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二)制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分。(三)綜合監督管理、協調、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四)督促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寧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質:監督管理局
  • 地區:長寧區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機構職能,部門領導,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二)制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分。(三)綜合監督管理、協調、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四)督促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度。(五)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監督檢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實施行政執法。(六)負責全區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綜合管理本區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通報全區安全生產事故情況。(七)參與全區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審查以及竣工驗收。 (八)組織開展本區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負責本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的監督管理工作。(九)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證的審批許可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備案。(十)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的監督檢查、備案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十一)負責本區從事安全生產評介、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十二)負責本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十三)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訴訟和舉行聽證等具體行政執法事務。(十四)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領導

職 務
姓名
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胡崗
全面負責安監局各項工作。
副局長
陶成
副局長,分管監察科、職業健康科。
副局長
徐懿敏
副局長,分管管理科,協助主要領導管理辦公室。
調研員
彭愛民
調研員

內設機構

上海市長寧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監察科、管理科、職業健康科。
各內設機構的主要職責為: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及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後勤保障、財務工作;負責主要會議的報告以及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對局黨組、行政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進行督辦;負責局機關幹部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思想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及政風監督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計畫的制定;組織區人大書面意見和區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監察科
負責受理組織本區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舉報、信訪工作,及時調查處理; 監督檢查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組織協調開展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檢查;對從事安全生產的評價、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簽約單位安全乾部、街道(鎮)安全生產監督人員依法進行安全監察;組織推進本區小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參與全區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
(三)管理科
組織開展本區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指導協調本區生產安全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本區危險化學品有關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危化行業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本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檢查本區各安全生產責任書籤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承辦本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簽約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工作。
(四)職業健康科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情況;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安全健康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的備案管理;依法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除急性工業中毒外)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協調衛生部門加強信息溝通,配合做好職業病診斷、鑑定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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