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惠民(貴州省大方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鐘惠民,貴州省大方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2017年在退休之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介紹,人物履歷,違紀事件,

人物介紹

鐘惠民,貴州省大方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2017年在退休之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他的主要問題在於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組織公款旅遊、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

人物履歷

2009年9月,鐘惠民兼任大方縣鐵路高速公路機場建設指揮部指揮長。

違紀事件

2013年9月25日,鐘惠民主持召開指揮長會議,決定利用國慶假期,組織指揮部全體徵地拆遷工作人員沿杭瑞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進行參觀考察。參觀考察人員,除指揮部幹部職工外,居然還有部分家屬;參觀考察地點,安徽黃山、南京中山陵、杭州西湖、上海東方明珠塔,全是景點;參觀考察費用,食宿費、包車費、機票費總計13.75萬元,後又兩次召開會議,發放考察補助9.3萬元。此次參觀考察共花費公款23萬餘元,相關費用全部在高速公路項目中報銷。
2013年7月,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露營,採購物資及文工隊演出生活花費公款5138.9元,經鐘惠民簽字予以報銷;2014年6月,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到六圭河露營,花費公款5037.1元,經鐘惠民簽字予以報銷;2015年5月,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露營,花費公款6689.5元,其中包括麻將機租賃費1000元,經鐘惠民簽字予以報銷。
經查實,從2013年7月到2015年6月期間,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先後11次在大方縣境內的六圭河、雨沖等地以“拓展訓練”為名,進行露營、遊玩等活動,總計花費公款6.3萬餘元。
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貴州省、畢節市相繼出台了細化規定,明文要求不能違規發放津補貼。然而鐘惠民繼續以工作獎勵性補貼、慰問金、維護拆遷補助、炮損處理資金、中秋節生活補助等種種名義,分31次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總計66.8萬餘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