銜缺相當

官制名。清代授官制度。銜指官階品秩,缺指官員職位, 通稱二者為銜缺。清制,凡官員任用,除特旨超擢者外,官階與職位、品級與官職必須合制,品秩與職務必須相符,故謂銜缺相當。如綠營調補員缺,必須以各該省銜缺相當的人員調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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