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國超

錢國超

錢國超,男,1962年3月生,漢族,江蘇溧陽人,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3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4月,錢國超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0月,錢國超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年12月,錢國超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錢國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溧陽
  • 出生日期:1962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錢國超,歷任江蘇省交通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南京新機場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江蘇省交通廳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黨支部書記,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
2002年01月,任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14年05月,任江蘇省民防局局長、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省核應急辦主任。
2017年09月-2018年5月,任江蘇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錢國超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據江蘇省紀委監委訊息:江蘇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錢國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25日,據江蘇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江蘇省委批准,江蘇省紀委監委對江蘇省旅遊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錢國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錢國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購買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錢國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私慾膨脹,道德敗壞,毫無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敬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錢國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8年10月,江蘇省旅遊局原局長錢國超(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錢國超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江蘇省旅遊局原局長錢國超(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錢國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錢國超利用擔任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江蘇省臨海高等級公路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江蘇省民防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資金撥付、工程承接、人事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