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鳳村

錦鳳村地處福建省永春縣湖洋鎮鎮中心,全村共有耕地面積850畝,山地一萬畝,805戶,人口總數2784人,分為三個自然村落,15個村民小組。村黨支部共有黨員94人,其中正式黨員91人,預備黨員3人。村連續六年被縣委、鎮黨委評為“先進黨支部”,2004年成為全縣首批寬裕型小康村。2005年先後榮獲“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居)”、“省級民主法治示範村”,有力地促進了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推進了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進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錦鳳村
  • 行政區類別:福建省永春縣湖洋鎮鎮
  • 人口:2784人
  • 耕地面積:850畝
錦鳳村發展,矛盾糾紛調解,

錦鳳村發展

“兩委”成員通過開展學法用法活動,想問題辦事情都以法律為依據,逐步實現從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轉變,大的依照法律法規,小的依照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負擔減輕了;徵用土地嚴格審批手續和落實土地補償款,村民沒有意見了。特別是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問題讓村民直接參與民主管理,法制化管理程度明顯提高,村委會沒有因在處理村務工作中引發告狀和集體上訪事件。幹群關係不斷融洽,逐步營造出安居樂業的氛圍,增強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矛盾糾紛調解

加大矛盾糾紛調解力度。按照“著眼大局、夯實基礎、突出重點”的原則,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切實做到“三個到位”。一是調解組織建設到位。大力加強了對村、組、糾紛信息員三級調解網路建設,配齊配強了村調委會和村小組糾紛信息員,使“第一道防線”在組織上得到保證。目前,全村共建立村級調委會1個、調解小組1 5個,人民調解員達23名。二是糾紛排查和調處到位。結合依法治村,村調委會積極發揮作用,及時依法調處各類糾紛,多做村民的說服教育工作,消除矛盾和隱患,防止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在村民糾紛中,調委會改變過去“有訴才理、不訴不理”的做法,及時發現苗頭、提早介入,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嚴格按有關法規和村規民約辦事,並把調解結果公開,從而規範了依法辦事和依法管理程式。三是調解員、信息員的作用發揮到位。使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調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體上訪。多年來、該村山林水利、宅基地、婚姻等問題比較突出,我們堅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則,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落實專人負責排查和調解,使一起起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三年來,全村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55起,調處成功52起,避免了4起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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