檔備案工作。

分管機關

長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分管領導

徐懷武(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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