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羽正

鐘羽正

鐘羽正,明(約公元一五六一年至一六三六年前後)字叔濂,益都人,約生於明世宗嘉靖四十年,卒於穆宗崇禎中,年約七十餘歲。萬曆八年(公元一五八o年)進士,除滑縣令。時年甫弱冠,多惠政。累官工部尚書,會群奄用事,遂自劾歸。旋奪官。崇禎初,復官,久之卒。羽正詩多感激時事之作,有《崇雅堂集》十五卷,《四庫總目》行於世。

基本介紹

  • 本名:鐘羽正
  • 字號:字叔濂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益都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人物生平,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鐘羽正(1554~1637),字淑濂,號龍淵,明末大臣,益都(今青州)鐘家莊人。自幼勤奮好學,1580年(萬曆八年),進士及第。官至工部尚書。
鐘羽正26歲出任滑縣知縣;此縣“素稱繁劇”。鐘羽正廣到任,即著手處理積案,“斷決如流、三日而畢”。鐘羽正接著又清丈農田,整頓賦稅。魏南有600餘頃農田經常被淹而賦稅照收,鐘羽正親臨現場查清上報,請求免稅、獲免十分之七。當時全國勘實田畝,地方官多以增地為功。滑縣多丈出土地100餘頃,但鐘羽正卻不以此請功邀賞,而是用多出土地稅額來抵補荒年所欠賦稅。兩河地區有一疑案,牽累甚重,十年不決。兩河官員呈請轉託羽正處理,審訊時觀者如堵,他談笑摘發,不多時就結案,眾皆貼服。
他的才華受到朝廷的重視,奉調進京,升禮科給事中。當時,萬曆皇帝長期不理朝政,對大臣奏章,有的置而不覽,有的覽而不用。且不聽公議,對有罪的內監張鯨,赦免留用。他便上疏:“朝講不宜輟,張鯨不宜赦”,力陳皇帝按時臨朝聽政的重要,建議皇帝“先出視朝,次出聽講,章奏留中者,次第發出。斥逐張鯨,以明元惡之罰”。
在擔任工科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時,他不畏權勢,嚴懲貪官。兵部左侍郎許守謙撫宜府;受賄,被他劾去。侵盜軍資的副總兵張充實等人,亦被他劾罷。他視察上谷時,有貲郎隱屯糧、侵軍餉,懼怕羽正,便托人送禮,他查實罪行後,立即嚴懲。
回京後,任吏科都給事中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寺少卿楊四知、洪聲遠玩忽職守,都受到他的禪劾。他還奏請嚴禁內外大臣互饋贈禮物。他說,為臣的罪過莫大於貪,假如使內臣貪而外臣不應,外臣貪而,內臣不受,則會互相顧畏,不敢放肆。如今內以外為府藏,外以內為窟穴,交通賂遺,比周為奸,要想使吏治清明,社會安定,是不可能的。皇帝認為他的話很有道理,便敕命閣部大臣,一切公事均在朝房計議,不準在私人宅邸接待賓客。又命外官不得與京官私通,有事照章辦理,辦完即日出城,不得擅自逗留。
吏部推薦孟一脈為應天府丞,蔡時鼎為江西提學,此二人因常進諫,引起皇帝不滿,不被任用。他便向皇帝進言:陛下不用一脈、時鼎,則會使人們認為敢於爭諫之臣,不止因言辭不合帝意而一時見斥,而且再無進取之路。這樣會“銷忠直之氣,結諫爭之舌”,對國家不利。結果鐘羽正因此獲忤旨罪受降俸處分。

史籍記載

鐘羽正,字叔濂,益都人。萬曆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甫弱冠,多惠政,征授禮科給事中。疏言朝講不宜輟,張鯨不宜赦,不報。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哈剌慎老把都諸部挾增市賞二十七萬有奇,羽正建議裁之。與參政王象乾讋以利害,莫敢動。兵部左侍郎許守謙先撫宣府,以賄聞,羽正劾去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充實等,而悉置諸侵盜軍資者於理。
還為吏科都給事中。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職,四知、聲遠坐貶謫。時當朝覲,請禁饋遺,言:“臣罪莫大於貪。然使內臣貪而外臣不應,外臣貪而內臣不援,則尚相顧畏莫敢肆。今內以外為府藏,外以內為窟穴,交通賂遺,比周為奸,欲仕路清、世運泰,不可得也。”帝善其言,敕所司禁之。且命閣部大臣公事議於朝房,毋私邸接賓客。吏部推孟一脈應天府丞,蔡時鼎江西提學,副以呂興周、馬猶龍。帝惡一脈、時鼎嘗建言,皆用副者。羽正率同列上言:“陛下不用一脈、時鼎,中外謂建白之臣,不惟一時見斥,而且復進無階,銷忠直之氣,結諫諍之舌,非國家福。”疏入,忤旨,奪俸有差。
二十年正月,偕同官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閣豫教。帝怒,謫獻可官。羽正以己實主議,請與同謫,竟斥為民。杜門讀書,士大夫往來其地,率辭不見。林居幾三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未至,進本寺卿。
天啟二年,吏部將用為左副都御史,羽正辭曰:“馮公從吾僉院已久,吾後入先之,是長競也。西台何地,可以是風有位乎?”乃受僉都御史而讓從吾為副。甫入署,即言:“方從哲進藥議謚,封后移宮,無謀鮮斷,似佞似欺,宜免其官秩,使為法受過。沈紘結內援,招權賄,宜遄決其去。”群小多不悅。熊廷弼王化貞之獄,眾議紛呶。羽正言:“向者開原、鐵嶺之罪不明,致失遼陽;遼陽之罪不明,致失廣寧。朝廷疆土,堪幾番敗壞!”由是二人皆坐大辟。會朱童蒙以講學擊鄒元標及從吾,羽正言書院之設,實為京師首善勸,不當議禁,因自劾乞休。頃之,代從吾為左副都御史,俄改戶部右侍郎,督倉場。
第二年春,拜工部尚書。故事,奄人冬衣隔歲一給。是夏六月,群奄千餘人請預給,蜂擁入署,碎公座,毆掾吏,肆罵而去。蓋忌羽正者嗾奄使發難也。羽正疏聞,因求罷。詔司禮太監杖謫群奄,而諭羽正出視事。羽正求去益堅,因言:“今帑藏殫虛,九邊壯士日夜荷戈寢甲,弗獲一飽;慶陵工卒負重乘高,暴炎風赤日中,求佣錢不得;而獨內官請乞,朝至夕從。此輩聞之,其誰不含憤?臣奉職不稱,義當罷黜。”復三疏自引歸。
逾年,逆黨霍維華追理三案,言羽正委身門戶,遂削奪。崇禎初,復官。久之,卒。贈太子太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