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旗哥

錦旗哥

無錫市新區幾個主幹道的路口,常常可以看見一位胖乎乎的小伙子。他戴個眼鏡、背個雙肩包,樣子看起來很斯文。來到路口後,小伙子就會從雙肩包里掏摸出一幅大紅的錦旗,站在大馬路上。錦旗上寫著“不為人民服務”,落款是“周力敬贈”。因此這位名叫“周力”小伙子被大家稱之為“錦旗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錦旗哥
  • 國籍:中國
  • 事跡:加班不給錢 打了14場官司
  • 原名:周力
  • 網名:ge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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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錦旗哥

事由

2010年11月下旬,在江蘇無錫市新區幾個主幹道的路口,常常可以看見一位胖乎乎的小伙子。他戴個鏡眼、背個雙肩包,樣子看起來很斯文。來到路口後,小伙子就會從雙肩包里掏摸出一幅大紅的錦旗,站在大馬路上。最近的一次,他站在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門前。“喲呵,這小伙子不錯,是不是勞動監察大隊做啥好事,小伙子來給送錦旗答謝了?”遠遠望去路人紛紛猜想。可走近仔細一看,卻發現錦旗上寫著“不為人民服務”,落款是“周力敬贈”。為人民服務是好事,這“不為人民服務”錦旗又是演的哪一出?由此熱辣出爐的網路紅人“錦旗哥”。
錦旗哥近照錦旗哥近照
“錦旗哥”從原公司離職後,在兩年內向無錫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實名舉報,兩年多時間已經打了14場官司,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2006年12月,“錦旗哥”與無錫某知名企業簽訂了勞動契約,勞動契約規定:公司該職位(軟體工程師)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和綜合計算時間工作制的員工平均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受此限。
“錦旗哥”說,“我當時以為‘不定時工作制’就是不受8小時工作的時間限制,還以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契約簽完了他就和公司主管提出在家上班由自己決定工作時間,結果要求遭到了拒絕。周力只好每天八點半準時上班,而且幾乎每隔幾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而且沒有加班費。
2008年7月初,“錦旗哥”憤然離職,並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實名舉報,要求補償加班費。離職到現在兩年多時間,“錦旗哥”已和老東家打了至少14場官司了,可是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

圍觀

網友驚呼給力
在中文百科的詞語釋義里,“錦旗”是指“用彩色綢緞製成的旗子,授給競賽或生產勞動中的優勝者,或者送錦旗給團體或個人,表示敬意、謝意等等”,可讓人大跌眼鏡的是,網路紅人“錦旗哥”送的錦旗,卻反其道而行之,由此引來關注。
錦旗哥錦旗哥
“錦旗哥”的事跡,被網友發上了無錫著名的網路論壇《東林書院》,引來眾多網友關注。熱門網發現從最近的網路記錄來看,最近的一個帖子是ID“19114718”於11月22日下午3點多發的,帖子標題是《爆料:今天看到傳說中的周力了!》,帖子稱“之前一直狀告新區某公司的周力,剛剛貌似在新區長江一號十字路口手拿錦旗在站街,內容似乎是什麼不為人民服務,小子挺帥!”
這帖子一發出來,很快引來眾多知情或不知情網友的跟帖,多名網友在回帖中認為這個“錦旗哥”是個“牛人”、“做法很給力”。圍觀網友“驚喜”地發現,這個“錦旗哥”,原來是《東林書院》的知名人物,網名是“geti”。“geti”也很大方地回帖承認那個胖乎乎的小伙子就是他本人周力。很給面子的是,周力還在帖子的16樓回帖說:“有人經過叫我名字,我卻不認識他,還有開車的經過,在副駕駛座上鼓掌給我鼓勵的,謝謝大家”

調查

多些“錦旗哥”執法才能進步
調查發現,其實這位給力的“錦旗哥”已經多次在《東林書院》上就這個勞動糾紛發帖了,以至於他的網名“geti”也成了名人。所以昨天他拿著錦旗的照片一出現在網上,就有網友回帖指責“錦旗哥”純屬偏執型人格,已經是一種病態的表現。
對此“錦旗哥”周力表示自己很淡定。在他看來,訴訟帶來的社會意義,遠比拿到補償的工資有意義。“錦旗哥”的觀點也贏得了一些網友的贊同,網友“距離¥產生愛”回帖說:“人家有病?你們這樣的理解就是病人意識,社會需要這樣的牛人啊!”
“我覺得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應該能夠容忍“錦旗哥”的存在。多些“錦旗哥”,相信執法部門的執法一定會進步,變得更加嚴謹客觀。侵害公民利益的行為也一定會更少。”網友“wsxwx”總結說。

涉訴

緣起加班不給錢 打了14場官司
“錦旗哥”為啥要狀告新區某公司,又怎么與勞動部門產生了糾紛?昨日下午“錦旗哥”周力告訴記者這都是“不定時工作制”惹的禍。
“周力今年三十有五,湖北洪湖人。據其說,早年他在美國留學,回國後到無錫新區一家全球知名的企業做軟體工程師。2006年12月,這家公司與周力簽訂了勞動契約,勞動契約規定:公司該職位(軟體工程師)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和綜合計算時間工作制的員工平均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受此限。
“我當時以為‘不定時工作制’就是不受8小時工作的時間限制,還以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周力說,契約簽完了他就和公司主管提出在家上班由自己決定工作時間,結果要求遭到了拒絕。周力只好每天八點半準時上班,而且幾乎每隔幾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而且沒有加班費。2008年7月初,周力憤然離職,並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實名舉報,要求補償加班費。離職到現在兩年多時間,周力說自己已和老東家打了至少14場官司了,可是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
勞動部門不給力
“錦旗哥”認為,官司不給力的原因是主管部門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做法不給力。周力說,他查閱很多資料發現不定時工作制是有前置要求的,該制度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工時制度。按照規定,軟體工程師一職,並不應屬於不定時工作制的範圍內,如若有需要,必須要和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周力查詢發現,老東家僅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間獲得了不定時工作制的審批,也就是說,當初他在老東家工作的時候,老東家並沒有獲得勞動部門的審批。“沒審批就是違法了,違法了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就應該查處,更何況自己已經舉報了。”“錦旗哥”由此認為勞動部門做法不給力,又向勞動部門提起多次訴訟,無奈這招效果似乎也不好使。
勞動部門不給力,“錦旗哥”周力只好自己給力,於是這才策劃了給勞動部門送“不為人民服務”錦旗的稀奇事。“走勞動保障途徑、走司法途徑,正規的辦法,能想到的都已經用過了。”今年9月份,周力開始著手準備製作錦旗。
錦旗哥錦旗哥
錦旗上寫什麼?周力心想:“不能寫得太直白,也不能寫得太‘溫柔’。一定要簡短,而且能夠說出核心意義。”於是一面“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出爐了,網路也由此誕生了一位“錦旗哥”。

回應

勞動部門:這個基本上很難
“周力這樣的行為對我們已經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無錫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黃大隊長昨日告訴記者。據其稱,勞動部門對於勞動糾紛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來的公司的糾紛已經超過了這一期限,已經不在受理範圍之內。之前新區勞動部門就此事和雙方進行過協商,公司一開始同意補償周力的一些損失,可周力本人卻不同意,堅持要走法律途徑。
“現在,我們再提出協商,不光是周力本人,他老東家也不同意補償了。”黃大隊長介紹說,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周力想通過協商解決此事,已經不太可能,而且從勞動的相關法律法規來看,想要從勞動部門解決此事,也已經很難。
“錦旗哥”認為,官司不給力的原因是主管部門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做法不給力。按照規定,軟體工程師一職,並不應屬於不定時工作制的範圍內,如若有需要,必須要和勞動部門提出申請。公司沒審批應該就是違法了,違法了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就應該查處,更何況自己已經舉報了。”“錦旗哥”由此認為勞動部門做法不給力,又向勞動部門提起多次訴訟。
對此,錫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某領導回應,勞動部門對於勞動糾紛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來的公司的糾紛已經超過了這一期限,已經不在受理範圍之內。
實際上,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熱門網看了下對於上述案件來說,如果“錦旗哥”從2008年7月離職後便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在規定時限內,如果勞動監察部門未依法查處,那顯然就是執法不力了。
從法律上來看,所謂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勞動者因生產條件或工作的特殊性,在一段時間內必須進行連續生產或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時間的限制,不進行固定計算工作日而無定時工作,採用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的一種特殊工時制度。根據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一是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二是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三是企業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員、值班駕駛員等;四是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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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需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即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因此,在“錦旗哥”案件中,首先要判斷其所在公司所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是否已經過審批,其次還要看其具體工作是否屬於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在雙方簽署的勞動契約中,雖然約定“不定時工作制”,但根據現行規定,該工時制度應經過審批才能執行。因此,如果未經審批,顯然該約定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如果真如“錦旗哥”所述,其每天“準時八點半上班”,且經常加班,那么公司顯然是不能以契約中約定的“不定時工作制”為由拒付加班費的。況且,從現實來看,如果約定於事實不符,也應以實際發生的事實為準作為判斷責任的承擔。
對於“錦旗哥”的行為,有人為之同情和理解,也有人對其上述行為不予認可,更有人認為法治社會下,我們需要更多的“錦旗哥”才給力。但是,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為討要加班費,向勞動行政執法部門舉報得不到解決,打了十幾場官司也沒有結果,在大力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如何體現讓老百姓“體面勞動、尊嚴生活”?行政執法部門、法務部門是否需要自省?對照“法治中國”這個巨大的時代題目,這樣的“小案件”久拖不決而帶給當事人的煩惱和無奈,恐怕也還是顯得多少有些不和諧吧。

熱議

送錦旗是民意對政府的考驗
錦旗哥給勞動部門送的這面錦旗,雖然不是給習慣於別人給自己“錦上添花”的政府部門送來“敬意和謝意”,而是送來了一盆帶剌的仙人掌。然而,這面錦旗卻是作為公民的周力,對勞動保障部門真正的民意表達,儘管這個“民意”,在某些人看來只是周力個人最多也只是包括在網上支持周力的部分“網民”之“意”,但它卻確實屬於“民意”,而且是公民真實意思的表達。我們常說,政府要尊重民意,被尊重的當然不能只是送“為人民服務”錦旗之類讚揚政府或官員的民意,更不是無原則順從官意的“民意”,而是應當尊重帶剌的民意,甚至反對官意的民意;既要尊重眾多人共同的民意,也要尊重個體公民表達的民意,這才是真正尊重民意的體現。從這個角度而言,“錦旗哥”送來的這面錦旗,確實是民意對政府的一次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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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無錫的勞動保障部門,能像歡迎送來“為人民服務”之類錦旗一樣,欣然接受並且歡迎“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如此,才能體現政府的胸懷,體現政府對民意的尊重,體現知恥而後勇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決心。
人民網:“錦旗哥”送的不是“錦旗”是良藥
時勢造英雄,網路成就“哥”。這是一個“哥們”輩出的時代,各種“哥”的傳說在江湖風生水起,致使出現了“不要迷戀哥,哥只是個傳說”的豪言和忠告。這不,近日又火了一個叫周力的小伙子,因給政府部門送“不為人民服務”錦旗的“做法很給力”,網友稱之為“錦旗哥”。好一個“錦旗哥”,好一句“不為人民服務”,行為之奇特,舉動之膽大,做法之雷人,少之又少!卻讓我們不得不為他的勇氣折服。
一般來說,錦旗是為了表達“敬意和謝意”,用彩色綢緞製成的旗子,授給競賽或生產勞動中的優勝者,或者送給團體或個人,所寫的內容往往包含深情,譬如“為人民服務”之類。送錦旗的人情感發自內心,接錦旗的人高興也溢於言表,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可是如果收到“不為人民服務”這樣的旗幟,單位和領導會是怎樣的感受呢?他們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態度是可想而知的。周力的舉止看似有些“出格”了,筆者倒覺得這面“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送得好:
這面“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送得好,“送”了一個解決方法。“上網不如上訪”,現在的領導最怕網路的力量。周力手持錦旗立於鬧市,將公力救濟的不給力之處充分“示眾”,再通過網路的炒作,此舉得到了民意支持,同時也給勞動部門施壓,敦促他們更積極妥善解決此事。正如無錫新區勞保監察大隊坦言,“周力的行為對我們造成很大影響。”看來,“錦旗哥”的行為藝術取得了預期效果,不但讓自己成為“網路紅人”,也有可能討回公道,還給政府部門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這面“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送得好,“送”了一劑作風良藥。“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雖然周力在主幹道路口和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門前展示“不為人民服務”錦旗的做法有點“損”,但是不採取這種過激行為,兩年多來事情就是得不到解決。從中看出了機關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看到了“民眾跑來跑去,領導批來批去,部門轉來轉去,開會議來議去,最後問題是哪裡來哪裡去”的無奈。這給我們執政者提了醒,必將有利於改進作風,“為人民服務”。
這面“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送得好,“送”了一面監督鏡子。“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句話說的是個別的官員,而“不為人民服務”的這面旗幟卻在批判一個部門,批判我們的政府。當然“不為人民服務”的評價,斷然不是某一個人可以輕易下的,但是它是一面鏡子,照出了社會的現實。我們經常搞作風整頓、行風評議,在評選最差部門時,又有多少來自基層的民眾參與進來了?又有幾個人敢說我們的政府部門“不為人民服務”啦?現在有人主動送“錦旗”,不是最好的監督嗎?換句話說,如果這“不為人民服務”的評價是真實可信的,當地的勞動部門的相關官員是不是會“下課”呢?
魯中網:“錦旗哥”給力是對懶政的無力討伐
從表面上看,“錦旗哥”在維護自身權益上表現得很給力,史無前例地製造出雷人的廣告效應,似乎達到了讓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騎虎難下的目的,其實不然,現實的骨感永遠也難以填充“錦旗哥”理想的豐滿。
因為,對於“錦旗哥”的心理預期,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已經明確表示,“勞動部門對於勞動糾紛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來的公司的糾紛已經超過了這一期限,已經不在受理範圍之內。”
當然,對於法律層面的規定我們理應遵循,畢竟法律不可能因為某一人某一案而做出靈活調整,可是“錦旗哥”從2008年7月實名舉報算起,雖然在這個期間打了14場官司,但事情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儘管,我們不能排除在這個過程當中,“錦旗哥”和用人單位會發生不同的意見分歧,所以才導致一個並不複雜的勞動糾紛變得撲朔迷離。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勞動監察部門發揮作用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不應該只是在計算案件受理時效上花力氣,而不在辦案上下功夫,要知道,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糾紛就如同一個化膿的創口,永遠都不可能自行癒合,只有可能越爛越大。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筆者以為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表現出來的態度斷不可取,因為在關注民生問題上只有責無旁貸可言,沒有無能為力可講,既然肩負了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解憂的責任,那么就應該落實“首問負責制”,甚至建立起跟蹤問責的工作機制,直到把民眾的困難和問題圓滿解決為止。
也許這個要求在落實上會存在一定的難度,但是如果在解決困難和問題的時候,政府主管部門長期不給力的話,那么,民眾個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又靠誰來維護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因此,筆者覺得“錦旗哥”表現出來的給力,恰恰是一種維權無奈下的乏力行為,不過是一道外強中乾的偽命題罷了。
武漢晨報:給力的錦旗哥照出公力救濟之恥
小伙周力狀告江蘇無錫“老東家”不支付加班費,並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實名舉報。但勞保部門稱,從現行法規看,此事很難解決。周力認為勞動部門不給力,為他們送上了一幅“不為人民服務”錦旗。
兩年前接到舉報後無動於衷,現在又以過了受理期限為藉口,勞動部門的說法顯然不能服眾。如果公司一直以信息不對等的“不定時工作制”來侵害員工合法權益,那不管是兩年前還是現在,勞動部門都應堅決叫停,而不是在受到輿論壓力後,才想起兩方討好,企圖私了,這不是職能部門應有的工作態度。只要他們還保持著基本的權力恥辱感,相信對著這幅錦旗,都會一陣陣臉紅。
當地論壇上,不少網友力挺“錦旗哥”。但讓人寒心的是,也有人指責“錦旗哥”屬偏執型人格,認為這是一種病態的表現。猶記得當年浙大學生雷闖,為驗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B肝“解禁”是否奏效,較真地提出了辦理健康證的申請,並拿到第一張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此舉就算不能將社會歧視全面剔除,至少有利於B肝檢測從體檢表上刪除。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社會進步就是從這一個個身邊看似不起眼的行動著的公民英雄身上開始的。就算你還在冷眼袖手,也請不要輕易將那些行動著並將最終為你帶來切實利益的維權訴訟者們,視為病態偏執狂。這種帶有公益性的訴訟帶來的社會意義,遠遠超越那一點加班費補償。
民意在為之鼓掌,輿論大呼給力,但私力救濟之盛恰恰映照出公力救濟之失。某種意義上,給力的“錦旗哥”照出公力救濟之恥,相關部門應該行動了。

報導

無錫新區某公司工作的周力狀告公司不支付加班費,他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實名舉報,要求補償加班費,兩年多時間裡,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為此,周力給勞動部門送上一幅“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11月24日《現代快報》)
新聞報導新聞報導
錦旗哥周力此舉無疑又給當政者敲響了一次警鐘,一般來說錦旗是為了表達“敬意和謝意”,而“不為人民服務”的這面旗幟,卻生生如一盆帶刺的仙人掌,雖然表達的民意,卻如同一根刺一樣的插入了相關部門的咽喉。古語有話: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句話說的是個別的官員,而這面旗幟卻在批判一個部門,批判我們的政府,不知道當局者看到會是怎么樣的一種想法。
對周力表達民意的這種行為,我個人認為也是溝通渠道不夠順暢的一種表現。如果他反映的情況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哪怕達不到他的要求,也應該有相關部門出來予以解釋。體察民意、與民溝通,不應該只體現在口頭上,體現在檔案中,而更應該體現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尊重民意並不是要我們完全的順從民意,誠然,不是每一位公民都懂我們國家的法律,不是每一位百姓都能理解我們相關部門所做的規定,可是百姓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渠道進行表達自己的意願,我想,周力、王力、李力這樣的人物會不斷的出現,而這類事件的發生也不再是偶然。
作為當政者,應該有接納民意的胸襟,應該要有“為人民服務”的信念。但願無錫的勞動保障部門能夠像接受“為人民服務”的錦旗一樣笑納這面特殊的錦旗,但願相關部門能以此為鞭策,早日讓錦旗重現它應有的含義! 新華網2010年11月26日最新報導
11月24日快報報導《無錫出了個“錦旗哥”》後,周力成為網路熱議的焦點。雖然有不少網民認為周力的這種做法欠妥,但支持他的網民還是占到了絕大部分。昨天,無錫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以及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相關負責人找到了記者,向記者詳細敘述了“錦旗哥”周力事件的前因後果。
勞動部門說法希望雙方繼續協商
無錫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黃大隊長提供了一份周力事件的相關情況匯報:周力2006年12月5日與通用醫療公司簽訂勞動契約,月薪1萬餘元人民幣。工作期間,因單位認為周力提供虛假學歷,2008年7月10日,周力主動辭職。
辭職後,周力先後向無錫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並數次向南長區人民法院、開發區人民法院以及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通用醫療公司,訴求長達二十多條。今年9月28日,新區企管局、開發區法院、工會、法制辦、司法局、信訪局和勞動局等相關部門召開了協調會,但因周力要求的賠償費用太高未果。目前大隊仍在做雙方的工作,爭取協商處理。
對於錦旗事件,黃大隊長承認對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造成嚴重影響,但他們依然會努力協調,力爭將問題圓滿解決。
不認為他無理取鬧
“並不是我們不受理周力的投訴,而是根據法律規定,沒辦法受理。”無錫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陳支隊長告訴記者,周力找勞動監察部門之前,已經向有關部門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作為行政機關的勞動監察部門就無權介入了。
“雖然不能受理周力的投訴,但我們支隊卻按照有人舉報的方式,將通用公司徹查了一遍,然後將調查材料複印給了周力,也許他對我們的工作表示滿意吧,自去年年底後,他就沒來找過我們。”陳支隊長介紹說。
對於周力送的錦旗,陳支隊長表示:“從來沒有認為周力是在無理取鬧,目前無錫的法制環境是能夠容忍周力這種人存在的。雖然說並不完全認同周力的做法,但還是希望周力能夠在法律的框架下,合理反映訴求”。
哥回應:我會繼續打官司
無錫市律師協會理事、勞動與社會保障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宋毅律師認為周力的維權意識很好,但這種維權方式並不值得推薦,且效果如何也很難說。
昨日記者將勞動局的觀點轉達給周力,他認為勞動部門給出的說法和實際情況不盡相符。周力表示,接下來他還會繼續打官司。
僱主最新回應
因給政府送“不為人民服務”錦旗爆紅網路的“錦旗哥”周力近來引發社會關注,其前僱主無錫通用電氣公司今日正式就此事回應,確認周力在任職時提供虛假學位,違背了公司誠信準則,被發現系主動離職,並未受任何脅迫。 通用電氣醫療大中華區企業傳播總監李可佳今日對記者表示,周力在07年底員工評定時,教育背景填寫的是中國科技大學碩士和美國Rochester大學博士,而公司在08年審核中發現,周力並沒有相應學位證明,事實確認後,周力主動提出了辭職。
李可佳強調,通用在企業誠信政策中明確要求員工保持正直誠信的品質,提供虛假教育背景嚴重違背了公司要求的誠信準則。根據公司掌握的證據,經美國、中國兩地公證,表明其提供虛假學位信息的事實不容置疑。
據了解,周力離職後,遂向無錫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了申訴,聲稱自己被迫辭職並要求恢復工作。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於2009年3月做出裁定,未支持該請求。周力隨後向無錫市新區法院起訴,法院於2009年4月判決其敗訴,周力不服抗訴至無錫市中級法院,中院於2009年7月判決駁回,維持原判。
李可佳稱,周力要求恢復工作的申請被一再駁回後,一直以各種方式提出仲裁和起訴,不斷變換訴求,諸如公司侵犯他的擇業自主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等,許多所謂維權行為已經超越了法律底線。記者了解到,兩年多來,周力因不同的訴求先後一共啟動了18個法律程式,各類訴求多達20餘項,大多以敗訴和他本人自己撤訴告終。
周力在兩年間還持續以粗俗的語言對其前任經理、前任人力資源經理、前任工廠總經理髮送人身攻擊簡訊,並持續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詆毀公司聲譽的言論。李可佳稱,公司和相關個人均保留在適當時機對周力提出起訴的權利。
對於有報導稱法院判處通用電氣醫療賠償周力加班費五萬餘元之事,李可佳表示,公司沒有違反加班規定,根據判決書,五萬餘元部分是公司同意在周力順利完成離職手續的前提下額外支付的一個月薪酬,部分是周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補償金,與加班費毫無關係。在2010年7月法院判決通用電氣醫療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和“競業限制”補償金五萬餘元後,公司立即履行,周力也領取了這兩項補償金。
關於“錦旗哥”事件焦點不定時工作制問題,周力提出通用醫療存在“大量逾時加班”現象,要求公司支付他和其他有關員工的加班費, 且有一系列視頻證據。李可佳解釋,不能因為晚上有人加班就認定公司違法。公司與周力簽訂的契約是合法的,包括對不定時工時制的實施在政府部門的申報和審批。但對這一問題的爭議,目前法院還在審理中。

新任錦旗哥

無錫愛出“錦旗哥”,繼向無錫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贈送“不為人民服務”錦旗的周力之後,又一位“錦旗哥”橫空出世,錦旗內容是“不支付加班費,不足額繳納社保”,受贈對象是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和招商銀行無錫分行信用卡部。
新任“錦旗哥”叫凡奎,現年34歲,原招商銀行無錫分行信用卡部業務主任,因2010年上半年因業績考核不達標而被勸退。曾經他的業績多次進入招商銀行全國前十名,還曾經拿過全國第一名,2008年他的小組被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評為“優秀推廣小組”,2009年被評為“最佳行銷團隊”。
離職之前,凡奎要求招商銀行支付其自入職以來的加班費,無錫卡部的答覆是“因為加班費要申請,凡奎缺少每個月的加班費申請,所以無法支付”。凡奎隨後提起勞動仲裁,仲裁無果後又於2011年2月18日,向無錫市崇安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招商銀行支付加班費人民幣1533032元。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從派遣工轉正成為行員的凡奎向《法人》記者反映,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利用大批派遣工常態性加班,每天工作時間平均不低於十個小時,經常性周末加班、節假日無休,卻沒有一分錢加班費,沒有任何福利,還沒有足額社保。總而言之,招行信用卡曾經多輝煌,他們的加班就有多瘋狂。凡奎認為是單位招聘不到位和業務人員配備不足,才導致他的業績不理想。被勸退心有不甘,但是他也因此獲得了維權的勇氣,“四年多的時間,我在招商銀行沒日沒夜的加班,卻沒有拿過一分錢加班費,以前擔心被炒魷魚,不敢主張,現在沒有後顧之憂了”。
招商銀行給《法人》記者發來的回覆稱,招商銀行一直倡導“尊重、關愛、分享”的人本理念,在管理過程中以保障員工的知情權和應得利益為前提和基礎。同時,我行更視員工為企業發展之本,著力培養,用心關愛。
是凡奎在撒謊,還是招商銀行對員工的“尊重、關愛、分享”之光一直沒有輻射招行中那些廉價的派遣工群體?
與無錫卡部溝通破裂的凡奎經常舉著“不支付加班費,不足額繳納社保”錦旗要送給無錫卡部。無錫市勞動監察支隊處罰下來後,他在錦旗旁邊貼上了手寫的祝賀信:“熱烈祝賀無錫卡部被勞動監察開出第一張處罰單,涉及社保未繳金額394146元。”無錫卡部老總崔俊芳冷冷的表示:“愛送哪就送哪,最好送到天安門”。

最牛錦旗哥

撼錦旗

北京警方2011年5月9日接到報案,故宮博物院發生失竊案。經初步調查,丟失物品為該博物館在故宮博物院臨時展點內展覽的近現代工藝品。
錦旗哥
警方通過指紋比對,鎖定犯罪嫌疑人為石柏魁。此後,警方綜合運用科技手段,掌握其相關網路信息,最終於5月11日在石柏魁上網時將其控制。經初步審查,嫌疑人石柏魁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警方刑拘。
13日下午,故宮博物院副院長紀天斌等相關負責人來到市公安局贈送錦旗,對市公安局迅速破獲故宮博物院展品被盜案表示感謝。然而,一面寫有“撼祖國強盛,衛京都泰安”的錦旗卻招來了不亞於針對故宮安保水平的質疑:堂堂故宮,難道也寫錯別字,而且還是意思截然相反的錯別字?故宮相關負責人當晚表示,“撼”字沒錯,顯得厚重。“跟‘撼山易,撼解放軍難’中‘撼’字使用是一樣的”——最牛錦旗哥誕生?

官網致歉

5月16日,故宮官網發文就5月1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贈送錦旗上出現錯字向公眾致歉,全文如下:
由於我們工作的疏漏,在5月1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贈送的錦旗上出現錯字,謹向公眾致歉。
此次贈送錦旗由院保衛部門負責聯繫、製作,由於時間緊,從製作場地直接將錦旗帶到贈送現場,未再交院裡檢查。下午媒體播出後,院裡才發現把“捍”寫成“撼”的嚴重錯誤。尤其錯誤的是,在媒體質疑時,該部門未請示院領導,仍然堅持錯誤,強詞奪理,不僅誤導公眾,而且使故宮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事情發生後,院裡即進行認真調查,給予當事人嚴肅的批評教育,並採取了補救措施。故宮博物院現正組織全院各部門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堵塞漏洞,增強工作責任心,進行全面整改。

網友揶揄

據報導,故宮相關負責人事後曾表示,“撼”字沒錯,顯得厚重。“跟‘撼山易,撼解放軍難’中‘撼’字使用是一樣的”。
難道是通假字?記者上午採訪了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胡風之女、作家張曉風。聽完記者的敘述,張曉風脫口而出:“意思滿擰啊!”
“通假?這兩個字在中古時代,連音都不一樣,怎么會通假?”現代漢語詞典(修訂版)主編、社科院語言研究所研究員韓敬體老先生得知故宮錦旗事件後,同樣頗為詫異。他說,“撼”與“捍”實際上是兩個“寫對了容易,寫錯了難”的字,這樣的常用字,既非古字,也非生僻字,甚至連小學生都不應該犯錯。韓老先生說:“出這種問題,這只能說故宮博物院平時太不認真了,太不重視文字工作。可是,故宮本來就是個研究古代文物和古文字的地方,竟然……”他認為,從這個事情上可以看出,無論硬體有多強,思想方面不注意,出事故真是難免的。
鄭淵潔:我唯讀過國小四年,認識的字不多。北京故宮博物院失竊案告破後,故宮送給公安局一錦旗。請教各位漢語學者專家,“撼”在古代是否和“捍”通用?如果不通用,將“撼”和“祖國強盛”連排且置於前列,涉嫌用文字顛覆國家?還是恩將仇報譏諷公安“撼祖國強盛”?我還是覺得在中文使用上故宮不會出錯。
李開復:解釋康熙字典被盜了更好。如此強撼(悍)的撼(漢)語,撼(汗)!
趙所生(著名文史專家、學者,前江蘇教育出版社社長):錯別字沒水平,死不認錯的解釋更沒水平!
榕樹下的故鄉:故宮,你悍然用此錦旗送平安北京的捍衛者,令人汗顏,真是撼故宮易,撼沒文化難,撼知錯就改更難!!!

陝西錦旗哥

2012年2月3日,陝西省興平市男青年元某將一面上書“徇私枉法不作為”的錦旗送到興平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手中。據興平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前來送錦旗的人叫元某,興平市人。起因源於去年一起治安案件。2011年3月5日上午8點左右,元某駕車去鹹陽上班途中因故與一名大巴車司機發生衝突,元某被打傷。興平市公安局西吳派出所的民警隨後趕來進行了處理,元某當時受傷住院治療。興平市公安局有關人士介紹情況時表示,在該事件中,警方並非不作為,“經過警方協調,對方已賠付了元某的醫療費。他送錦旗的原因是目前打傷他的人還沒有得到警方處理。當時由於參與打架事件的人比較多,場面混亂,現場又沒有其他相關證據材料來確定主要責任人,同時,元某的傷情鑑定也沒有結論,所以給警方處理相關責任人、對案件的定性帶來了一定困難”。
錦旗上書“徇私枉法不作為”錦旗上書“徇私枉法不作為”
2月6日,興平市公安局有關領導表示,針對當事人送來“不作為”錦旗一事,市局高度重視,上午已經專門開會研究此事,並作出決定:由興平市公安局紀檢委書記牽頭,針對當事人投訴警方“不作為”一事進行全面調查,了解警方在這起治安案件中到底有沒有“不作為”;由常務副局長張智才任組長,抽調局法制科、治安大隊和西吳派出所民警成立特偵組,就這起打架事件進行徹查;將市公安局對該案件的處理情況通報給當事人元某。
當日送錦旗的元某對警方目前這種積極的處理態度表示理解和滿意。

廣州錦旗哥

2012年2月23日,廣東省廣州市城管委和城管執法局如期進行月度接訪,曾引起輿論關注的“城管人員住所涉違建”事件的海珠區龍聖里14號和16號住戶,分別前往城管執法局再次通過信訪渠道互告對方涉違建。14號住戶梁先生在信訪一開始,當場向城管部門領導贈送一面“只準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的錦旗,抗議城管部門“不作為”。多次在市民維權現場出現的區伯也來到了現場聲援,稱自己要“監督城管做事”。事件源於市民梁先生投訴海珠區城管局某官員擅自開堵多個外牆門窗、封閉陽台,以及在天台架設鐵皮、鐵架等,屬於違法建設,引起了社會的熱議。為了協調及解決問題,市城管局分別接待了他們,雙方各自展示了投訴對方的“證據”。多次在市民維權現場出現的區伯也來到了現場,稱自己要“監督城管做事”。由於不滿海珠區城管對此事的不公平處理,梁先生將一面寫著“只準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的錦旗送給了市城管局副局長呂志任,請市城管局幫他將這面錦旗轉交給海珠區城管分局。
市民梁令德向市城管執法局領導送“錦旗”市民梁令德向市城管執法局領導送“錦旗”
市城管局執法處處長張永利表示,上周三“看現場”後發現,除了梁、馮兩家之外,視線範圍內的整箇舊城所有樓頂都出現亂搭建的現象。張永利說,拆除梁、馮兩家的違建,對周邊環境沒有任何幫助,因此不希望兩家為了拆不拆鐵皮而影響鄰里關係。區伯不贊同張永利的說法,“我不認同你這樣的看法。這樣的情況只能證明海珠區城管不作為,為何不能及時制止違建,反而讓它蔓延下去呢?”“法律就是法律,不應該出現不公平現象,無論誰違規都要糾正!”
“在這件事情上,我個人感覺是已經到了非要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呂志任表示,依法依規執法是城管執法的原則,處理事情將一視同仁。這件事是一個很有代表性的個案,下一步城管部門一定會查清事實,“很快我就會到現場看到底怎么回事”。呂志任稱,查看完現場後依據法規,該拆的就要拆。“他們家有人是城管,你們認為他們有保護傘,在這裡我表態,我絕不會護短,不能損害城管和政府形象。這件事不僅要查,就算是拆了違建,都還要追究責任”在呂志任表態的過程中,梁家與區伯多次鼓掌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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