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服務業發展評價考核暫行辦法

2013年6月27日,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銅政辦〔2013〕74號印發《銅陵市服務業發展評價考核暫行辦法》。該《辦法》分考核對象和內容、評價計分辦法、評價考核程式、附則4部分,由銅陵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1年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銅陵市服務業目標考核辦法(試行)〉》(銅政辦〔2011〕42號)終止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服務業發展評價考核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銅政辦〔2013〕74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3年6月27日
  • 施行時間:2013年6月27日
通知,暫行辦法,

通知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服務業發展評價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銅政辦〔2013〕74號
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銅陵市服務業發展評價考核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3年6月27日

暫行辦法

銅陵市服務業發展評價考核暫行辦法
為認真落實中共銅陵市委、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銅發〔2010〕15號)精神,客觀、公正地評價服務業發展績效,推進全市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和內容
服務業發展績效實行分類考核。
(一)第一類,縣區政府:銅陵縣政府、銅官山區政府、獅子山區政府、郊區政府。
主要考核發展目標和組織推進工作。發展目標包括縣區服務業增加值增長速度、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速度、重點服務業企業主營收入增長速度;組織推進工作包括縣區建立服務業發展領導機構及工作開展情況、服務業統計人員配備及工作情況、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情況、製造業分離發展現代服務業情況。
(二)第二類,重點行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人行銅陵中心支行、市地稅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建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行政執法局、市民政局。
主要考核發展目標和工作目標。發展目標包括各行業增加值增長速度、行業增加值核算基礎數據增長速度;工作目標包括完成市政府和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務、統計報表和信息溝通等情況。
(三)第三類,產業服務部門:市發改委、市文廣新局、市招商局、市旅遊局、市環保局、市投融資辦、市體育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郵政管理局。
主要考核工作目標和服務水平。包括服務業項目向上爭取工作、服務業重大項目招商、外來投資服務業企業註冊資金增長速度、服務業名牌企業和商標培育、服務業融資服務、服務業統計服務,以及完成市政府和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務、統計報表和信息溝通等情況。
二、評價計分辦法
(一)第一類:縣區政府
1.量化計分(80分)。對服務業增加值增長速度、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速度和服務業重點企業主營收入增長水平實行量化計分。完成規定目標任務的得滿分,完成目標值95%以上的按分值的90%計分,完成目標值85%(含)—95%(含)按分值的80%計分,低於目標值85%按分值的60%計分。
2.直接計分(20分)。全年新開工大型服務業投資項目(投資額3億元以上,不包括房地產業)(10分)、新落戶註冊資本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企業數(3分)、服務業專題招商活動(2分)、落實上級服務業政策配套資金(2分)、服務業重點企業運行監測(2分)、服務業組織機構和統計隊伍建設(1分)。
3.創新加分(20分)。結合區域服務業發展重點領域出台並落實服務業發展一攬子促進政策,促進重點服務業企業增銷增效(8分);創新發展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有明確的四至範圍並新引進若干重點服務業企業(6分);推進制造業企業分離發展現代服務業,當年分離設立服務業重點企業數(6分)。
4.將量化計分、直接計分和創新加分的分值相加後,得出縣區的綜合得分。
(二)第二類:重點行業部門
1.量化計分(90分)。行業增加值增長速度、行業增加值核算參數增長速度實行量化計分。行業部門完成規定目標任務的得滿分,完成目標值90%以上的按實際完成程度計分,完成目標值85%(含)—90%(含)按分值的80%計分,低於目標值85%按分值的60%計分。
2.直接計分(10分)。全年新增實施“網上直報”的服務業重點企業數(5分);每月了解全省各市同行業核算參數增長情況,上報省直部門數據前與市統計部門溝通,並將上報數據抄送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4分);加強行業統計與分析,按季向市推進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行業發展總結(1分)。
3.將量化計分和直接計分的分值相加後,得出重點行業部門的綜合得分。
(三)第三類:產業服務部門
1.工作目標計分(80分)。各項目標基本分乘以完成任務的程度加總後,即為本部門工作目標得分。
2.服務水平計分(20分)。對市政府和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部署的工作,沒有及時落實的每一項次扣1分;每季度結束後8個工作日內,向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服務業發展和工作開展情況,少報一次扣1分;對加強服務業統計、明確承擔服務業機構和工作人員等基礎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遲報服務業統計信息、數據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對全市服務業發展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並獲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肯定或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採納的每條次加1分。
3.將工作目標計分和服務水平計分的分值相加後,得出產業服務部門的綜合得分。
三、評價考核程式
(一)確定目標任務。年初,根據市政府確定的服務業發展目標,由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商各責任單位細化具體目標任務,按百分制確定每項目標分值,報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
(二)實行目標管理。將服務業發展績效納入市黨政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評價考核綜合得分報送市政府政務督查(目標考核)辦公室,並按各責任單位服務業發展目標任務權數折算後計分。
(三)實施考核獎懲。對第一類考核先進單位(95分以上)分別獎勵6萬元、完成任務單位(85分以上,含)分別獎勵3萬元;對第二類考核得分居前5名的先進單位(95分以上)分別獎勵3萬元(先進單位空缺不遞補);對第三類考核得分居前5名的先進單位(95分以上)分別獎勵2萬元(先進單位空缺不遞補)。獎勵經費在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全市年度服務業增加值考評得分位次在全省較上年退步或未進入全省前八位的,對服務業工作不予獎勵;對服務業增加值增長速度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縣區政府、服務業增加值核算參數增長速度低於全省平均1個百分點以上的行業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四)組織評價考核。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由其辦公室具體實施。每季度對服務業重點目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次年元月份開展上年度績效考評。年終考核由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政務督查(目標考核)辦公室、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聯合考評,根據綜合考核得分排序,並結合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在全省考評得分位次,提出獎懲候選名單,經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後予以實施。
四、附則
(一)考核年度內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或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單位,取消其表彰獎勵資格。
(二)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服務業目標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銅政辦〔2011〕42號)終止執行。
(三)本辦法由市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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